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徒五年

準徒五年,刑律名。清承明制

刑律名。清承明制, 除了十惡、故意殺人、反逆緣坐、監守自盜、受贓枉法等重大的所謂“實犯死罪” 外,其他一些影響不太嚴重的所謂“雜犯死罪”,準許不真處死,而當做五年徒刑判處,且適用贖刑,故稱為“準徒五年”,或者叫做 “雜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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