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2013年6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種設備
  • 外文名:Special equipment
  • 類型:機電類,承壓類,其他
  • 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發展,條例定義,質量司法鑑定,特種設備分類,操作規程,設備目錄,操作安全,

發展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這八大類設備。為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國家對各類特種設備,從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三個環節都有嚴格規定,實行的是全過程的監督。據《2013-2017年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綜合性檢驗機構已達到545家,包括質檢部門所屬檢驗機構、行業檢驗機構及企業自檢機構,另外還有型式試驗機構、無損檢測機構、氣瓶檢驗機構等。
但是,我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仍存在較多問題。如:檢驗資源未能有效配置,檢驗機構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基礎設施亟待改善,技術裝備不足,檢測儀器陳舊,高新檢測裝備與技術匱乏;檢驗機構人員結構不合理,缺乏高素質管理與技術人才;檢驗機構尚未真正建立起自我約束、激勵、發展機制等。因此,未來我國需進一步積極穩妥地推進檢驗機構的改革創新,通過調整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准條件,推進檢驗機構走聯合重組、規模化發展的道路。另外,隨著無損檢測技術在特種設備檢測中套用的日益成熟,越來越多的第三方無損檢測機構進入到特種設備檢測領域,致使競爭日趨激烈了。

條例定義

《特種設備安全法》所稱的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質量司法鑑定

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4號《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鑑定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質量鑑定、質量事故鑑定、產品損失鑑定、災後評估等的檢驗、鑑定工作。
當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鑑定管理辦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鑑定管理辦法》獲得省級以上質監局頒發特種設備全領域質量鑑定資質證書並獲得省級以上高法院入冊的特種設備司法鑑定機構有浙江聯合套用科學研究院。

特種設備分類

承壓類特種設備
(一)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範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
(三)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於或者等於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於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於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機電類特種設備
(一)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二)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範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三)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非公用客運索道和專用於單位內部通勤的客運索道除外。
(四)大型遊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遊樂的設施,其範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遊樂設施。用於體育運動、文藝演出和非經營活動的大型遊樂設施除外。
(五)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屬檔案、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3年6月29日通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2016年2月22日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2017年1月16日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TSG08-2017《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規則》。進一步細化管理,加強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

操作規程

特種設備分為承壓類特種設備和機電類特種設備,承壓類特種設備主要有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機電類特種設備主要有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
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①、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狀態、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②、設備運行時,按規定嚴格記錄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③、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④、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⑤、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單位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一般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指的特種設備據國務院發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指明,條例中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2010年國家質檢總局新增加了場(廠)內機動車輛,所以現為八大類,而不是七大類。

設備目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質檢總局修訂了《特種設備目錄》,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公布施行。同時,《關於公布<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鍋〔2004〕31號)和《關於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特〔2010〕22號)予以廢止。
代碼種類類別品種
1000
鍋爐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範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1100
承壓蒸汽鍋爐
1200
承壓熱水鍋爐
1300
有機熱載體鍋爐
1310
有機熱載體氣相爐
1320
有機熱載體液相爐
2000
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
2100
固定式壓力容器
2110
超高壓容器
2130
第三類壓力容器
2150
第二類壓力容器
2170
第一類壓力容器
2200
移動式壓力容器
2210
鐵路罐車
2220
汽車罐車
2230
長管拖車
2240
罐式貨櫃
2250
管束式貨櫃
2300
氣瓶
2310
無縫氣瓶
2320
焊接氣瓶
23T0
特種氣瓶(內裝填料氣瓶、纖維纏繞氣瓶、
低溫絕熱氣瓶)
2400
氧艙
2410
醫用氧艙
2420
高氣壓艙
8000
壓力管道
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於或者等於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於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於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8100
長輸管道
8110
輸油管道
8120
輸氣管道
8200
公用管道
8210
燃氣管道
8220
熱力管道
8300
工業管道
8310
工藝管道
8320
動力管道
8330
製冷管道
7000
壓力管道元件
壓力管道管子
7100
7110
無縫鋼管
7120
焊接鋼管
7130
有色金屬管
7140
球墨鑄鐵管
7150
複合管
71F0
非金屬材料管
7200
壓力管道管件
7210
非焊接管件(無縫管件)
7220
焊接管件(有縫管件)
7230
鍛制管件
7270
複合管件
72F0
非金屬管件
7300
壓力管道閥門
7320
金屬閥門
73F0
非金屬閥門
73T0
特種閥門
7400
壓力管道法蘭
7410
鋼製鍛造法蘭
7420
非金屬法蘭
7500
補償器
7510
金屬波紋膨脹節
7530
旋轉補償器
75F0
非金屬膨脹節
7700
壓力管道密封元件
7710
金屬密封元件
77F0
非金屬密封元件
7T00
壓力管道特種元件
7T10
防腐管道元件
7TZ0
元件組合裝置
3000
電梯
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3100
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
3110
曳引驅動乘客電梯
3120
曳引驅動載貨電梯
3130
強制驅動載貨電梯
3200
液壓驅動電梯
3210
液壓乘客電梯
3220
液壓載貨電梯
3300
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
3310
自動扶梯
3320
自動人行道
3400
其它類型電梯
3410
防爆電梯
3420
消防員電梯
3430
雜物電梯
4000
起重機械
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範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4100
橋式起重機
4110
通用橋式起重機
4130
防爆橋式起重機
4140
絕緣橋式起重機
4150
冶金橋式起重機
4170
電動單梁起重機
4190
電動葫蘆橋式起重機
4200
門式起重機
4210
通用門式起重機
4220
防爆門式起重機
4230
軌道式貨櫃門式起重機
4240
輪胎式貨櫃門式起重機
4250
岸邊貨櫃起重機
4260
造船門式起重機
4270
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
4280
裝卸橋
4290
架橋機
4300
塔式起重機
4310
普通塔式起重機
4320
電站塔式起重機
4400
流動式起重機
4410
輪胎起重機
4420
履帶起重機
4440
貨櫃正面吊運起重機
4450
鐵路起重機
4700
門座式起重機
4710
門座起重機
4760
固定式起重機
4800
升降機
4860
施工升降機
4870
簡易升降機
4900
纜索式起重機
4A00
桅桿式起重機
4D00
機械式停車設備
9000
客運索道
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非公用客運索道和專用於單位內部通勤的客運索道除外。
9100
客運架空索道
9110
往復式客運架空索道
9120
循環式客運架空索道
9200
客運纜車
9210
往復式客運纜車
9220
循環式客運纜車
9300
客運拖牽索道
9310
低位客運拖牽索道
9320
高位客運拖牽索道
6000
大型遊樂設施
大型遊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遊樂的設施,其範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遊樂設施。用於體育運動、文藝演出和非經營活動的大型遊樂設施除外。
6100
觀覽車類
6200
滑行車類
6300
架空遊覽車類
6400
陀螺類
6500
飛行塔類
6600
轉馬類
6700
自控飛機類
6800
賽車類
6900
小火車類
6A00
碰碰車類
6B00
滑道類
6D00
水上遊樂設施
6D10
峽谷漂流系列
6D20
水滑梯系列
6D40
碰碰船系列
6E00
無動力遊樂設施
6E10
蹦極系列
6E40
滑索系列
6E50
空中飛人系列
6E60
系留式觀光氣球系列
5000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5100
機動工業車輛
5110
叉車
5200
非公路用旅遊觀光車輛
F000
安全附屬檔案
7310
安全閥
F220
爆破片裝置
F230
緊急切斷閥
F260
氣瓶閥門

操作安全

(1)檢修前的準備工作,設備停車步驟及注意事項
①鍋爐檢修前的準備首先,鍋爐按正常停爐程式停爐,緩慢冷卻。打開各門孔,此時防止被蒸汽、熱水或煙氣燙傷。然後,把被檢驗鍋爐上的蒸汽、給水、排污等管道與其他運行中鍋爐的相應管道用盲板隔斷,將被檢驗鍋爐的煙道與總煙道或其他運行鍋爐相通的煙道隔斷。隔斷位置要明確指示出來。
②壓力容器檢修前的準備 用盲板徹底切斷容器與外部設備的連線管道,特別是切斷與可燃或有毒介質設備的通路。容器內部的介質要全部排淨,對於可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質,還應進行清洗、置換、消毒等技術處理,並經取樣分析合格。切斷所有與容器有關的電源。
③檢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項(a)注意通風和監護進入設備前,打開鍋筒、容器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充分通風;進入設備內檢修時,應保持通風,且設備外必須有人監護。(b)注意用電安全 狹窄、潮濕的設備內檢修時,照明應使用電壓不超過12V或24V的低壓防爆燈,嚴禁採用明火照明。(c)不得帶壓拆裝連線部件檢驗時,如需要卸下或上緊承壓部件的緊固件,必須將壓力全部泄放以後才能進行,以防發生意外。
(2)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人身安全監護
應按照每種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規範使用。在使用時,必須在整個接觸時間內認真充分佩戴。勞動者應充分利用個人防護用品做的自我保護,以減少檢修過程中帶來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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