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全知道

法律常識全知道

《法律常識全知道》是由春之霖,趙廣娜編寫,2010年10月1日出版的一本書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法律常識全知道
  • 創刊時間:2010-10-1
  • 作者:春之霖,趙廣娜
  • 版 次:1
  • 頁數:505
  • 字數:1024000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基本信息

法律常識全知道
印刷時間:2010-10-1
開 本:10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
I S B N:9787511306241
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法律常識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權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是我們應該且必須具備的基本常識。如今,法律已經滲透到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教育就業、創業投資、鄰里關係等各個角落,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即通常所說的“懂法”,才能增強法律意識,守法用法,以法護身:不懂法,則法律意識淡薄,容易以身觸法,害己害人。正如一段普法三字經所言:“不懂法,害處大:如盲人,騎瞎馬:學法規,長知識;心明亮,走天下。”
為了幫助讀者輕鬆掌握日常必知必備的法律常識,以法律的思維理智判斷世間的是非曲直,從而規範行為、明白生活、理智處世、合法維權,《法律常識全知道》匯總了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2000個法律常識,通過案例、法律解析、法條連結3個板塊,對我們在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契約糾紛、物業糾紛、房屋買賣租賃、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賠償、消費理財、著作發明、刑事犯罪、訴訟程式等方面經常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使我們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決辦法,自己就能輕鬆解決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問題,是個人、企業經營、家庭必備的法律工具書。

目錄

憲法篇——保障公民權利與義務的無敵法王
平等權
用身高限制應聘者是否侵犯公民平等權
“男性優先”是否合法
什麼是人格尊嚴
三無人員”就可以被隨意關押毆打嗎
村委會有許可權制村民的人身自由
公民住宅權
為追查丟失物品,就能隨便搜查公民的住宅嗎
非法侵入他人家中需承擔責任嗎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具備怎樣的條件才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精神病人也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嗎
單位可以不發給職工選民證嗎
對選民資格有異議怎么辦
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示威的自由
言論自由權是無限制的嗎
公民可以自發舉行遊行嗎
拜佛求神屬於宗教信仰嗎
能不能強迫他人信仰宗教
為了解思想動向,老師能拆看學生的私人信件嗎
私藏女友信件,是否侵犯了女友的通信自由權
受教育的權利與義務
接受義務教育僅僅是公民的權利嗎
女大學生在校懷孕,學校能將其開除嗎
婦女權益保護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應該怎么辦
勞動契約中能否包含“禁止生育’條款
丈夫不同意妻子人工流產怎么辦
學生上課不認真,老師能體罰嗎
未成年學生曠課、逃學,學校應怎么處理
未成年人的發明創造可以申請專利嗎
未成年人可以自己更改姓名嗎
未成年人能否進入娛樂場所
未成年人有不良行為,監護人該怎么辦
公民的基本義務
政府處罰不願服兵役者是否合法
計畫生育只是女人的事嗎
公民為什麼要向國家納稅
民法通則篇——民事權益民事活動
“住所”和“居所”是一回事嗎
對嬰兒出生日期有異議,以什麼為準
5歲的孩子具有民事權利嗎
7歲的孩子有權接受獎金嗎
16周歲少年的交易行為有效嗎
父親必須償還兒子欠下的債務嗎
未滿18周歲的少年打傷人,自己要承擔責任嗎
監護
單親父母無力撫養孩子,能將孩子送人嗎
親生父親能被剝奪監護權嗎
離婚後,父母該如何行使對孩子的監護權
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嗎
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學校需要負責嗎
未成年人致人損傷的,由誰承擔責任
父母在世,可以由別人成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嗎
受委託照管未成年人,需要承擔未成年人致
人損害的賠償責任嗎
父母可以隨意處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嗎
父母可以用子女的財產來賠償子女造成的損失嗎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什麼情況下可以宣告公民失蹤
丈夫失蹤,妻子應為丈夫清還債務嗎
代管人可以自行處理失蹤人的財產嗎
當事人並未死亡,他在被宣布死亡期間的民事行為有效嗎
當事人被宣告死亡後“復活”,婚姻關係可恢復嗎
當事人被宣告死亡後“復活”,能否要回已被轉移的財產
被宣告死亡人“復活”,能否要回被惡意侵占的財產
合夥與法人
法人和法人代表應該如何理解
夫妻合夥承包經營的,妻子應該承擔亡夫的債務嗎
顧客在合夥經營的飯店就餐中毒,應向誰索賠
退夥後還要承擔合夥的債務嗎
企業被兼併,所欠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職員造成的損失,應該由誰承擔
什麼條件下約定無效
不小心買了假文物,能否要求將錢退回
私下訂立的虛假協定有效嗎
丟棄之物被別人撿到,能否將其要回
離婚手續可否讓別人代辦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否還有效
離職員工以原單位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契約有效嗎
緊急情況下代理權發生轉移,因此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失怎么辦
財產所有權與財產權
撿錢不還又弄丟,失主能否向拾得者索賠
拾得者趁機要挾,非法侵占怎么辦
走失的寵物被別人購買,失主可以索還嗎
損壞集體財產的怎么辦
賭博輸的錢,想要回,能告他人侵犯自己財產權嗎
購買贓物能取得所有權嗎
挖出的財物,所有權歸誰
兩人共同出資購房,共有權怎么區分
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屋,一方能否擅自買賣
先借後賣,電視機不幸遭雷擊,誰來負責
兒子將父親趕出家門,侵占其住房,應負什麼責任
有借無還,折價賠償
債權
不是你的就別拿,拿了要返還
將撿到的錢捐給慈善機構,要承擔責任嗎
什麼是無因管理
助人為樂卻傷了自己,能否找受益人索賠
借款人不履行歸還義務,債權人將其拘禁
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之一承擔所有的債務嗎
將錢錯還給別人,能否要回
債務在身,不能隨便贈送
好心墊付醫療費,能否索回
債務人失蹤了怎么辦
因銀行失誤而多給顧客錢,需要返還嗎
人身權
日記被他人公開,應該怎么辦
第三者也有隱私權嗎
遭到前男友惡意誹謗,應該怎么辦
死人還有名譽權嗎
保全就可以隨便翻查別人的包嗎
再婚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權給孩子改姓嗎
別人冒用了你的姓名,應該怎么辦
店名是否也受法律的保護
以公司的名義借款,需承擔法律責任嗎
公民本人同意,就可以無償使用他的肖像嗎
半張臉就沒有肖像權了嗎
公益團體也有肖像權嗎
民事責任
路人被受驚的小狗咬傷,應找誰負責
高空墜物砸壞轎車,車主該怎么辦
路人被街道旁的廣告牌砸傷,該怎么辦
小孩在單位被爆竹炸傷,誰來賠償
無意中傷害別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承運人無過錯,需要承擔責任嗎
警察執行公務致無辜者受傷,需要賠償嗎
好心辦壞事,也要承擔責任嗎
在家喝啤酒時被啤酒瓶炸傷,怎么辦
別人家牛吃自家莊稼,就可以將牛打死嗎
商販為避免罰款而給他人造成損失,誰承擔責任
貓狗打架撞傷老人,誰應承擔法律責任
不小心掉進深溝,就該自認倒霉嗎
患精神病的成年人,無故打傷旁人,誰承擔責任
雙方均存在過錯,一方受傷誰來賠償
受害人延誤治療造成額外損失,誰承擔責任
侵害人成年但沒有賠償能力,受害人怎么辦
8歲孩子受別人教唆、引誘惹禍,誰來承擔責任
多人共同侵權,是誰有錢誰就該承擔責任嗎
小偷行竊時跌落水井而受傷,能否獲得賠償
見義勇為而自身受到傷害,應由誰來賠償
勸架被打傷,應該找誰負責
容器遭雷擊爆炸致人損失,是天災嗎
由於污染造成的損失能否得到賠償
乘坐公車時受傷,公交公司有責任嗎
替人出謀劃策,分文未收也要承擔責任
被人群毆致傷卻找不出具體的侵害人,怎么辦
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失手傷人,誰承擔責任
……
婚姻家庭篇——為家撐起保護傘
遺產繼承篇——指點迷津
契約篇——理智交易警惕陷阱
物權篇——私有財產不容侵犯
勞動保障篇——維護你的職場權益
損害賠償篇——捍衛權益
刑事篇——趨利避害遠離雷區
訴訟篇——教你怎樣打官司
行政篇——與政府打交道
經濟篇——經濟維權的盾牌
日常消費篇——衣食住行明白消費
智慧財產權篇——保護我們的無形產權
保險篇——讓我們的人生更保險
房產車產篇——安居樂業
教育培訓篇——保障我們受教育的權利
附錄:常用法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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