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發展和改革局

汾西縣發展和改革局是指汾西縣的改革事業的管理部門。根據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設5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汾西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區:汾西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汾西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1、提出全縣國經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2、研究提出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規劃以及相關政策;對經濟結構進行動態監控、指導和組織協調,積極推進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
3、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負責匯總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
4、提出有關協調財政、物價、信貸政策的建議,對全縣包括財政預算內外、信貸等資金進行綜合平衡;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 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招投工件的有關規章條例。
5、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統一安排使用縣級建設資金的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管政策性貸款,國內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國家 、省撥款建設項目和縣內重大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指導、協調全縣工程諮詢業的發展,做好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會同委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工作 。
6、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提出全縣內、外貿發展戰略和重要商品的巨觀調控政策,做好全縣供求總量平衡;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 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審批、編報和上報利用外資,引進項目計畫,組織重大外資引進活動,引導外資投向。
7、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
8、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監督有關部門實施國務院、省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宣傳物價方針、政策和法 律、法規‘執行物價總水平的調控目標,監控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制定價格政策並監督實施。
9、負責全縣價格管理和綜合平衡工作,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控制措施;建立和完善價格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價格計畫草案;研究和提出 全縣價格改革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和政策建議;設計和論證價格改革方案;委託價格中心做好監管、檢查、評估、監測、政策諮詢服務、企業物價人員培訓、認定鑑證等工作, 牽頭組織重大價格調整聽證會,做好全縣物價行政審批工作。
10、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經工代賑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經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做好經工代賑投資項目的規劃、申報、實施工作和工代賑資金使用的 監督管理工作。
11、編制全縣信息網路總體規劃。監測市場動態、分析市場變化、掌握市場信息,研究市場規律,不定期發布具有預測性和指導性的相關信息和企業發展指南。研 究擬定全縣計畫體制以及投融資體制等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規、條例的協調實施。
12、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全縣 人民政府提出意見的建議。
13、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防建設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 、棉花、食糖等儲備,負責全縣應急物資相關的儲備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14、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層氣(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的待業管理並擬定實施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 行業標準,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牽頭開展縣際跨區域合作。
15、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組織指定、實施縣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
16、研究規劃競爭性待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貫徹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交電處理、檔案管理、印簽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以及計畫生育、信訪接待 、保密、綜合治理、後勤等工作,負責掌握國家巨觀信息和政策方向,收集整理經濟信息,負責管理政府信息中心工作,編制信息網訊,及時發布信息。
(二)固定資產投資股(項目辦公室)
負責基建項目的審批和可行性研究,編制地方基建和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限額以內固定資產項目備案工作,研究擬定公布全市工程設計 審核的政策和規定,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負責項目庫的收集、整理、完善工作,負責其它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和建設項目的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縣域內重大項目的提出和建議工 作。
(三)發展規劃股
負責起草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 戰略規劃及生產力布局建議,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 展計畫,組織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及時提出經濟調控的對策建議。
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工作,對國家、省、市投資及地方財政投資的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和項目稽查。
負責新能源行業管理工作,銜接平衡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做好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和第一、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
(四)金融物價股
負責編制綜合財政信貸計畫及縣級建設資金年度計畫
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控重要商品的價格和收費,組織重要商品價格聽證會,監督指導價格中心合理制定和調整縣管商品價格,審批和調 整收費項目及標準。
組織協調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全縣物資儲備及民爆物資流通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和招投標工作。
(五)以工代賑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以工代賑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以工代賑的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編制全縣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以工 代賑項目的規劃、申報、爭取、論證、可行性研究、建立項目庫,監督管理以工代賑資金,組織實施以工代賑工程,負責區域經濟工作,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負責煤層氣、天 然氣行業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計畫、擬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煤層氣、天然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