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哥大憲章(Bogota Charter)全稱為《美洲國家組織憲章》,是美洲21國於1948年4月30日在哥倫比亞波哥大召開的第9次美洲國家會議上通過的法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波哥大憲章
- 外文名:Bogota Charter
波哥大憲章(Bogota Charter)全稱為《美洲國家組織憲章》,是美洲21國於1948年4月30日在哥倫比亞波哥大召開的第9次美洲國家會議上通過的法律。
波哥大憲章(Bogota Charter)全稱為《美洲國家組織憲章》,是美洲21國於1948年4月30日在哥倫比亞波哥大召開的第9次美洲國家會議上通過的法律。主要內容是:(1)關於美洲國家組織的宗旨:加強美洲大陸的和平與...
美洲國家組織憲章是1948年5月2日在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舉行的第9屆泛美會議上通過的憲章 美洲國家組織憲章,又稱“波哥大憲章”。美國和拉丁美洲國家於1948年5月2日在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舉行的第9屆泛美會議上通過。1951年12月13日,該憲章...
《波哥大公約》也叫《波哥大憲章》、《美洲和平解決條約》。1948年美國和拉丁美洲國家在波哥大召開的第九屆泛美會議上通過,1951年12月生效。憲章規定美洲國家組織的任務是:鞏固美洲大陸的“和平”與“安全”,安排共同行動以對付“侵略”...
波哥大憲章(Bogota Charter)全稱為《美洲國家組織憲章》,是美洲21國於1948年4月30日在哥倫比亞波哥大召開的第9次美洲國家會議上通過的法律。主要內容是:(1)關於美洲國家組織的宗旨:加強美洲大陸的和平與安全;防止成員國間所能引起...
到1948年,在波哥大召開的第 9屆泛美會議,通過了《美洲國家組織憲章》(《波哥大憲章》),將該組織確定為當下的名稱即“美洲國家組織”。它的總部設在華盛頓,到1982年7月,有成員國31個。阿拉伯國家聯盟 成立於聯合國建立之前。1944...
相反,還有一些條約禁止此類干涉:如《美洲波哥大憲章》就有禁止個別的人道主義干涉的規定。由此看來,在現行的條約體系內,找不到“人道主義干涉”法律上的依據。雖然,一些學者企圖從《聯合國憲章》中找到“人道主義干涉”的合法性依據...
1933年第7屆泛美會議通過的關於婦女國籍、國籍、引渡、政治庇護和國家的權利及義務等5項公約和1948年《美洲國家組織憲章》(《波哥大憲章》,1967年修訂)等檔案中。內容與一般國際法基本一致。其中一般國際法尚未規定的某些特殊規則(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