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惠(青海省商務廳黨組原成員、省貿促會原會長)

王熙惠(青海省商務廳黨組原成員、省貿促會原會長)

王熙惠,男,漢族,1958年10月出生,甘肅蘭州人,大學文化,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青海省商務廳黨組成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會)青海分會會長。

2018年10月,王熙惠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熙惠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甘肅蘭州
  • 出生日期:1958年10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決定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8年03月—1980年01月 青海師範專科學校英語系英語專業學生;
1980年01月—1983年09月 青海省西寧市第十三中學教師
1983年09月—1985年07月 北京外國語學院英語系學生;
1985年07月—1987年07月 青海省西寧市第十三中學教師;
1987年07月—1989年12月 青海省西寧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教研員;
1989年12月—1993年06月 青海省委對台工作辦公室主任科員;
1993年06月—1997年03月 青海省外經貿廳外資處主任科員;
1997年03月—2000年08月 青海省外經貿廳外資處副處長;
2000年08月—2003年03月 青海省外經貿廳發展處處長;
2003年03月—2004年06月 青海省外經貿廳外資處處長;
2004年06月—2010年01月 青海省商務廳外資處處長;
2010年01月—2016年03月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會)青海分會會長(副廳級);
2016年03月—2018年5月 青海省商務廳黨組成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會)青海分會會長(副廳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5月29日,青海省商務廳黨組成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會)青海分會會長王熙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9月4日,經青海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商務廳原黨組成員、省貿促會原會長王熙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熙惠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使用“小金庫”資金送禮、違規發放補貼;違反組織紀律,為妻女編造虛假身份,辦理出國簽證;違反廉潔紀律,公款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讓他人支付本人及親屬旅遊等費用;違反工作紀律,不如實報告招商工作;違反民眾紀律,不按規定撥付專項資金。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涉嫌犯罪。
王熙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和宗旨意識,擅權妄為,私慾膨脹,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的典型,民眾反映強烈,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熙惠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決定逮捕

青海省商務廳原黨組成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會)青海分會原會長王熙惠(副廳級)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9月6日,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對王熙惠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25日,日前,青海省商務廳原黨組成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會)青海分會原會長王熙惠(副廳級)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熙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王熙惠,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熙惠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採取侵吞的手段,將其管理的公款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歸還,依法應當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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