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歷史人物)

王廷,生卒年不詳,字子正,號南岷,四川南充人。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歷任戶部主事、亳州判官、蘇州知府、右副都御史、南京戶部右侍郎、南京禮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隆慶四年(1570)正月二十八日削職為民,致仕,卒謚恭節,有《前漢書抄》、《後漢書抄》。

基本介紹

  • 本名:王廷
  • 別稱:南岷
  • 字號:子正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四川南充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 主要作品:《前漢書抄》、《後漢書抄》
  • 主要成就:蘇州知府、禮部尚書,左都御史,有《前漢書抄》、《後漢書抄》
基本信息,明史記載,

基本信息

王廷,生卒年不詳,字子正,號南岷,四川南充人。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御史,因疏劾尚書汪鋐,被謫亳州判官。歷蘇州知府,有政聲,累遷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嘉靖三十九年(1560)三月,由總理河道,右副都御史轉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督糧儲。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改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上,十二月為戶部右侍郎兼左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時倭寇示靖,王廷建議以江南屬鎮守總兵官專駐吳淞江,江北屬分守副總兵專駐狼山,遂為定製。以御倭功加俸二級,嘉靖四十五年十月遷南京禮部尚書左都御史。隆慶元年六月京師雨潦、壞廬舍。命王廷督御史賑恤。御史齊康為高拱劾徐階,王廷乃劾齊康懷奸黨邪,發給事中張齊受賄事,皆得罪去,王廷遷都察院右都御史高拱再度入閣,嗾御史彈劾。隆慶四年(1570)正月二十八日削職為民,致仕,卒謚恭節,有《前漢書抄》、《後漢書抄》。

明史記載

王廷,字子正,南充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御史。疏劾吏部尚書汪鋐,謫亳州判官。歷蘇州知府,有政聲。累遷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三十九年,轉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督糧儲。南京督儲,自成化後皆以都御史領之,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戶部侍郎兼理。及振武營軍亂,言者請復舊制,遂以副都御史章煥專領,而改廷南京刑部。未上,復改戶部右侍郎兼左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
時倭亂未靖,廷建議以江南屬鎮守總兵官,專駐吳淞,江北屬分守副總兵,專駐狼山。遂為定製。淮安大飢,與巡按御史朱綱奏留商稅餉軍,被詔切讓。給事中李邦義因劾廷拘滯,吏部尚書嚴訥為廷辨,始解。轉左侍郎,還理部事。以通州御倭功,加俸二級。遷南京禮部尚書,召為左都御史。奏行慎選授、重分巡、謹刑獄、端表率、嚴檢束、公舉劾六事。
隆慶元年六月,京師雨潦壞廬舍,命廷督御史分行振恤。會朝覲天下官,廷請嚴禁饋遺,酌道里費,以儆官邪,蘇民力。帝謁諸陵,詔廷同英國公張溶居守。中官許義挾刃脅人財,為巡城御史李學道所笞。群璫伺學道早朝,邀擊之左掖門外。廷上其狀,論戍有差。
御史齊康為高拱劾徐階,廷言:“康懷奸黨邪,不重懲無以定國是。”帝為謫康,諭留階。拱遂引疾去。而給事中張齊者,嘗行邊,受賈人金。事稍泄,陰求階子璠居間,璠謝不見。齊恨,遂摭康疏語復論階,階亦引疾去。廷因發齊奸利事,言:“齊前奉命賞軍宣大,納鹽商楊四和數千金,為言恤邊商、革余鹽數事,為大學士階所格。四和抵齊取賄,蹤跡頗露。齊懼得罪,乃借攻階冀自掩。”遂下齊詔獄。刑部尚書毛愷當齊戍,詔釋為民。拱起再相,廷恐其修郤,而愷亦階所引,遂先後乞休以避之。給事中周芸、御史李純樸訟齊事,謂廷、愷阿階意,羅織不辜。刑部尚書劉自強覆奏:“齊所坐無實,廷、愷屈法徇私。”詔奪愷職,廷斥為民,宥齊,補通州判官。
萬曆初,齊以不謹罷,愷已前卒。浙江巡按御史謝廷傑訟愷狷潔有古人風,坐按張齊奪官,今齊已黜,足知愷守正。詔復愷官。於是巡撫四川都御史曾省吾言:“廷守蘇州時,人比之趙清獻。直節勁氣,始終無改。宜如毛愷例復官。”詔以故官致仕。十六年,給夫廩如制,仍以高年特賜存問。明年卒,謚恭節。
毛愷,字達和,江山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坐論洗馬鄒守益不當投散地,為執政所惡,謫寧國推官。歷刑部尚書。太監李芳驟諫忤穆宗,命刑部置重辟。愷奏:“芳罪狀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芳仍得貰死。愷贈太子少保,謚端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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