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自然災害

各個國家,各個地區森林自然災害各有不同。美國以森林火災、森林蟲害、森林病害及森林鳥獸害為主;歐洲以風害、雪害等森林氣象災害及森林蟲害為主;日本以風害、雪害及森林火災為主;中國則以森林病蟲害和森林火災對森林資源的威脅及其造成的損失最大。
人類活動對各類森林自然災害的發生會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如人為傳帶直接造成一些危險性森林病蟲害的遠距離傳播;而不適當的人類生產活動造成的大氣污染和水土流失等環境惡化,引起林木生長不良甚至死亡,則是間接影響的例子。
病、蟲、火、鳥、獸和氣象等因子都是整個森林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其存在有客觀必然性。它們和其他生物或非生物因子共存於森林生態系統中,相互依存,相互制約,保持動態平衡,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形成災害,有時甚至是有益的。如果抑制這些災害因子的某些因素髮生變動,生態平衡遭到破壞,災害才可能發生,此時應採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所採取的各種措施應儘可能協調一致,成為一個有機整體。目的在於恢復、維護和擴大森林生態系統對災害的自然控制能力和平衡能力,而不是單純消滅這些災害因子。在此原則指導下對森林自然災害進行管理,可充分利用自然因素對災害因子的抑制作用,發揮各種防治措施的優點,取長補短、協調配合,以達到最佳防治效果和減輕對生態系統的破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