生態災害

生態災害

生態災害是指由於生態系統平衡改變所帶來的各種始未料及的不良後果。與生態衝擊(ecological backlash)、生態報復(ecological boomerang)、自然包袱(natural reprisal)的含義相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災害
  • 原因生態系統平衡改變
  • 影響:各種始未料及的不良後果
  • 類似於:生態衝擊、生態報復等
含義,類型,特徵,重災遲滯性,重複遞增性,生態災害鏈,

含義

由於人類對大自然認識缺乏全面和系統性,習慣於依靠片面的、某些單向的技術來“征服”大自然,常常採取一些顧此失彼的行為措施,在第一步取得某些預期效果以後,第二步、第三步卻出現了意料之外的不良影響,常常抵消了第一步的效果甚至摧毀了再發展的基礎條件。人們總是由於專心顧及當前的直接利益而忽視了環境在人作用下的長期緩慢的不良變化,不自覺的忍受了一個又一個這樣的“自然報復”。比如我國許多地方曾是植被繁茂的好地方,歷代戰火和不適當墾殖,導致了水土流失極其嚴重,甚至出現沙漠化。任意排放污水、堆積廢物、使用生化物質滅蚊除藻、鞏壩與開挖河流、施用淤泥等等都有可能對水源和土壤進行破壞。只相信在單項專業中訓練有素的專家和專家工作部門分別對自然採取的行為,不了解這些部門的分別作用可能互相抵消而破壞自然界的整體性。直到本世紀70年代以後,由於世界工業普遍迅速發展,污染和生態環境破壞產生了極明顯的嚴重的橫台效應,才引起人們的注意和重視。於是人和大自然作為一個有機整體進行系統研究的環境科學逐漸興起,全面研究人類各種活動的正反兩方面的效應、注意防止生態災難或自然報復成為人類協調人與自然的關係的新的指導原則。
生態災害

類型

水土流失
據不完全統計,50年代初我國水土流失面積約為150萬平方公里,30多年經過治理的約有46萬平方公里。目前,全國水土流失面積仍有約130萬平方公里,占全國國土面積的13.5%[3]。年土壤侵蝕量50億t,氮、磷、鉀流失量每年達4000萬t。黃河長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命脈,其流域內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蝕程度異常驚人。黃河流域是我國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的地區,黃河含沙量和輸沙量均居世界首位,汛期含沙量高達50kg/立方米以上,年總輸沙量達16億t,且以粗沙危害為主。以內蒙古黃河流域為例,各級水土流失(土壤水力侵蝕)面積達5.8萬平方公里(表1)。由於嚴重的水土流失,使黃河流域中上游成為全國最為貧困的地區之一,下游則潛在著懸河危險。長江流域土壤侵蝕面積也在擴大,50年代土壤侵蝕面積約為36萬平方公里,80年代擴展到56萬平方公里。人們發出了莫把長江變成第二條黃河的警告。
土地沙化與流沙擴展
土地沙化與流沙擴展是我國北方半乾旱乾旱地區最為嚴重的生態災害。我國沙漠化土地自50年代以來,平均每年以1560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擴展。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北方沙漠面積已達149萬平方公里,其中由各種因素引起的沙漠化土地面積達33.4萬平方公里,分別占全國國土面積和北方國土面積的15.9%和10.3%。如果加上我國(包括部分南方山地和沿海地區)13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沙化面積,問題更加嚴峻,二項之和竟占到國土面積的29%。在沙漠威脅最嚴重的內蒙、新疆、青海三省區,20年來新增沙漠化面積11萬平方公里,以此為中軸的北方11省區還有3500萬人口,近5900萬畝農田和7400萬畝草場正處於黃沙漫延的吞噬之中[2]。內蒙古西部吉蘭泰鹽湖,在50年代後期還是烏蘭布和沙漠西緣難得的綠洲,盛產優質湖鹽。但經過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濫采濫伐的掠奪性開發,使“百萬畝梭梭林地”消失殆盡,沙漠西侵,覆蓋鹽湖。不到10年,鹽礦北部三分之一面積已埋於沙下。依此下去,再需33年,吉蘭泰鹽湖將轉變為沙下鹽湖而不復存在。另外,從風力侵蝕角度分析,強烈的風蝕可使風蝕地區土壤的肥力減低,作物減產,甚至變成一片廢地,如內蒙古內陸河流域(表2)。
森林、草原退化
雖然至今尚未獲得我國建國以來森林資源動態變化可資比較的科學方法。但我國在經歷了1958年、1968年和1978年每隔10年1次的大規模掠奪性開發和自然破壞之後,森林面積和森林質量大幅度下降趨勢確實存在。現在森林覆蓋僅12%[3],大大低於世界22%的平均水平。我國森林覆蓋率最高的福建省為37%,接近或高於世界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1個,而低於10%的省(區)達13個之多,最低的青海省森林覆蓋率僅為0.3%,近10年來,我國131個主要木材生產基地的森林面積減少21.3%,木材蓄積量減少28.1%[2]。貴州省40年來因自然和人為火災燒毀林1288萬畝,每年經濟損失至少達4100萬元[4]。森林生態環境破壞最為嚴重的畢節地區,森林覆蓋率由50年代初期的25%,下降至80年代初期的6.4%。生態失調造成各種自然災害頻率陡增,以中等程度以上災害統計,50年代發生3次,60年代為5次,70年代達30次,80年代則年年數次。1982年春季山洪暴發,淹沒農田,損失夏糧4000多萬斤,沖塌房屋1.6萬餘間,淹死牲畜3000多頭,有226人喪失。
世界上每年草地沙化、退化和鹽漬化的面積占世界草地總面積的千分之一;我國草原退化面積高於此值,現已約達7億畝[5],而且還在加速發展。內蒙古草原退化達三分之一,東北草原退化程度高於內蒙古,退化速度每年約為3%,超過建設速度(1.5%)一倍。在西南地區,山地草被退化速度也是驚人的,仍以畢節地區為例,80年代中期草場面積比1951年減少56%,出現整體退化,第一性生產力下降。梅花山草場1963年畝產鮮草451斤,80年代下降到135斤。飼草供需比例失調,影響了牲畜產量和質量,更加劇了草場進一步惡化。
環境污染
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程度日益嚴重,前景令人擔憂。據程聲通王華東等的研究,目前我國SO2排放量達1520萬噸/年。西南、華南的酸雨已很嚴重,已經開始危害大面積森林、湖泊和農作物。在貴陽、重慶等城市的酸雨頻率高達90%,最低時酸雨pH值竟到3.0-3.2。北方城市大氣中總懸浮微粒年平均超過800-1000微克/立方米,居高不下。1988年全國廢水排放量368億噸,其中工業廢水268億噸,大部分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江河。我國82%的江河湖水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嚴重污染的河川有230條。全國有40多個城市的地下水受到酚、氰、砷等有害物質污染。水污染更加重了我國北方水資源短缺的困難局面。據初步估計,全國每年由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900億元,按目前情況推算,到2000年,由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將占國民經濟總值的6.75%。

特徵

重災遲滯性

生態災害的重災遲滯性是指生態環境破壞(或惡化)後,經過一明顯的時間間隔才出現災情明顯加重的現象,也就是在生態破壞時與重災發生時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可度量的時間差。災害的發生與發展本身就是一個由漸變到突變,或由量變質變的過程。這個時間差的實質就是重災潛育期,時間差的大小表明重災潛育時段的長短。在實地調查中發現,即使是在人為活動干預下生境遭到空前破壞而出現多種重發性自然災害的重災區,重災遲滯特徵表現亦很明顯。
比如貴州草海流域森林草場過度採伐放牧始於50年代末,70年代末達到高峰,破壞最為嚴重;草海排乾涸田於1972年,草海生境發生空前規模的破壞,進入惡化發展時期。70年代中、後期自然災害開始出現,並與日俱增。80年代中期(1983-1986年)是洪澇災害最為猖獗、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經濟損失最大的重災時期。重災遲滯數年時間。自然生態系統都具有自調節功能,當破壞力未達到或超過環境自調節閾值臨界水平時,環境單因子遭受破壞導致的災害程度通常是較弱的,相關因子的環境調節作用抑制了災害的惡性發展。但是當破壞力達到或超過環境自調節臨界值時,一旦環境多因子同遭破壞,必然引起生態系統發生結構性功能障礙,環境系統解體並急劇惡化,災害陡增,進入重災期。因此,重大生態災害的出現是生態系統惡化的標誌。重災遲滯性在時間上的長短差異與生態系統遭損方式,致使生態系統惡性逆轉的破壞力的強度和系統破壞突破口控制下的首發災害類型均有密切關係。
在生態環境脆弱區,因環境系統閾值狹窄,自身調節功能弱,生態系統平衡易遭破壞,重災遲滯時段相應較短。此外,由於生態災害重災遲滯性的存在,人們在生態環境超負荷開發中往往忽視本已存在卻被掩蓋的災難性後果。

重複遞增性

生態災害的持續發展過程是環境惡性循環的災害增長過程。如果隨著生態系統破壞程度的不斷加劇,生態災害出現在程度上愈演愈烈,在規模上愈來愈大,在範圍上不斷擴展,在頻率上不斷增大,在災情上不斷加重的特徵稱為重複遞增性。由於生態災害過程存在著綜合激發的多種災害類型重疊致害的機制,因此,生境破壞積累導致災害能量積累和災害效應積累,並且在階段積累和總積累上都存在著隨時間而遞增的現象,即往往後一災害頻發期的危害大於前一災害頻發期。但這並不意味著某單一災種也表現出隨時間的遞增特徵,單一災種與其它自然災害類似,呈現出隨時間變化,災害強度出現跳躍、漲落的不確定性,僅存在著增強趨勢性。生態災害重複遞增性本身就蘊含著災害積累和擴展釋放兩個緊密相關的階段。生態災害的積累釋放過程與生境破壞過程相聯繫。在生態系統破壞初期,各生態環境因子功能開始消弱,各因子間的維繫聯結力也開始減弱。這時因單因子或少量相關因子破壞所產生的災害能便開始積聚,即使出現災害,也僅僅是些局部或瞬間的單發性災害。若生態系統破壞加劇,失調因子不斷增加的同時,系統機能會迅速衰退。當破壞積累達到高峰時,環境系統中若干主導因子惡化而發生綜合激發反應,系統結構瓦解,成災條件成熟,大規模多發性的生態災害不可避免。一旦致災誘發因子出現,重災便隨即發生,在惡性循環中災害事件與日俱增,受災程度不斷加重,災害種類日益增多,受災區域向外漫延,孤立災區擴展成片,多種災型迭發致害。

生態災害鏈

若把生態災害納入整個生態環境惡化過程中加以解析的話,便會注意到,在生態災害的不同災種之間往往不是孤立的,尤其是形成了災害網路,主要災害(特別是重災)的發生,不僅會對生態環境加速惡化產生深刻影響,構成生境惡化曲線中的突變點或拐點;而且還會因先發災害造成自然條件和自然因素的改變或轉化,成為後發災害孕育的溫床和觸發契機。這種因環境惡化,在時間和空間上相繼發生的一系列具有內在成因和誘導聯繫的災害現象稱為生態災害鏈。在我國盲目的超量開發行為所造成的森林(草原)退化→水土流失→洪災暴虐→毀壞耕地的現象並非罕見,後種災害多與前種災害之間存在著因果或時序聯繫。如果生態災害的發生是由多因子破壞所致,那么在整個致災過程中就會存在多個致災點,就有可能發展為同時並存的多個災害鏈。各災害鏈之間災害的同期重疊,相互影響,互動出現,必然增加災害破壞強度,造成災情升級。此外,生態災害是突發性自然災害災情加重的一個重要因素。從我國突發性自然災害災情分布規律可以看出,我國三大生態環境區之間的過渡地帶既是生態災害頻髮帶,又是突發性災害災情嚴重地區,這反映出區域生態環境的惡化,使抗禦突發性自然災害的能力下降,因而出現同等的災害程度,造成不同災情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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