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湖北省政府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湖北省政府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門:
《2016年湖北省政府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5年10月17日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13〕189號)的有關分類及編碼規定,特制定2016年湖北省政府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
一、集中採購目錄
以下項目應按規定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省級垂直管理單位可按規定實行屬地採購。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湖北省政府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二、分散採購目錄
除上述集中採購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分散採購。具備《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18號)第十二條所規定條件的,由部門按規定組織採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可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或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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