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以下部隊營區綜合治理管理規定

營以下部隊營區綜合治理管理規定,法規性檔案。1988年5月4日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頒發施行。有總則等共9章39條。對規劃管理、設計管理、計畫管理、經費管理、物資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等,均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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