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復(並敘)

王文誥案語 宋神宗熙寧十年(1077)丁巳正月,自濰州至京師,以尚書祠部員外郎直史館,改權知徐州軍州事,四月出京至任,盡十二月作。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河復(並敘)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七言排律
  • 作者:蘇軾
基本信息,作品原文,題解,注釋,作者簡介,

基本信息

卷名:卷十五
皇帝紀年:宋神宗熙寧十年
寫作時間:(西曆)1077年
寫作年紀:42歲
寫作地點:徐州
精確時間:(西曆)1077年1月至12月
寫作精確地點:徐州(徐州,京東西路
詩題:河復,並敘

作品原文

熙寧十年秋,河決澶淵,注鉅野,入淮泗。
自澶、魏以北皆絕流,而濟、楚大被其害,彭門城下水二丈八尺,七十餘日不退,吏民疲於守御。
十月十三日,澶州大風終日,既止,而河流一枝已復故道,聞之喜甚,庶幾可塞乎。
乃作《河復》詩,歌之道路,以致民願而迎神休,蓋守土者之志也。
君不見西漢元光元封間,河決瓠子二十年。
鉅野東傾淮泗滿,楚人恣食黃河鱣。
萬里沙回封禪罷,初遣越巫白馬
河公未許人力窮,薪芻萬計隨流下。
吾君仁聖如帝堯百神受職河神驕。
帝遣風師下約束,北流夜起澶州橋。
東風吹凍收微淥,神功不用淇園竹。
楚人種麥滿河淤,仰看浮槎棲古木。

題解

北宋熙寧十年(1077年)黃河決口,七十餘日後恢復故道。這次河決不亞於西漢時的“河決瓠子”,那次砍伐了大量的淇園竹子,而這次由於皇上的聖明神靈的相助,沒用一根淇園竹。此詩將兩次“河決”對比,有歌頌當朝皇上之意。也反映出作者對災民疾苦的關心。但有迷信色彩。

注釋

河復:決口泛濫的黃河恢複流向故道,不再泛濫。
澶淵:chányuān,古湖泊名,也是縣名;故址在今河南濮陽縣西,春秋衛地。
巨野:縣名,在山東省西南。
泗:sì,泗水,位於山東省中部,淮河下游第一大支流,因此常淮泗連稱。
澶魏:澶即澶淵,魏指澶西鄴城一帶,古屬魏地。楚,指西楚。古彭城(今徐州)為西楚。《史記·項羽本紀》:“項王自立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集解》引孟康云: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
澶州:地名,今濮陽一帶。
彭門城:徐州城,此時作者任徐州知府(太守)。
既止:已經停止。
庶幾可塞乎:差不多可以堵塞決口了。
歌之道路:在道路上歌唱它(《河復》一詩)。
以致民願而迎神休:而使老百姓的祈願和迎接神靈的活動停止。
蓋守土者之志也:大概是當地的地方官們所希望的。
元光、元封間:西漢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元封元年(前110年)間。
河決瓠子:元光三年(前132年),黃河在東郡濮陽瓠子口(今濮陽縣西南)決口。瓠,hù。
:zì,任意。
:shàn,大鯉。
萬里沙:正義括地誌云:“萬里沙在華州鄭縣東北二十里也。”
封禪:fēng shàn,古代帝王上泰山祭祀天地;此指漢武帝劉徹曾封禪巡祭山川一事。
初遣越巫沉白馬:當初(黃河決瓠子時)派遣越地的巫師以沉白馬來祈禱河神;巫,以裝神弄鬼替人祈禱為職業的人,女的叫巫婆,男的叫巫師。《史記·河渠書》:“天子已用事萬里沙,則還自臨決河,沈白馬玉璧於河”。
河公未許:河神未答應(停止泛濫的要求)。
薪芻:xīnchú,柴草。
吾君:我們的皇上。
唐堯:中國古代聖明帝王“堯舜”中的“堯”,“堯舜”即“唐堯虞舜”。
帝遣風師下約束:天帝派遣風神下界控制(因決口南流的黃河水)。
北流夜起澶州橋:夜裡從澶州橋起往南泛濫的黃河水改向北原河道流。
:lù,清澈。
神功不用淇園竹:因神靈的功勞(或神靈功能強大),不再像河決瓠子時使用大量的淇園竹子。
楚人種麥滿河淤:楚地(今徐州一帶)的人在黃河泛濫過後淤成的灘地上種滿了小麥。
仰看浮槎棲古木:抬頭看見洪水曾經衝過來的木筏掛在古樹上;,chá,木筏。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父蘇洵,弟蘇轍都是著名的散文家。他是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的進士,官至翰林學士知制誥、禮部尚書。曾上書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後因作詩刺新法下御史獄,遭貶。卒後追謚文忠。北宋中期的文壇領袖,文學巨匠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縱橫恣肆,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並稱“蘇辛”,有《東坡全集》、《東坡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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