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產品在生產、使用、回收再利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制訂本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
  • 外文名: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labeling products Color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receivers
  • 簡介:降低產品在生產、使用
  • 適用於: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
  • 編號:HJ/T 306-2006
基本信息,適用範圍,

基本信息

本標準對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產品的能耗、輻射、有害物質限量、環境設計、生產過程、回收和再使用、包裝材料和公開信息提出了要求。本標準對《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HJ/T 306-2006)進行了修訂。本標準規定了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類環境標誌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各類螢幕尺寸和顯示方式的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包括陰極射線管、液晶、電漿等作為顯示部件的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主要功能為電視的不具備調諧器的電視顯示或監視設備可參照執行。本標準適用於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本標準自2011年4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代替《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HJ/T 306-2006)。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labeling products Color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receivers( HJ 2506-2011 2011-04-01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