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鼓

湖北大鼓

湖北大鼓原名“鼓書”,又稱“打鼓說書”、“打鼓京腔”等,是一種流行於孝感、黃岡和武漢一帶的傳統說唱藝術。1950年定名湖北大鼓後,在湖北省內廣泛流傳。

2008年6月7日,湖北省武漢市、團風縣聯合申報的“湖北大鼓”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湖北大鼓
  • 批准時間:2008年6月7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申報單位:湖北省武漢市、團風縣
  • 遺產類型:曲藝
  • 遺產序號:754 Ⅴ-61
歷史淵源,流派分類,演唱形式,藝術特色,唱詞特點,表演特點,手掌,眼睛,身體動作,步法,傳統曲目,早期,清代,建國後,

歷史淵源

原先湖北的鼓書,與我國北方的鼓詞類傳統說唱藝術有著同宗的關係,而鼓詞(鼓書)又與說書(評書),在歷史上有密切的聯繫。
唐代佛教盛行時,教徒們不僅講唱佛教經卷,說唱歷史故事,也說唱民間時事故事,如《秋胡小說》《張義潮變文》等。到了宋代,由“變文”衍變為鼓詞,出現了一些專業性的話本。這些話本經過文士的潤飾加工,具有了較高的藝術性。由明入清,鼓詞日益盛行於北方,並逐漸傳播到南方。
湖北鼓書的歷史,正史記載甚少。從鼓書藝人的師徒相承關係追溯推測,清道光末年,即有有名的鼓書藝人賣藝授徒。在這之前的流傳時間肯定更久。其中早期名藝人丁海洲(丁鐵板)據說是由山東經河南來湖北武漢獻藝謀生,他傳授了黃玉山等五個徒弟,繼有匡玉山、潘漢池、王鳴樂、陳謙聞、張明智、付群剛、胡威等,共經歷八代師徒傳承。與此同時,相繼來湖北行藝、授徒的,還有河南的魏元宗(即魏光山)、劉元中(即劉潢川),以及龔伯庭、劉源鵬等鼓書名藝人。
北來的鼓書藝人,在說唱時仍保持著北方鼓詞的特點,用北方口音,一手執兩塊月牙形鋼鐮(或鐵制、銅製),一手執木籤,擊鼓說唱。後來,他們的徒弟們為了易為湖北人接受,逐漸改用湖北口音演唱,唱腔也發生變化,逐漸採用當地人喜愛的腔調。接著,又逐漸用雲板代替了鋼鐮,把大鼓改為小鼓,說唱也用本地腔調,受到當地人民歡迎,流行範圍也越來越廣,直至武漢、鄂東、鄂北等廣大地區。這樣,鼓書便在湖北生根、開花、定型,成為湖北的一個重要曲種。

流派分類

湖北大鼓的流派主要有南路、北路之分。用北方語音腔調,仍以鋼鐮演唱者,稱為“北路子大鼓”,改用本地語音腔調,以雲板代替鋼鐮,把大鼓換成小鼓者,稱為“南路子大鼓”。
北路、南路之外,尚有一種兼容兩派之長的第三派,名日“南北二路”。

演唱形式

湖北大鼓早期以“拍門”的形式演唱,即藝人挨家挨戶上門演唱:先在每家門前敲打一陣鼓板,招徠聽眾,然後說唱一段故事。後來,由於鼓書盛行和越來越多的人的喜愛,鼓書藝人便採取“點棚打場”的形式進行演唱:鼓書藝人選擇一個場地,高踞於書壇或站立於圓場之中,聽眾則圍觀於四周,當時無樂器伴奏,藝人現場根據聽眾的要求選擇書目,經常是三五天或十日半月連續演唱;有時聽眾越來越多,書場也就越來越大。
湖北大鼓
鼓書是一種有說有唱、以說為主的曲藝形式。建國後由於搬上了舞台,多用反映現實生活題材的短小段子,逐漸改為以唱為主,以說為輔。但在廣大農村集鎮,仍然採取以說為主的傳統形式,大都說唱中、長篇故事書目。後來又發展出一人說唱、二人對口唱和多人群口唱等形式,並有二胡、三弦等樂器伴奏。在一部書或段子裡,說、唱兩者均不可少。故事情節、人物對話及不同人物性格描繪,往往通過說技表達;而人物感情的體現、內心的變化、故事情節高潮的渲染與烘托,則往往主要是通過鼓、板與唱技來完成。

藝術特色

鼓書的“說”,具有類似評書演說的藝術風格。鼓書藝人掌握一部書的故事梗概,稱為“墨路子”,即掌握了主要的故事情節及各個人物的性格特徵,然後在演說當中,注意發揮與創造、潤飾與加工,對故事情節及人物性格隨機進行豐富與補充,往往能達到繪聲繪色、扣人心弦的藝術效果。同時,兼用一些“甩包袱”的藝術手法,調動廣大聽眾的胃口,這種手法叫做“水路子”。鼓書藝人就是以這種“墨(路子)”和“水(路子)”結合的手段,產生藝術效果。

唱詞特點

湖北大鼓 唱的方面,不同地區及不同流派各具有不同的唱腔特色。唱腔雖不複雜,但卻富於變化,唱法上也各有風味,加之鼓、板敲擊的輕重強弱與緩急快慢,靈活變換以打動人心,吸引聽眾。湖北大鼓同其他曲藝形式一樣,具有講唱文學的共同規律,特別注意唱詞的音韻與節奏。唱詞要求合轍押韻,不但要求每段書的唱詞必須用一道轍上的字(即同韻的字),而且要求講究平仄,即上句的落尾(末一字)必須是仄聲,下旬的落尾必須是平聲。在節奏上,鼓書唱詞一般為雙句,有上句就得有下旬,否則就壓不住板。每句唱詞都要講究分句的格式,這種格式大致有二二三式(七字句)、三三四式(十字句)、三四三式(十字句)、二三式(五字句),也有不太規整的句式結構。此外,還有少數“單尾句”(末句落在單句上)和“墊句”(一句詞後面墊上一句作為補充)。另外,在這些句子中,有時為了藝術表達或內容的需要,可以在中間增加自由的“襯字”或“嵌字”。
湖北大鼓以“四平調”為基本曲調,其調式、板式、旋律、結構等都體現了湖北民間音樂的風格,板式多為一板一眼。

表演特點

湖北大鼓有一套完整的表演技藝,主要是運用手法、眼法、身法和步法,形成靈活多變而又渾然一體的藝術表演風格。

手掌

能傳達思想感情,有時具有比語言更為形象的表達能力,如招手叫人來,揮手送人去,指額代指思索,橫拳表示決心,伸拇指稱讚英雄,伸小指鄙視無能,遠望則手搭“涼篷”,耳語則捂嘴說話等等。

眼睛

為心靈之窗戶,可以傳達內心感情,如皺眉、凝神、思索、疑惑、正視、輕視、斜視白眼、媚氣細眼、怒目圓睜等等。眼與面部肌肉配合,傳達喜怒哀樂,還能喻示高、低、遠、近、明、暗、長、短和危急、平安,達到不言而喻的藝術效果。

身體動作

可用以區分性別與老少、健壯與衰弱,男性挺直,姑娘下部稍為扭曲,老人傴僂,小孩稚嫩,健壯挺胸,衰弱縮肩,仰視望遠,俯首察微.均是通過身法加以表現。

步法

演員在台上,注意自己腳步的尺寸,通過腳步的尺寸變化來表達不同的人物及各種行為,如大步前進的英雄、碎步勻巧的婦女、文步的書生、踉蹌的醉漢,以及走路、騎馬、行船、登山等等。
湖北大鼓藝人善於一個人扮演不同的角色,時男時女,忽老忽少,既可扮忠奸憨猾,又可扮將相村夫。在扮演人物時,特別注重一個“扭”字,即從這一個人物突然跳到另一個人物,善於及時把正在表演的人物的思想感情和舞台形體,一瞬間“扭”過來,表現另一人物。
湖北大鼓即使有舞台,一般也沒有布景,演員憑藉想像進入故事環境當中;藝人通過虛擬的動作,使聽眾得到“以虛為實”的感覺。藝人們善於運用雲板、鼓和鼓簽的雙重作用:它們既是伴奏樂器,又是重要道具。

傳統曲目

早期

鼓書在早期階段曾以宣講“聖諭”作為主要內容,勸告人們盡忠行孝,所以也曾稱為“說善書”。不過這種“說善書”,與漢川、漢陽等地“善書”的表演形式不一樣。漢川、漢陽的“善書”表演沒有鼓、板伴唱。

清代

鼓書的內容有:《宣講大全》《閨閣十二段錦》《雷神顯應》《韓湘子化齋》《一口血》《九人頭》《黑狗伸冤》《四下河南》《安安送米》《王祥臥冰》《董永賣身》《孟宗哭竹》《香九齡溫絮》《孔融四歲讓梨》《朱氏割肝》《王蘭英割股》等等。後來鼓書的內容逐漸轉到主要為歷史故事及公案、武俠故事。這些故事有長篇、中篇、短篇和段子幾種,傳統曲目以中、長篇居多,據資料統計,總計約有曲目一百七十餘個,如:《封神演義》《列國志》《陳勝、吳廣起義》《三國演義》《唐明皇游月宮》《西遊記》《響馬傳》《水滸》《後水滸》《七俠五義》《小五義》《續小五義》《岳飛傳》《烏盆記》《昭君和番》《天寶圖》《七劍十三俠》《三門街》《彭公案》《施公案》《徐公案》《包公案》《濟公案》《三俠五義》《說唐》《薛仁貴征東》《薛丁山征西》《薛剛反唐》《粉妝樓》《羅通掃北》《三請樊梨花》《五虎平西》《五虎平南》《大八義》《小八義》《十二寡婦征西》《楊門女將》《四姐鬧東京》《萬花樓》《蝴蝶杯》《九人頭》《白蛇傳》《寶蓮燈》等等。

建國後

鼓書藝人及文藝工作者創造了大量的鼓書新段子,經常演唱的有《迷路記》《王大媽學文化》《看橋》《蓉姑娘》《雙看娘》《擺渡姑娘》《雷大姑》《饒興禮》《戰鬥英雄趙文廣》《雙改行》《親生的兒子鬧洞房》《大嫂過渡》《新兒女英雄傳》《敵後武工隊》《血淚仇》《無底債》《千年鐵樹開了花》《豐收場上》《如此媳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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