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31號

《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31號》,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程式規定》的規定,現將海關辦理行政處罰案件過程中使用的法律文書格式(見附屬檔案)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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