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公司

法本公司商標法本公司(I.G. Farben AG),全稱為“染料工業利益集團”(Interessen-Gemeinschaft Farbenindustrie AG)。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法本公司
  • 總部地點:法蘭克福
  • 成立時間:1925年
  • 經營範圍:合成染料
  • 公司性質:德資
  • 現狀:2003年宣布破產
公司介紹,歷史,資助納粹黨,發展,未完成的審判,廢墟後的重生,

公司介紹

法本公司商標法本公司(I.G. Farben AG),全稱為“染料工業利益集團”(Interessen-Gemeinschaft Farbenindustrie AG)。建立於1925年,曾經是德國最大的公司及世界最大的化學工業康采恩之一,總部設在萊茵河法蘭克福.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盟國勒令解散,於1952年進行清算,拆分為阿克發公司(Agfa )、拜耳公司(Bayer)、BASF(巴登苯胺及蘇打工廠股份公司)和赫斯特公司等10家公司。法本公司解散後,其股票仍在德國證券市場上交易,法律上的法本公司作為原有財產的控股人,直至2003年才宣布破產。
法本公司商標法本公司商標

歷史

美因河畔法蘭克福的原法本公司總部1904年,3家德國化工、 製藥及染料公司組成合作關係,這三家公司是:
美因河畔法蘭克福的法本公司總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的法本公司總部
阿克發公司/Agfa(Aktiengesellschaft für Anilinfabrikation Berlin)
巴斯夫公司/BASF(巴登苯胺及蘇打工廠股份公司/Badische Anilin- und Sodafabrik Ludwigshafen)
拜耳公司/Bayer(Farbenfabriken vorm. Friedrich Bayer & Co. Elberfeld)
這種商業合作的方式避免了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共同分享技術成果,與當時流行於美國的托拉斯相似。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為了加強對化學工業的軍事指導,在德國政府授意下,另5家利用煤焦油製造合成染料的公司於1916年參加了這一利益集團,它們是:
卡塞拉公司/Cassella(Leopold Cassella & Co., GmbH, Frankfurt)
格里斯海姆電子化學工廠/Chem. Fabrik Griesheim-Elektron, Griesheim
韋勒化學工廠/Chem. Fabriken vorm. Weiler ter Meer, Uerdingen
赫斯特公司/Hoechst(Farbwerke vorm. Meister, Lucius u. Brüning, Höchst a. Main)
卡勒公司/Kalle(Kalle & Co. AG, Wiesbaden-Biebrich)
該集團內的各家公司都保持獨立的地位,其股票單獨交易,各自結算利潤,但統一調配生產原料,壟斷了德國的化學工業市場。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化學家卡爾·博施弗里茨·哈伯發現了利用氮氣製造氨的方法,大量製造炸藥原料硝酸鉀,其研究人員還研製出毒氣
1925年8月,在博施的提議下,8家公司正式組成了法本公司,即“染料工業利益集團”,博施擔任董事會主席,購買了利用煤炭氫化法製造人工合成燃料的專利。1926年,法本公司在萊比錫附近的洛伊納建造了第一家人工合成燃料工廠。

資助納粹黨

1931年納粹黨上台之前,法本公司向納粹黨和希特勒提供了大筆贈款,幫助其競選。從中獲得了巨大的好處:其收益從1932年的4800萬馬克猛增至1943年的8.22億馬克。
1933年,初掌大權的希特勒意識到傳統經濟學家們對此次危機的成因和對策知之甚少,他與幾乎同時登上歷史舞台的羅斯福走上了異曲同工的改革之路:他們蔑視傳統,注重生產,並加大了針對低收入人群轉移支付。更重要的是,他繼承並加速了德國工業的集中化進程。到1939年,6大壟斷組織(赫爾曼·戈林克虜伯、聯合鋼鐵公司、IG法本公司、西門子(微博)和電氣總公司)擁有員工230萬,占德國工業從業人員總數的1/3。儘管經歷了隨後慘烈的戰火,但這依然奠定了德國工業優勢部門強大的基礎。
希特勒預見到了現代經濟政策。”經濟學家加爾布萊斯曾這樣評論,“他認識到,只有同時控制工資和價格才能迅速製造就業。一個受經濟恐懼壓制已久的國家,必然會熱烈回響希特勒的號召,就像美國之於羅斯福。” 但希特勒深知,現存版圖根本無法幫助德國實現自足。作為應對之道,他做出了兩個選擇:對外出兵和發展合成技術。前者成為20世紀最慘痛歷史以及第三帝國崩盤的序曲,後者則為德國乃至全球化工行業的發展吹響了衝鋒的號角。其中最大受益者,是IG法本。

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發展
戰火中IG法本公司大量生產合成燃料和合成橡膠,使德國衝破了資源瓶頸。此外,德軍100%的甲醇和潤滑油、80%的炸藥、70%的黑火藥和35%的硫酸也都出自IG法本公司。這時的IG法本公司幾乎成了盟軍的心腹之患,在1943年的1份報告中,美國參議院曾這樣評價IG法本公司,“如果沒有IG法本公司,就不會有希特勒的戰爭”。
納粹鐵蹄成為IG法本公司步入輝煌的先鋒:德軍每攻下一個地區,IG法本公司就會將那裡的化工廠據為己有。
戰爭初期德軍的節節勝利,令IG法本大發橫財:1932年,公司的全部收益還只有4800萬馬克;但到了1943年,這一數字已經增長到了驚人的8.22億馬克。
1942年,IG法本利用其與黨衛軍的特殊關係,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3號營地莫諾維茨修建了一家集中營工廠,IG法本因此成為第三帝國中惟一擁有自己集中營的企業。惡劣的生活環境和繁重的體力勞動,使這家集中營工廠變成了人間地獄:工人在該工廠的平均壽命竟然只有3個月。黨衛軍將30萬勞動力送到這裡,卻有至少3萬人再也沒能離開。 在這段讓人詛咒的歷史中,IG法本仿佛是一頭無情吞噬、迅速壯大的史前怪獸。在戰爭的滾滾紅利中,IG法本公司加速著技術創新的步伐。二戰前的1925年到1930年,IG法本公司獲批的塑膠專利數量,相當於全球過去140年在該領域所獲專利數的兩倍。在乙烯樹脂領域,全球1/4的專利也記錄在IG法本公司名下。二戰期間,IG法本公司的研發支出在銷售收入中的比例高居世界第一。瘋狂的研發活動使全球的化工行業發生了一次巨變:二戰之後,團體專利所占比例迅速上升,化工行業的個人英雄主義時代宣告結束。 從1931年到1945年的15年時間裡,IG法本公司所申請並獲批的國際專利數達889個,占到當時全世界最大30家化工公司的1/3、占全球化工公司專利的17%。美國的杜邦公司在此期間一共獲得了321項專利授權,這一數字僅是同期IG法本公司成績的三成多,但已經足以使杜邦公司穩居全球化工公司的次席。 到1943年,法本已壟斷了德國合成橡膠、甲醇和潤滑油產量的100%,以及98%的染料、95%的毒氣(包括全部齊克隆B)和鎳、90%的塑膠、88%的鎂、80%的炸藥、70%的黑色火藥、46%的航空汽油和35%的硫酸。1943年以後,隨著德軍的節節敗退,IG法本公司也迅速走向衰亡,其遍布全歐的工廠成為盟軍空襲的重要目標。在路德維希港,IG法本公司的一家工廠竟然在短短兩年時間內被盟軍轟炸了652次。到戰爭結束時,IG法本公司已經完全處於盟軍控制之下:其60%的資產在蘇占區,20%在法占區,11%在英占區,剩下的9%以及最重要的總部則在美占區。 大量商業機密隨之被轉移至英法美蘇。戰爭結束不久,美國就實現了化學工業上的彎道超車。在全球10大化工公司中,美國一舉占得8席。但即便如此,作為IG法本公司繼承者的聯合集團,其業績仍然位居全球次席,僅次於美國的杜邦公司。 對於摧毀IG法本公司和德國的化學工業,這時的盟軍各國已是志在必得。

未完成的審判

1943年10月,盟軍外長會議正式確定將在戰後審判德國戰犯。而所謂“戰犯”不僅涵蓋那些傳統意義上的戰爭罪犯,還首次包括了那些雖沒有直接參與戰爭卻蓄意在背後推波助瀾的人員。兩年後的波茨坦會議繼承了外長會議的精神,並將其書面化為“處理德國的政治原則”;戰爭罪犯以及策劃或推行納粹計畫並造成暴行的人,都必須逮捕並交付審判。
盟軍希望能將一位德國軍事工業的代表送上紐倫堡審判的主要戰犯名單。最初的目標被鎖定為“軍火大王”古斯塔夫·克虜伯,但後者健康狀況的持續惡化使這一計畫未能成行。於是,IG法本的23名領導人“眾望所歸”地共同承擔了這一角色,他們被控犯下5條罪狀:“反和平”、“搶劫和掠奪”、“參與戰爭和大屠殺”、“參與黨衛軍”和“建立莫諾維茨集中營”。
對IG法本公司的調查,在戰爭尚未結束時就已經開始。美國人對此尤為熱心,因為這關係到美國化學工業的前景以及美國掌控歐洲政治秩序的能量。美國人對此也胸有成竹,他們相信一個被奪去工業靈魂的德國即將出現在歐洲版圖上。然而,意外發生了。
1948年6月24日,蘇聯出兵封鎖了東西柏林間的通道。歷史上首次“柏林危機”一直持續到1949年5月11日。戰爭的陰雲籠罩在歐洲上空,嚴峻的政治形勢迅速引發了強烈的鏈式反應。
美國力圖扶持德國以對抗蘇聯的決定,成為德國所有經濟壟斷組織命運的轉折點。西方國家對德國的“非工業化”改造和防止德國向軍國主義回歸的努力,最終全部屈服於美國的戰略需要。而熟諳德國化學工業的IG法本公司領導人,則被西方視為重振德國工業的重要力量。在這一背景下出台的IG法本改造方案,已經不可避免地背離了波茨坦會議時的初衷。
庭審變得如同兒戲。在德國最好的87名律師以及數量更為龐大的IG法本公司員工面前,由12名律師組成的控方律師團顯得無助和落寞。終審在152個漫長的審判日後姍姍來遲,其結果甚至比盟軍當初最壞的估計還要糟糕:所有11項指控中的9項完全落空,只有13名被告因另兩項指控被定罪。13人中刑期最長的也只有8年,最短的更是只有1年。
而實際上,只有4個人為IG法本公司的罪行付出了代價,他們分別是阿布羅斯、迪爾費爾德、梅爾和克勞赫。而所有這4個人都在短暫刑期後被提前釋放,並得以繼續書寫其輝煌的職業生涯:梅爾本獲刑7年,但他僅服刑4年就獲準出獄並立刻獲任拜耳的監事會主席。梅爾的例子並非孤案,審判的走樣意味著IG法本的重生已經變成了故事最恰當的結局。

廢墟後的重生

審判過後,盟軍開始討論德國化學工業的安排問題。英國首先提議,要求認真執行1945年發布的盟軍管制委員會第9號法令,將IG法本公司拆解為50家公司。這對德國化學工業無異於致命的打擊,因為它將使德國化學工業發展所必需的規模優勢與競爭力消失殆盡。 第9號法令曾被視為波茨坦精神的延續,計算精確且立場堅定。但理論完美並不意味著現實可行:IG法本公司名下企業眾多,彼此間盤根錯節,這些工廠不論在生產上還是財務上都根本不能進行精確的拆分。盟軍內部無休止的爭吵,也使它失去了強制執行的可能,而最終變成了一個被束之高閣的理想化方案。 1948年11月30日,盟軍組織了新的“法本拆分諮詢小組”負責起草最終方案。這個由德國工業家組成的小組,在完成拆分任務的同時也在竭力避免德國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因為戰敗而受到損害。1年半後,諮詢小組遞交了新的拆分方案。新方案將IG法本公司分解為22家企業,其中3家核心企業(巴斯夫拜耳與赫斯特)的市場競爭力得到了足夠的保護。 1951年12月到1952年1月,赫斯特、拜耳和巴斯夫相繼獨立,3家公司獲得了IG法本公司總資產的一半。此時,德國實力的增長使盟軍在戰後德國諸多問題上的話語權逐漸喪失。IG法本公司首先受惠於此:它最終被分解為12家公司,這比原計畫又少了整整10家。 從IG法本公司中獨立出來的9家小公司,不但未能在德國國內營造出內部競爭的環境,甚至都沒能擺脫被3大核心公司兼併的命運。在拆分僅僅完成1年後,9家小公司中就已經有7家重新回到了3大核心企業的懷抱,德國的化工巨頭們因此再度走上了規模經濟的道路。
盟軍處心積慮的拆分計畫,不但沒能為各自國家化工企業的崛起鋪平道路,反倒使新興的公司擺脫了IG法本原有管理體制的諸多羈絆,在各自領域突飛猛進並不斷開拓新領域。 幸運不僅於此。投入重建工作的德國人驚訝地發現,戰爭造成的破壞並沒有想像中那么嚴重。昔日繁華的工業區雖滿目瘡痍,但破敗的外表下卻隱藏著復興的希望:空襲摧毀的廠房在倒塌後恰好保護起了更為珍貴的機器,這簡直就是不幸中的萬幸。 一位美國教授在德國考察後,對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客觀的說明,“德國企業家普遍認為戰爭對工廠造成的破壞並非致命,生產的恢復並不需要過多的時間。IG法本公司在法蘭克福的3家規模最大的工廠更是幾乎完好無損,他們馬上就可以恢復生產。” 雄厚的工業基礎和未被禁錮的企業家,堅韌的民族精神和戰後重建催生出的國內市場,使IG法本各成員迅速贏得新生。到70年代,巴斯夫重新稱雄全球,赫斯特緊隨杜邦之後位列第三,拜耳也躋身前四。戰火後,在和平的回歸中,德國3家公司的營業額無一例外地都超過了巔峰時期的IG法本公司,德國化工行業終於以正面而磅礴的形象完美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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