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設(原黃山市政法委書記)

汪建設(原黃山市政法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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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設,男,安徽黟縣人,1956年出生,1982年畢業於安徽大學哲學系。歷任安徽黟縣城建局局長、副縣長,休寧縣縣長、縣委書記,黃山市屯溪區區委書記,黃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政法委書記。2012年12月8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汪涉嫌在房屋拆遷等方面收受他人錢物,以及違反規定投資入股等。2013年7月10日,經安徽省紀委研究、安徽省委批准,給予汪建設開除黨籍處分。同年10月15日,安徽蚌埠市中級法院對汪建設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將其違法所得追繳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汪建設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6年
  • 性別:男
人物經歷,主要事件,腐敗案件,違紀違法,審判,社會評價,辦事講義氣,農民到副縣長,拆遷帶頭大哥,相關事實,

人物經歷

1982年,畢業於安徽大學哲學系。
1996年6月20日,擔任中共安徽省黃山市休寧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汪建設汪建設
1998年1月17日,擔任安徽省黃山市休寧縣人民政府縣長。
1998年10月15日,擔任中共安徽省黃山市休寧縣委書記。
2011年11月,擔任中共黃山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2012年12月8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
2013年5月14日,原黃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將在蚌埠市中院開庭審理。汪建設曾任黟縣城建局局長、宣傳部副部長、副縣長,休寧縣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屯溪區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黃山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蚌埠檢察機關指控,汪建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506.6317萬元、美元1.31萬元、歐元5000元、港幣1.655萬元,數額巨大;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3年10月15日,安徽蚌埠市中級法院對黃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將其違法所得追繳國庫。

主要事件

腐敗案件

2012年12月初,經安徽省紀委調查,汪建設在擔任黃山市黟縣城建局局長,休寧縣縣長、休寧縣委書記、屯溪區委書記、黃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等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企業投資開發、在房屋拆遷、消防驗收、人事安排、辦理車牌、行政執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數額巨大;違反規定投資入股,進行營利性活動。
2012年3月9日,汪建設在前往黃山某縣途中被帶走調查。2012年12月8日,該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2年12月20日,安徽省紀委一名曾參與辦案人員稱,汪建設案尚不便透露具體內容。
在汪建設老家,他曾是勵志的典範,他自小勤奮好學,從農家子弟官至副廳級。“成年”後為官的汪建設,被認為“膽子大,敢說敢做”,但也與開發商走得近,甚至自己指揮強拆。他也被認為在人事安排、行政執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也有多名受訪者稱,汪建設利用“黑社會”強拆,為房產商衝鋒陷陣,甚至收錢財提拔幹部。
2012年3月,黃山市還在為一件事驕傲。安徽號召全省黨員幹部,向黃山市政法系統幹部汪秀霞同志學習。
據介紹,汪秀霞因忘我工作患了乳腺癌,經歷8次化療、25次放療、18次鞏固治療,仍堅持工作。
就在學習還在升溫時,另一名黃山市政法幹部被安徽省紀委帶走調查。
這個被帶走的幹部,是黃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他,就是汪秀霞的丈夫。

違紀違法

禍起房地產
胡佳泉自稱是舉報汪建設的人之一。
胡佳泉曾是黃山市一名城建設計師,2001年受僱於一家房地產公司。他稱曾將一張光緒四年的花鳥圖送給他的老闆,並陪老闆將這畫送給了汪建設。
因與老闆薪酬糾紛,胡佳泉稱,為討債他曾寫過一封威脅信,信中涉及其老闆工程手續造假,除此還有汪建設受賄等問題。2008年,胡佳泉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6年半。
胡佳泉稱,他在獄中寫過多次舉報材料稱受陷害;2012年年底,安徽省紀委人員曾到他服刑的監獄,向他了解汪建設的事。
另一名房地產商稱,他打官司勝訴,涉及資金1000多萬,本該到了法院執行階段,汪建設找到他,說要中間調解。後來案子被壓三年多。他稱曾向汪送錢被拒絕。他認為這是因汪“講信譽”,對立雙方只收一方的錢,“這符合他的性格”。
這名開發商稱,他們一些“受迫害的開發商”2009年開始調查汪,查到了汪建設的女兒入股一家公司,還查到汪的幾套房產,包括上海的一套。
汪建設的妻子汪秀霞則稱,汪建設做事硬朗,領導願把難題交給他解決。對於汪建設受到的一些指控,她稱主導者並不是汪本人。
多名黃山市官員稱,汪建設與開發商走得很近。屯溪區退休幹部黃明(化名)記得,汪建設2000年11月出任屯溪區委書記,不久就帶著匯鑫公司老總到區內鄉鎮考察。
有黃山市退休幹部稱,匯鑫公司老闆與汪建設關係密切。汪任屯溪區委書記期間,匯鑫公司也被從休寧縣帶到屯溪,拿地生猛。
入股受賄
汪建設與一名叫方萱(與汪建設同鄉,曾為黃山市人民廣播電台記者,2012年48歲。)的男子關係緊密,方也因汪案被抓。
據方家人介紹,機關指控方萱向汪建設行賄。方萱案已在蚌埠法院開過庭。
在安徽省紀委的調查中,涉及汪建設違法、違紀行為中,包括“違反規定投資入股,進行營利性活動”一項。
方萱被認為在汪建設的一些受賄行為中,充當中間人角色。據黃山當地多名地產商稱,黃山市很多人都知道,方萱與汪建設是多年好友。方萱曾在牌桌上稱汪“鐵哥們”,汪也曾在某個場合稱,“方萱可以代表我”。
在一份工商登記材料中顯示,方萱於2006年11月註冊過一家公司,名為“黃山市軒威工貿有限公司”,註冊資金20萬。出資人共3人,其中,方萱是最大股東,出資10.4萬元。
2007年2月,一名叫汪婧(汪建設的女兒。)的女子成為軒威公司股東,持股23%。其中方萱轉讓給她12%的股份,另2名股東共轉讓11%。
據方萱親屬講,有一次汪秀霞找到方萱,希望能讓汪婧入股。
工商資料顯示,這家公司2006年、2007年均“虧損”。2010年吊銷營業執照。
方萱家屬稱,軒威公司曾給汪婧分過十幾萬“紅利”。
2012年12月21日,汪秀霞稱不知女兒汪婧入股之事。她稱,對汪建設的受賄指控,有的是方萱打著汪建設的幌子乾的。
汪秀霞稱,她治療癌症期間,的確有很多機關人員、汪建設的朋友,也有部分開發商送錢。她認為這是“禮尚往來”,不應算受賄。

審判

2013年10月15日,安徽蚌埠市中級法院對黃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將其違法所得追繳國庫。

社會評價

辦事講義氣

幾名屯溪區的退休幹部稱,汪建設“辦事講義氣”,只要他答應的事,必定會辦好,辦不好就會退錢,因此“不少人念他的好”。
汪建設1998年至2000年任休寧縣委書記。有休寧的幹部介紹,汪建設理論水平很強。很少見他開會念稿子,即便連說兩個小時,也條理分明,邏輯清晰。
一名休寧的退休幹部稱,汪建設管幹部有時像家長管孩子,甚至有些匪氣。曾有一次開會有人遲到,汪讓遲到者在座位上站著,一直到會議結束。
汪建設用人有自己的“路數”,據介紹,他曾在3年間,將2名事業編制工人,提拔為縣局的局長。
在休寧官場上,流傳著一個故事,稱縣委曾給各單位下發紅頭檔案,其中援引了汪建設關於人才的一句話,“有才無德也可用”。檔案下發第二日,強令收回。
在屯溪,黃明等幾名退休幹部稱,汪在任期間,屯溪區行政部門編制超了一百多人。此說法未得到黃山市官方的證實。
屯溪的一些退休幹部認為汪建設辦了一些好事,在屯溪的口碑也還不錯。原因之一,是他解決了很多幹部子女的工作,“找到他,都會很痛快幫忙”。

農民到副縣長

汪建設是黃山黟縣馬道村人,家中四個兄弟一個妹妹,汪建設排行老二。在村里人記憶里,汪建設很老實。
這些天,吳禾苗偶爾想起汪建設,不時感嘆,一個窮巴巴的農村孩子,沒啥背景,能當上個副廳級官員不容易。
吳禾苗與汪建設是國中同學,兩人鄰村。他們的同班同學還有汪秀霞。他記得,汪建設的父親曾是黟縣司法局幹部,不過一家人在村里住。
汪建設讀國中那會兒,在農村,溫飽還是大問題。十幾歲的孩子,放了學也要下地幹活。汪建設和吳禾苗一樣,放學回家拿起背簍,就會去打豬草。
國中畢業後,吳禾苗和汪建設的大哥相繼當兵。汪建設和汪秀霞考上了高中。
後來,吳禾苗聽朋友講,汪建設高中畢業後一心想考大學,白天挖水渠掙工分,晚上點煤油燈複習。
點燈要挨罵。汪建設的父親會說“費錢”。後來汪建設白天干活,晚上跑到黟縣城裡,和幾名同學在汪秀霞家學習。汪秀霞的父親在縣裡工作,家裡有電燈。
對於這段往事,汪秀霞說,汪建設在務農期間做過“民兵營長”,還乾過村副書記。“他做事深思熟慮,想做的事定能做好”。她稱,結婚近30年,汪建設仍然是她最崇拜的人。
1978年,汪建設考取安徽大學哲學系。
1985年吳禾苗轉業回鄉,在縣政府做了名司機。此時的汪建設,是縣委書記的秘書。幾年後,調任縣城建局局長,再後來,出任副縣長。

拆遷帶頭大哥

1996年6月,汪建設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休寧大事記》,他被任命為休寧縣委常委、副書記。1998年初任縣長,當年10月任縣委書記。
1998年,休寧引來了該縣歷史上最大投資,浙江省匯鑫工貿集團,投資1.3億元。
多名接近汪建設的人士稱,上世紀90年代末的汪建設,留背頭、打摩絲,腰間掛著手機、呼機。字寫得漂亮,舞跳得好,歌唱得好,擅長《潮濕的心》。
多名受訪者稱汪建設大搞建設並不惜強拆。汪建設在休寧,三件事常被退休幹部提及。一是“再造一個休寧城”,二是建設一個工商城,三是把“古文物”牌坊挖到一起建景區。
拆遷的事,汪秀霞有耳聞。她稱有些領導擺不平的事,經常會推給汪建設。因此縣委書記汪建設“衝鋒陷陣”,經常晚上到難拆戶家中“做工作”。
休寧五城鎮人黃科說,鎮上幾百年的貞節牌坊,被汪建設帶人強行挖走。他說當時村民為保護牌坊,與拆遷者發生衝突。
李林(化名)是休寧司法系統幹部,記得那次挖牌坊,他是半夜被叫起來的。當時去了兩三百人,汪建設坐在車裡指揮。
休寧縣小南門村幾名村民稱,有次縣裡將一個化工廠項目安置在村邊,村民為此堵廠門,汪建設帶著幾十名混混趕到,指著村民說,“只要不打死就行”,十餘村民隨後被追打。
多名受訪官員、退休幹部及村民,均稱見過汪建設與一些社會無業人員過從甚密。不少“混混”因承攬土地工程發了財。

相關事實

曾用紅白喜事斂財
5月14日上午,黃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在蚌埠市中院受審。蚌埠檢察機關指控,汪建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500餘萬元,且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作為今年蚌埠法院系統審理的最高級別官員(副廳),案件的開庭在當地受到了不小關注。
受賄達五百多萬元
蚌埠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里,僅案卷材料就有十八冊,檢察機關指控其受賄行為有:1987年至2012年間,汪建設利用其先後擔任黟縣城建局局長、休寧縣縣委書記、黃山市屯溪區區委書記、黃山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56人人民幣506.6317萬元、美元1.31萬元、歐元0.5萬元、港幣1.655萬元。案發後,汪建設向檢察機關退繳贓款人民幣215萬元及位於上海市寶山區場北路551弄中環國際公寓1號1601室住房一套。
大多為家人“有事”
在厚厚的起訴書上,記者注意到,從1987年至2012年間,汪建設收受賄賂的時間段大多為其妻弟去世、母親生病去世、妻子生病、女兒過生日及結婚、逢年過節時。在檢察機關認定的56起受賄事實中,處於上述時間段的達43起。
經查,汪建設在其妻弟去世、母親生病去世、妻子生病、女兒生日及結婚、逢年過節時,先後多次收受畢某、陳某某等人的現金和購物卡。收受賄賂後,汪建設多次在承攬工程、企業借款、學校法人代表變更等方面為行賄人提供“關照”。
來者不拒大小通收
在汪建設的受賄物品記錄里,除了人民幣外,從住房、轎車,到購物卡、“帝舵”手錶、蟲草、范曾字畫、魚形玉掛件等等均成為其囊中之物,而收受這些物件的時機也各不相同,連女兒前往海南拍婚紗照、結婚時,他也沒忘記接受所謂的“祝福”。在任政法委書記期間,汪建設讓汪某某(賭博)、江某某(聚眾鬥毆)、方某某(酒後駕車)得到從輕處理;為程某某取得皖J999××車牌、為李某辦理皖J566××車牌提供幫助,也獲得豐厚回報。
庭審中,衣著整齊,頭髮略有些花白的汪建設對於檢察機關的受賄指控基本認可,但對於挪用公款罪表示了不解。法庭上作最後陳述的他表示,作為一名40多年的老黨員,自己感到遺憾和懺悔,自己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不良影響,他當庭深表歉意。鑒於自己主動交代了一些問題,他也請法院在量刑時予以寬大處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受賄400次
大到幫房地產商審批項目、征地拆遷、周轉資金,小到為其“擺平”賭博被查、酒後駕車、辦理“最牛車牌”,15日,安徽黃山市原政法委書記汪建設被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十餘年間,與30多名房地產商形成緊密的權錢交易關係,先後收受賄賂500餘萬元。作為維護一方公平正義、和諧安定的地方政法委書記,為何會淪為小利益群體的“貼心大哥”,“為人民幣服務”的“專供保護傘”?“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八成來自房地產
今年57歲的汪建設,歷任安徽黟縣城建局局長、副縣長,休寧縣縣長、縣委書記,黃山市屯溪區區委書記,黃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政法委書記。翻開其400餘次受賄記錄,其中約八成來自房地產開發、施工、裝修行業,幾乎囊括了黃山市區主要房地產類企業。
“汪建設跟開發商走得近,這在黃山幾乎眾所周知,但關係這么深、受賄這么多次出乎意料!”黃山市一名幹部嘆道。
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汪建設在2001年至2012年間,先後利用職權為30多家房地產企業提供各類幫助。其中為9名開發商在項目審批、4名開發商在承攬工程、3名開發商在征地拆遷、7名開發商在施工開業、4名開發商在驗收交房、4名開發商在證件辦理、8名開發商在糾紛處理方面“批條子”、“打招呼”,涵蓋房地產項目開發流程各個環節。
作為主管政法的地方領導,汪建設還多次利用職權和影響力,使司法處置向有利於行賄開發商的方向傾斜。如有的開發商被行政拘留,因和汪建設關係“不一般”,拘留期間可以“請假”。2010年下半年,汪建設受歙縣一名開發商請託,使其聚眾鬥毆案得到從輕處理。一名外地房地產商打官司勝訴,涉及資金1000多萬元,但汪建設收受敗訴方賄賂後施加干預,使該案在法院執行階段被拖了3年多。
汪建設的“關照”可謂貼心細緻。開發商使用違規鋁合金窗,他幫其從輕處理;開發商參與賭博被查,他幫其“擺平”;開發商的親戚想調動、解決編制,他幫其“搞定”;開發商想辦理“5個9”、“4個6”的“最牛車牌”,他“樂於助人”;開發商酒後駕車、開套牌車被查,他協調從輕處理乃至直接放行。2007年,汪建設甚至與江蘇某企業董事長結為“乾親”,將其車輛辦成在黃山行駛免受處罰的“特權神車”。
哥們多、飯局多、名牌多
“人情往來”結成利益共同體
在黃山市政商界,汪建設廣為人知的“三多”:哥們多、飯局多、名牌多。多名與汪建設有過接觸的人士描述其典型形象:留背頭、打摩絲、一身名牌,在飯局上高談闊論、喜歡出風頭。
“在飯桌上,他抬起腳問別人:你猜我這皮鞋多少錢一雙?一萬多!”“別人給我送煙如果只送兩條,我從窗戶直接扔出去!”一位人士回憶,礙於其位高權重,大家也不好說什麼。
黃山市一位熟知汪建設成長曆程的幹部告訴記者,汪建設出身於黟縣一個農民家庭,苦讀考上大學,大學畢業後從政,曾是全村勵志典範和鄉親們的驕傲。
2000年底,汪建設調任黃山市中心城區屯溪區區委書記,時逢房地產業興起,黃山作為世界知名的旅遊城市,其房地產開發成為“商業金礦”,此後汪建設又升任市政法委書記兼市重點工程領導組負責人之一,牽頭征地拆遷補償、重點項目建設工地綜合治理、農民工工資清欠等工作,自然成為各路開發商爭相拉攏的關鍵人物。
“他沒能抵禦住物質的誘惑,在‘前呼後擁’之下,人也變得越來越高調。”這名幹部介紹,汪建設尤其是在升任政法委書記後,家裡很少開火,出入各種飯局,有時連早餐都由酒店供應,和所謂的“哥們”混在一起。
辦案人員介紹,汪建設所收受的賄賂,絕大多數都披著濃厚的“人情”外衣,如逢年過節、女兒過生日及結婚、家人生病、親屬去世,都是他與開發商“人情來往”的高峰期。但其實質上是一種權錢交易關係,“哥們義氣”之下形成了一個官商利益共同體。
2002年至2010年間,汪建設接受黃山某物業公司、上海某實業公司負責人李某請託,為其批發市場回遷開業等事項提供幫助,先後7次收受人民幣11.5萬元、轎車1輛、金項鍊1條,汪建設家人在未實際就職的情況下,亦多次從該公司領取“工資”。
以“義氣”為名,汪建設甚至能出面協調將公款借給開發商。2006年,黃山順興建築公司以資金緊張為由,向黃山市房管局提出借款請求,經汪建設簽批,得以借款200萬元。但當年底,“義氣”折合成金錢,汪建設收受該公司負責人畢某20萬元“感謝費”。
鐵哥們充當受賄中間人
汪建設與一名叫方萱的男子關係緊密,方也因汪案被抓。
據方家人介紹,檢察機關指控方萱向汪建設行賄。目前,方萱案已在蚌埠法院開過庭。
在安徽省紀委的調查中,涉及汪建設違法、違紀行為中,包括“違反規定投資入股,進行營利性活動”一項。
方萱與汪建設同鄉,曾為黃山市人民廣播電台記者,今年48歲。
方萱被認為在汪建設的一些受賄行為中,充當中間人角色。據黃山當地多名地產商稱,黃山市很多人都知道,方萱與汪建設是多年好友。方萱曾在牌桌上稱汪“鐵哥們”,汪也曾在某個場合稱,“方萱可以代表我”。
在一份工商登記材料中顯示,方萱於2006年11月註冊過一家公司,名為“黃山市軒威工貿有限公司”,註冊資金20萬。出資人共3人,其中,方萱是最大股東,出資10.4萬元。
2007年2月,一名叫汪婧的女子成為軒威公司股東,持股23%。其中方萱轉讓給她12%的股份,另2名股東共轉讓11%。
汪婧即是汪建設的女兒。據方萱親屬講,有一次汪秀霞找到方萱,希望能讓汪婧入股。
工商資料顯示,這家公司2006年、2007年均“虧損”。2010年吊銷營業執照。
方萱家屬稱,軒威公司曾給汪婧分過十幾萬“紅利”。
12月21日,汪秀霞稱不知女兒汪婧入股之事。她稱,對汪建設的受賄指控,有的是方萱打著汪建設的幌子乾的。
汪秀霞稱,她治療癌症期間,的確有很多機關人員、汪建設的朋友,也有部分開發商送錢。她認為這是“禮尚往來”,不應算受賄。這簡直是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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