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

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

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簡稱:濰科國學協會)成立於2015年10月24日,是在濰坊科技學院團委,濰坊科技學院工商學院共青團委員會,濰坊科技學院社團聯合會指導下,由濰坊科技學院一批愛好國學文化的優秀大學生自發性組織的學術性社團。秉承宣傳,研究和發展國學的宗旨,嚴格遵循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和本會章程。發展組織和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
  • 外文名:Weif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Chinese  Culture  Association
  • 性質:非營利性學術社團
  • 宗旨:宣傳,研究和發展國學
  • 創始人:張增琳
  • 會長:張增琳
章程,簡介,協會榮譽,組織機構,協會刊物,聲明,會址,

章程

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英譯名:Weif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Chinese Culture Association)
第二條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成立於2015年10月24日,是在濰坊科技學院團委,濰坊科技學院工商學院共青團委員會,濰坊科技學院社團聯合會指導下,由濰坊科技學院一批愛好國學文化的優秀大學生自發性組織的學術性社團。秉承宣傳,研究和發展國學的宗旨,嚴格遵循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和本會章程。發展組織和開展工作。
第三條 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宗旨:以復興中華民族為己任,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重要方針、政策,以中華國學文化為研究對象,發掘、蒐集、整理、保護中華文化遺產,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國學文化,積極推動中華文化的發展與繁榮,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服務。並著力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提高中華國學文化社會影響力,為促進祖國統一、世界和平與發展貢獻力量。
第四條 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對會員進行聯絡、協調、服務,並在各項會務活動中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條 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接受濰坊科技學院團委,濰坊科技學院工商學院共青團委員會,濰坊科技學院社團聯合會,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會員及每位老師同學的監督。
第二章 協會義務
第六條 組織發掘、整理、研究保護中華國學文化遺產,開發國學文化資源。
第七條 組織並推進與現代化建設相關的國學文化研究活動,如民族文化、民俗文化、文化、文化等。
第八條 組織有關的國學文化問題研究,承接各方面委託的有關課題,進行研究,提供諮詢服務。
第九條 組織舉辦各種國學文化學術講座、研討會以及各種國學文化活動。
第十條 邀請相關專家學者來協會進行學術會議和文化交流活動。
第十一條 組織校內國學文化名家及工作者演講,進行文化藝術交流。
第十二條 組織對優秀的傳統文化研究成果和優秀人才的評獎活動及相關從業人員的資質認證;
第十三條 組織舉辦各種傳統書畫、國學書籍,國學文化展覽活動。
第十四條 編輯出版本會通訊、學術資料和書刊。
第三章 會員權利
第十五條會員權利:
2.優先參與協會發起、組織的經典著作研讀、對外學術交流活動,優先聽取由協會舉辦、主講的各類學術講座、讀書報告活動等;
3.優先參與協會組織的學術論文(學習心得)評比活動並獲獎;
4.向協會推薦新會員和對協會組織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5.優先得到相關學術扶持和研究性資助。
第四章 會員義務
第十六條會員義務
1.自覺遵守學會章程,自覺維護研究會聲譽;遵紀守法,誠信學術。
2.對外樹立個人良好形象,對內全面提升人文修養;自強不息,銳意進取。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工作和各類活動,積極完協會的各項任務,積極傳播中華國學文化。
4.每學年至少完成2篇學術論文(或讀書心得體會文章)參加本會組織的中國國學研究論評比。
第五章 會員
第十七條 本會的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十八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自願接受本會監管的,各系部會員超過30人可向本會提出申請,經理事會批准,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九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加入本會:
(一)濰坊科技學院全日制在校學生(無違反法律,法規,無校園違紀);
(二)在國學文化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者;
(三)由本會會員或各系部團委會介紹,或老師及濰坊科技學院社團聯合會推薦的在國學方面有一定基礎的同學。
第二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附個人簡歷免冠1寸照2張及創作成果介紹);
(二)經理事會審核並討論通過,報本會會長審批;
(三)無繳納會費。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書
(五)個人資料存入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文化人才資源檔案庫。
第二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如在各大文學網站刊登文章,大型徵稿評獎活動專函通知,特邀參加國學文化沙龍,國學知識競賽等);
(四)優先享有本會提供的會刊、學術資料以及企業贊助的工藝品、文化藏書和紀念品等。
(五)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二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無需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二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其會籍。
第六章 組織
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本會最高權利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由協會民主協商,推舉產生組織領導。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會員代表大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第二十六條 本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負責處理協會日常會務工作。協會可根據需要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設立文化部,宣傳部,禮儀部,宣講部,媒體部。
第二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秘書處召集。
第二十八條 本會視需要設榮譽會長、名譽會長、顧問等榮譽職務。由秘書處聘請名譽顧問。
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九本會經費來源:
(一)社會和個人捐贈
(二)學校資助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會為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本會為濰坊科技學院大學生國學文化愛好者自發組織不收取會員會費。任何人不得以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名義收取會費。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2015年*月*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簡介

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中文簡稱:濰科國學協會 。英文簡稱:WFKJXYGXXH)濰坊科技學院國學協會成立於2015年10月24日,是在濰坊科技學院團委,濰坊科技學院工商學院共青團委員會,濰坊科技學院社團聯合會指導下,由濰坊科技學院一批愛好國學文化的優秀大學生自發性組織的學術性社團。秉承宣傳,研究和發展國學的宗旨,嚴格遵循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和本會章程。發展組織和開展工作。
國學是中國數千年文明史傳承的國粹。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持續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國人渴望著民族的振興和中華盛世的重現。民族振興的要素之一是文化的振興。然而近百年來國學的研究卻幾近空白,但國外乃至西方的漢學研究卻碩果常現。
國學是一個上世紀二十年代產生的名詞,當時的歷史背景不必多說,學術上的時代主題是西學東漸。此前中國的舊學在現代文明面前一敗塗地,曾國藩繼承明傳統,身體力行,通經致用,後來又有張之洞提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力圖調和傳統與現實的陰陽關係。後來學術界興起“整理國故”的熱潮,雖然與當時歷史條件看似不協調,實則是有深刻歷史理性的。提出學習西方,“師夷長技以制夷”的魏源,當時不但提出學習西方文明,同時又提出要恢復兩漢經學,這看似極為矛盾,其實正是魏源的高人之處,此後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才有了中西交流的合理原則。
今人對國學的基本看法只在形式上,乃至覺得用文言文的就是國學,對於樸學之類幾無任何概念。舉例來說,治國學先從經學開始,經,古稱六經或六藝,後世經歷秦火,幾經輾轉,乃最終定為十三經,包括《周易》、《尚書》、《詩經》、《周禮》、《儀禮》、《禮記》、《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論語》、《爾雅》、《孝經》、《孟子》。《周易》以占筮之書,歷秦火而獨存,沒有被焚禁過,六經之中其他經書及六國史書之類都在焚書坑儒中被焚,後在漢初由官方整理尋找,從故秦博士伏生這些人那裡按他們的背誦記述重新補足,與原書多不一致,同時又有魯恭王壞孔子家壁發現壁中書,及後世劉歆於秘府整理出的“古文經”,雖有經學家的今古文之爭,古文家又因偽造部分經書而被詬病,後東漢鄭玄調和今古文,又經王弼、王肅諸人,今古文之爭漸弭,而一代人皆以一代之風氣解經,西漢尚災異,故董仲舒等人講公羊學言災變,京房易學講卦氣;東漢流行讖緯,鄭玄乃兼注緯書;魏晉尚玄,乃有調和儒道之努力,論四本、崇有、貴無以至有將無同之論,說<易>者多采道家之旨。南北朝隋唐大略沿襲並整理,孔穎達箋注群經,為當時經學南北融合作出貢獻。
宋明時易學繼陳摶而有邵雍,後朱熹采易圖講易,重在義理,此時理學產生,又者經歷隋唐,經學受到禪宗影響,又進入新的境界。再有太極、氣、理、性之說遍及人心,此時經學離孔子所治經已漸遠,至王陽明“心學”則更是采佛家大乘精義。清朝文字獄大興,考據樸學大興,乾嘉年間尤盛,納蘭《通志堂經解》之後,諸家整理經學文字勘定版本,並作正義箋疏,焦循、錢大昕、阮元等為冠。
近代俞樾兼通今古文,其弟子則又啟今古文之爭,又有南海先生康有為作《新學偽經考》,當時章太炎、劉師培諸人,遂爭演愈烈。通經學史,還須知道經學背後的政治因素,如漢代治經是士族壟斷仕途的方法,注經便是掌握話語權,乃造出儼然春秋貴族一般的世代簪纓之巨族,在晉以後士族遂成為超越皇權的勢力,至有“王馬共天下”之說。
今古文之爭更牽涉到很多政治因素,如王莽改制等,總而言之,經學中問題錯綜複雜,而只有治經學後,才能遍及群書,治史、子、集部。例如,不通經學,不會《爾雅》、<說文解字>訓詁音韻之類,就無法在文句上讀懂古書;不懂《周易》象數乃至天文地理者,就無法讀懂史書中各種曆法天象災異記載,也讀不懂《史記》中《秦楚之際月表》之類,從而亦無法理解司馬遷“究天人之際”的理論體系;不懂易學,不讀<春秋>、<詩經>、《禮記》之類,就無法理解子學中的很多理論來源(因為古代文化的整理者和集大成者不是老子、墨子、莊子,而是儒家的至聖先師孔子)。
史部的體系大致三種,一者紀傳,承襲《史記》體制,如《漢書》、《明史》者;一者紀年,承襲《春秋》體制,如《資治通鑑》者;又者紀事,承襲《通鑑紀事本末》,如《宋史紀事本末》等。而在章誠齋眼中,六經皆史(<周易>和史之關係可參考胡樸安<周易古史觀>),故史部實際也是繼承經學傳統,史筆即用春秋筆法,並採用經學中通三統、尊王攘夷、大一統、母以子貴等觀念,這是史部概況。
子部是四部中最少的一部分,故將道典籍均填入子部,先秦諸子著作是子部最早來源,多歸於子部雜學之屬,以備與儒家參合互用,而兵農醫術等套用內容在子部則列為較下之學,易學中部分陰陽五行術數之類也在其列,如<六壬大全>、<三命通會>、<李虛中命書>等。
集部有楚辭、總集、別集等分類,主要收錄歷代文藝方面作品,這一部分由於歷代作家不斷更新填充而蔚為大觀,如人著書就有數萬卷,而在江陵焚書之後天下藏書不過才兩三萬卷。此部分與經學中國小(音韻訓詁等)多有關聯,如《佩文詩韻》等,要之,不同國小,不解平仄及古音等就不能吟詩填詞作賦屬文,今人文章不濟多半還是國小功底不夠紮實,對漢字本身感悟不深,又不能通其他幾門語言與漢語對比,更顯語言能力單薄。集部文章可作三不朽之“立言”者,也是文章精華處。
經史子集之外,如《西廂記》、<牡丹亭>之類可歸集部,又是藝術門類,也是國粹內容,國學中也有一席之位,但已非主體脈絡,今日發揚光大可以,但其實已是末業閒流。
國學,先明國學之義,所謂必也正名乎,善哉。

協會榮譽

組織機構

第一屆
會長:張增琳(主持全面工作)
副會長:
逯一龍(負責協會網站,部落格宣傳全面工作,聯繫宣傳部,外聯部)
李凱(負責協會人員考勤及會務全面工作,聯繫組織部,策劃部)
王永春(負責協會學術全面工作,聯繫學術部,論壇部)

  
辦公室:
  
王勝(兼學術部部長,負責協會 財務統籌工作,檔案管理工作)
蔣文豪(兼組織部部長,負責協會刊物發放,會員考勤工作)
會員:
各系部,各班級的會員

協會刊物

《國學風》雜誌
  
欄目設定:
【國學百家】:
刊發中華經典國學典籍,頌揚經典,懷抱經典。
【詩詞花香】:
刊發會員優秀的詩詞作品全面闡釋詩詞的魅力,傳播經典,享受精華。
【全民國學】:
刊發當代優秀的國學理論稿件,文章等全面展示當代國學的薈萃。
【文雅堂】:
刊發校園學生的優秀作品,書法作品,會員個人的風采展示。
 

  

聲明

1.任何人不得以本協會名義收取費用
2.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使用本協會官方LOGO
3.本協會為非營利性組織不收取會員會費

會址

山東省壽光市金光街1299號濰坊科技學院26號教學樓工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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