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

漢奸

漢奸,原指出賣漢族利益的敗類,後引申為背叛中國投敵罪無可赦之人,不只限於漢族。例如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出現了大量為日本人賣命的漢奸偽軍。

大多情況下泛指背叛中華民族,投靠侵略者,充當其走狗,出賣中國的國家和民族利益的敗類,也即通敵或叛國的中國人。《辭海》的解釋是:“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泛指中華民族中投靠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或引誘外國入侵中國,出賣祖國利益的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奸
  • 外文名:(Chinese)traitor;hanjian
  • 代表人物吳三桂汪精衛陳公博梁鴻志
  • 定義:背叛中國投敵罪無可赦之人
  • 又稱:賣國賊,叛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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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含義

原有典故

說法一
“漢奸”作為一個具有特定含義的專用詞,應不遲於元代胡震編纂的《周易衍義》,指漢朝的奸臣。《周易衍義》卷六云:“李固欲去漢奸而反遭羣小之毒吝也,然志在去奸,於義何咎?葛亮欲殄漢賊而反遭街亭之毒吝也,然志在殄賊,於義何咎?”漢奸與漢賊為對稱。
中國近代第一漢奸汪精衛中國近代第一漢奸汪精衛
其後,在明朝末年平定西南土司的叛亂中,朝臣在奏疏中用漢奸指稱不法的漢人。《明經世文編》卷四百八十八載“顧臣尤有說焉,夷地深險,步步羊腸,犬羊之性,一日數變。漢奸揆之,其狡百出,勢不得不需兵力一面合力版築,一面剿除頑梗,庶可建威消萌,計垂長久,黔省儉瘠,百務掣肘,一切經畫事宜,尚有疏所未盡者,容臣會同按臣陸續具請”(朱燮元《水西夷漢各目投誠措置事宜疏》)。
據吳密《漢奸考辯》:“朱燮元卒於崇禎十一年春(1638),楊嗣昌歿於崇禎十四年(1641),其時明朝日薄西山,已近衰亡,明末對西南地區的戰事和經營沒有得到鞏固。“漢奸”一詞自明崇禎十年出現後,一直沒有流行開來。” “康熙年間,田雯的《黔書》沿用了明代”漢奸“一詞的含義。康熙年間,貴州提督張文煥《奏陳遍歷黔疆目擊要地情形折》中兩次使用了漢奸一詞:“附近古州,八萬苗地,其各寨之中又有漢奸指使生事,況通省苗彝所有器具,不過弩弓標槍之類,鳥槍間或有之。”這裡都是指挑動事端、從事違法活動的不法漢人。
到乾隆年間依然沿用這樣的含義,但已經出現了某些變化,開始用在漢族之外。《清史稿》卷307有以下一節,“(乾隆)十二年,授雲貴總督。疏言:‘苗、裸種類雖殊,皆具人心。如果撫馭得宜,自不至激成事變。臣嚴飭苗疆文武,毋許私收濫派,並禁胥役滋擾。至苗民為亂,往往由漢奸勾結。臣飭有司稽察捕治。’又疏言:‘貴州思州諸府與湖南相接,今有辰、沅饑民百餘入貴州境采蕨而食。臣已飭貴州布政使、糧驛道以公使銀賑濟。如有續至,一體散給安置。’”阿桂《平定兩金川方略》卷四十六:“上諭軍機大臣曰:溫福等奏攻得布朗郭宗底木達等寨僧,格桑之父澤旺業已就獲,澤旺雖非首惡,亦系大逆,縁坐之人,自當解京嚴訊。土舍安都爾為逆黨濟惡,要犯通事虎兒,曽至內地,今為賊酋出力管事,即與漢奸無異,均應解京治罪。”值得注意的是,土舍安都爾和”通事“虎兒,“均應解京治罪“”,也被乾隆比為“漢奸”。
道光年間西方列強入侵,“漢奸”的含義發生了變化。此時的“漢奸”多指的是背叛國家,為洋人效力,從事刺探情報等破壞通敵活動的中國人,其所損者乃中國之利益,比較接近今日的說法。見貝青喬咄咄吟》(貝青喬於鴉片戰爭爆發後,隨同揚威將軍奕經赴浙江抗英,把他兩年多所見所聞之種種咄咄怪事寫成大型紀事組詩一百二十首,名曰《咄咄吟》)《咄咄吟·卷上》載:”初,琦善以直隸總督,誤信漢奸之言,奏參林則徐嚴辦粵東鴉片煙,不足服英夷心。上乃革林職而以琦善代之“。該書進一步指出,最早的漢奸主要是只是那些因為參與鴉片走私和信奉西方天主教而傾向英國,出賣國家利益給英國的中國人。《咄咄吟·卷上》載:"或謂將軍曰,軍機之洩,由於漢奸;漢奸之來,由於禁絕鴉片煙,蓋中國販煙者,恆與大小各衙幕友家丁相結納,今既嚴禁販煙則此輩無可分肥,勢必狼狽為奸,甘為夷用,以潛探我軍機。”“欲知幕友家丁之為漢奸,非嚴究天主教不可。天主者,英夷之祖,名耶穌,漢奸多奉其教者也”。在1900年(光緒26年)中國向八國宣戰的詔書中,已經有“與其苟且圖存,貽羞萬古;孰若大張撻伐,一決雌雄?……苟其自外生成,臨陣退縮,甘心從逆,竟作漢奸,即刻嚴誅,決無寬貸”。這裡漢奸的含義已經與今天基本一致了。
清末,同盟會倡導武裝革命,凡是幫助維持滿清政權的漢人——包括康有為梁啓超改革派都被罵為“漢奸”。此時的“漢奸”體現了三民主義之民族主義的要求,有利於實現“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目標。
漢奸漢奸
中華民國建立後,“漢奸”的含義演變為今日之含義,即背叛祖國、出賣國家利益的人,不限於漢族。
說法二
漢奸出現於宋末,從功罪石這個典故可以看出漢奸就已經出現。
崖山之戰終於以宋軍的徹底失敗而告終,它標誌著流亡政府的最後崩潰,也宣告了歷時三百二十年的宋朝最後滅亡,中國徹底被蒙元占領。厓山戰事結束後,張弘范自鳴得意,派人在厘山北面的石壁上,刻下了“鎮國大將軍張弘范滅宋於此”十二個字,妄想功垂千秋。
但是,歷史功罪總有人評說的。儘管在元朝的高壓政治下,中國人民敢怒不敢言,心裡卻時刻思念著陸秀夫,每當看到或想到厓山,都情不自禁地默誦“大宋左丞相陸秀夫殉難於此”。沒過多久,石壁上出現了一首詩:“滄海有幸留忠骨,頑石無辜記漢奸。功罪昔年曾倒置,是非終究在人間。”
一個人面對江山變色,最後選擇和外來政權合作,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或者出入謀奪權力,比如汪精衛;或者在國內鬥爭中受了極大的侮辱和挫折,如吳三桂;或者謀求工作獲得一個富貴或者出人頭地的機會,如湯斌等;或者面對刺刀害怕犧牲只好投降,如洪承疇錢謙益等。
湯斌為了自身的前途和命運,和當時大多數漢人知識分子的價值取向不同,毅然背離了他自己的老師孫奇峰,對於和清政府的合作變現的異乎尋常的積極和主動,入仕後他認真工作,幫助清軍撲滅各地漢民族的反抗烽火,湯斌本人親自指揮清兵擒獲過南明抗清將領李玉廷,湯斌唯一的一次軍事才能表現機會就是擒獲本民族的抗清英雄李玉廷。湯斌不同於抗戰時期的漢奸的地方是他入仕後的清廉和能幹。

抗戰前後

語彙後來甚至成為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國民政府訂有《懲治漢奸條例》(1938年)、《處理漢奸條例》(1945年),以此當作打擊政敵(主要是汪精衛的南京政府)的主要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後,中國共產黨也曾經發布《關於沒收戰犯、漢奸、官僚資本家及反革命份子財產的指示》(1951年),以此對特定人士進行政治鬥爭。
一個有關漢奸這個詞的提法是:在抗日戰爭期間,移居馬來西亞的商人陳嘉庚向重慶國民政府提議:“敵未退出我國土即言和當以漢奸國賊論”,這個提議由國民參政會第二次大會通過,被鄒韜奮稱為“古今中外最偉大的一個提案”。

詞語界定

某人是否是漢奸在不同團體,不同個人的看法中很很大差別,有時漢奸一詞更多地用來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而缺乏明確的標準。
趙無眠則在《百年功罪》中有二篇文章——《查塔呼奇河畔談漢奸》《二十世紀誰不是漢奸?》——專門討論漢奸,認為漢奸是一個不確定不清晰的概念,文中流露對漢奸這種臉譜化定義的嘲弄。

產生原因

抗日戰場上,為日寇作戰的偽軍達到90萬之眾,人數之多,猶如過江之鯽。抗戰時期漢奸大量出現,的確令人深思。漢奸出現之多,是由多重因素促成的。
一、近代中國長期不統一是漢奸產生的基本原因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然後人毀之,國必自伐,然後人伐之。”抗戰時期漢奸之所以大量出現,主要是由中國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漢奸的產生與近代中國長期不統一密切相關。
民國初年以來,中央政權的力量式微,國內派系林立,軍閥橫行。1927年蔣介石在南京建立統治後,這種局面也沒有完全改變,地方與地方之間,國民黨與其它政治力量之間,國民黨內的派別之間,鬥爭十分激烈。某個派別的領導人在爭奪中央政權而不得或為了保存自己實力的情況下,面對日本的軍事壓力和利益誘惑,可能就會選擇投降的道路。
因為近代中國始終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地方上各自為政,事實上出現了許多獨立王國。這種狀況導致部分民眾對國家沒有認同感,國家觀念淡薄,而地域觀念很強。而西方列強為了各自的利益,在華紛紛扶植自己的勢力,上述狀況都便利了外國侵略者對華推行“以華制華”和“分而治之”的政策。
二、政治腐敗造成嚴重社會矛盾是漢奸產生的社會原因
清朝被推翻後,中國長期陷入戰亂。接連不斷的戰爭使得百姓流離失所,民生凋敝。意志力薄弱的人就當了漢奸。抗戰時期中國生靈塗炭,蔣介石領導下的國民黨政府進行焦土抗戰,中國民眾潛伏後,不去殘暴。漢奸卻因為個人意志力淪為叛徒,令人憤慨。
三、文化教育的失誤是漢奸產生的深層原因
五四運動以來全盤否定傳統,但又沒有建立起一種新的文化,外來文化的衝擊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使當時中國人的思想意識及道德觀念出現某種程度的混亂,漢奸思想意識的流行與此也有一定的關係。英國僑民柯爾斯曾這樣描述上海一帶居民的生活,“這裡商業已經進入了繁榮的階段,金錢的魔力已經顯示出作用,老派人士常常用‘人心不古,世風日下’這句話批評當今許多人的行為,就像英國工業革命以後,道德品質,出現了一種普遍的淪喪和墮落。”關於日本人收買漢奸的手段,柯爾斯感到驚訝,“他們就像到市場採購物品那樣隨便和容易,發現合適的目標後,就想法接近獵物,赤裸裸地用金錢勾引。”

詞語爭議

從字義上理解,漢奸應該是指漢民族中的敗類。《辭海》給“漢奸”下的定義是: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指中華民族的叛徒。因此,“漢奸”這詞還有個古今、專利之分(只屬於中國人的專利)。漢奸這詞起源何時,恐無法考證,但西漢以前肯定還不曾出現過,因為那時還沒有“漢”;甚至漢朝以後到北宋以前恐怕也不存在這個詞,因為在歷史記載的一些民族敗類中,秦檜以前統稱“敗類”,秦檜以後才有“漢奸”這個詞出現。
不但字義上不夠清晰,而且在套用上有時也很困惑。按照定義去理解,歷史中有些應該被歸入漢奸行列的人物,卻並沒有人罵他們漢奸;有些一直被罵作漢奸的,卻還真有些情有可原。譬如說范文程。清能夠滅李、滅明,他的作用實不可低估,算是個徹頭徹尾的大漢奸;而同一時期的吳三桂卻是人人皆罵的大漢奸。但看看吳三桂做漢奸的歷史,有些卻實處無可奈何。當時明、順、大清三足鼎立。以兵力計,李最多,號稱百萬;明次之,但已不足自保;滿最少,卻也有十萬。而吳只有區區四萬兵馬,想要立足而保明,非聯李不足以抗清,非聯清不足以平闖,無有獨身的。
但無論是哪種選擇,他都受制於人,非兩全之策。而且從名節上講,投清是背明,落漢奸之罵;降李則背主,負不忠之名。吳三桂也選擇過忠君,領命後他卷甲赴關阻清,但明被李亡,崇禎已於煤山殉國;想護南明弘光,又鞭長莫及自己還無可退路。他選擇過投李,但農民軍入城後,瘋狂捕拷明朝降官,大肆搶掠金帛美女;更何況,他老父遭刑訊,愛妾被霸占,親屬受凌辱。他選擇過成仁,卻又被部將所勸,而且成仁也決不是一件輕易下得了決心的事,對道學家來講,成仁是可以保住名節,但作為一個三軍統率,他手下有四萬將士,自己成仁了,他們怎么辦?這種不負責任也不是大丈夫的所為。試問一下,倘若換了其他人處在此種境地,又能夠怎樣?他沒得選擇但又必須選擇,而無論他怎樣選擇,反正橫豎不會是好人。此等尷尬,不是身處其中之人,恐怕永遠不能體會。
更為複雜的是,據現代學者考證,吳三桂當時降清(本意是想聯清),是想用明朝實際上已經不復存在的京畿地區換取清兵來滅大順,以期達到清、明南北而治。這也是“階級仇”超過了“民族恨”,和南明弘光政權“攘外”必先“安內”的立場基本一致。從以上歷史條件來看,吳三桂也算是“時勢”逼就了他這個“漢奸”。但這種委屈卻並不是理由,因為當時漢族被異族所蹂躪,終歸是由於他的降清起了關鍵作用。吳三桂的被歸入漢奸(而且是中國十大敗類之一)也屬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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