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司馬廳記

《江州司馬廳記》是唐代文豪白居易所寫的一篇文章。開篇就直陳當時政事上的弊端,接下來描寫江州的壞境以及對職位的看法。全文前面部分透露著政治上的昏暗色彩,而後面大半又顯現出滿足、安樂的積極情緒。文章含蓄深曲,表達了作者不滿社會現實,但又無可奈何,只好自我寬慰的複雜心情。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江州司馬廳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記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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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江州司馬廳記
自武德以來,庶官以便宜制事,大攝小,重侵輕1,郡守之職,總於諸侯帥2,郡佐之職,移於部從事3。故自五大都督府至於上中下郡,司馬之事盡去,唯員與俸在4。凡內外文武官左遷右移者5,遞居之;凡執役事上與給事於省、寺、軍府者,遙署之6,凡仕久資高耄昏軟弱不任事而時不忍棄者,實蒞之7。蒞之者,進不課其能,退不殿其不能,才不才一也8。若有人畜器貯用、急於兼濟者居之,雖一日不樂9。若有人養志忘名、安於獨善者處之,雖終身無悶10。官不官,系乎時也11;適不適,在乎人也12。江州,左匡廬,右江湖,土高氣清,富有佳境13。刺史,守土臣,不可遠觀游14;群吏,執事官,不敢自暇佚15,惟司馬,綽綽可以從容於山水詩酒間16。由是17郡南樓、山北樓、水湓亭、百花亭、風篁、石岩、瀑布、廬宮、源潭洞、東西二林寺、泉石松雪,司馬盡有之矣。苟有志於吏隱者,舍此官何求焉18?案《唐典》:上州司馬,秩五品,歲廩數百石19,月俸六七萬。官足以庇身,食足以給家20。州民康21,非司馬功;郡政壞,非司馬罪。無言責,無事憂。噫!為國謀,則屍素之尤蠹者22,為身謀。則祿仕之優穩者23。予佐是郡,行四年矣24,其心休體25如一日二日,何哉?識時知命而已26,又安知後之司馬不有與吾同志27者乎?因書所得28,以告來者。時元和十三年七月八日記29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 武德:唐高祖年號,618—626年。庶官:眾官,百官。便宜:因利乘便,自行其事。制:裁斷,處理。事:指政事。大攝小:官職大的兼理官職小的職責。攝,兼理,代理。重侵輕:權位重的越犯權位輕的權力。侵:侵越職權。
  2. 郡守:一郡的行政首長,兼理地方軍事,也稱太守。總:集中。侯帥:諸侯和將士。
  3. 郡佐:郡的佐官。部:古時的區域單位。從事:官名。
  4. 都督:地方軍事長官。司馬:唐時為州、府的佐吏,位在別駕、長史之下。員:員額。俸:薪俸。
  5. 左遷右移:古時以左為卑,以右為尊,所以稱降職為左遷,升職為右移。
  6. 執役:擔當工作。事上:伺奉上級。與:給,讓。給事:官名,給事中的省稱。省寺軍府:皆官署名。遙署:在他處代理。
  7. 仕久資高:當官時間長,資歷高。昏耄(mào)軟弱:年老糊塗,軟弱無能。耄,年老。不任事:不能勝任工作。時:當時。蒞(lì):到官任事。
  8. 進:進用,提拔任用。課:考核。能:才能。退:退職,解除職務。殿:以下等評之。古代考核軍功或政績時,以上等為最,以下等為殿。才不才:有才能的和沒有才能的。一:一樣對待。
  9. 蓄器貯用:身懷才幹,等待施展。器、用都指才幹。兼濟:即兼濟天下,讓天下人都得到利益。雖;即使。
  10. 養志忘名:涵養高潔的志趣,不圖虛名。獨善:即獨善其身,保持自己的節操。
  11. 官:為官。系:關係,涉及。時:時機,機遇。
  12. 適:安適,適應。
  13. 江州:地處今江西省九江市。左:東邊。匡廬:山名,即廬山。右:西邊。土高:地勢高。
  14. 刺史:官名。為一州的行政長官。守土:守衛疆土。後也泛指地方長官掌管治理一地區的政事。
  15. 執事:擔當實際工作。暇佚(yi):閒散逸樂。佚:通“逸”。
  16. 綽綽:寬裕舒緩貌。從容:安逸舒緩,不慌不忙。
  17. 由是:因此。郡南樓山以下皆為當地的風景名勝。
  18. 苟:如果。吏隱:古時士大夫經常因為官職低微自稱吏隱,意思為隱於下位。舍;捨棄,除了。
  19. 案:通“按”,考查。《唐六典》:唐代關於職官制度的重要典籍,共三十卷,李林甫等注。秩:官吏的品級。廩(lǐn):官府供給的糧食。石(dàn):重量單位,一石為一百二十斤。
  20. 庇(bì)身:安身立命。給(ji)家:供給家用。
  21. 康:安康。
  22. 謀:考慮。屍素:即尸位素餐,占著官位拿著俸祿而不理政事。尤:更加。蠹(dù):蛀蟲,比喻侵奪損耗財物的人。
  23. 優穩:安閒穩定。
  24. 佐:佐理,當郡佐。是:這。行:將近,快要。
  25. 休休:安閒貌。
  26. 識時:看清形勢、潮流。知命:認識窮達天空的道理。
  27. 同志:志趣相同。
  28. 書:記下。所得:體會到的心得。
  29. 元和:唐憲宗年號,806—826年。

白話譯文

自從武德年間以來,文武百官便宜行事,官職大的兼理官職小的職責,權位重的越犯權位輕的權力,郡守的職責是總領郡內的諸侯與將士,郡佐官的職責轉移到從事身上。所以上從五大都督府下至上中下大小不等的郡,司馬的職責、事務全部捨棄,唯獨留下官的名額和體祿。凡是朝廷內外文武官員或升遷或貶黜,輪流擔任該職;凡是擔當侍奉上級或在三省、大理司、軍府中任職的,在別處代理該職;凡是做官時間長,資歷高,年老糊塗,軟弱無能不能勝任工作卻不忍被拋棄的人,經常擔任該職務。擔任該職務的官員,如果是升官任此職,朝廷不考核他的才能,如果是貶官任此職,朝廷也不給其下等評價。有才無才是一樣的。如果擔任該職的人身懷才幹,等待施展抱負,急於兼濟天下,即使在任該職一天也不樂意。如果有的人志存高遠,不圖虛名,樂於獨善其身,即使終身擔任該職,也不會覺得無趣。做不做官,在於機遇;安適與否在於人的心態。江州,東依匡廬山,西接江河湖泊,地勢高遠,空氣清新,有很多美好的地方。刺史是為皇上守衛疆土的大臣,不可遠離治所去遊玩;麾下各官員,都有具體的工作,不敢閒散逸樂。只有司馬時間空閒,無所事事,可以安逸舒緩流連于山水詩酒之間。因此郡南樓、山北樓、水湓亭、百花亭、風篁、石岩、瀑布、廬宮、源潭洞、東西二林寺、泉石松雪,司馬我全部領略了。如果有志於隱於下位的人,除了這個職務還要追求什麼呢。查看《唐典》記載:大州的司馬,官階五品,一年的俸糧百石,一個月的俸祿六七錢。這個官職足以安身立命,俸祿足以供養家用,州民安康,不是司馬的功勞;郡的政務敗壞,不是司馬的罪過。不會因言獲獲,也沒有雜事纏身。唉,為國家考慮,那么司馬就是尸位素餐更甚者是蠹蟲,為自身考慮,那么就官員中最安逸穩定的我在江州做郡佐,將近四年了,但我心裡很是閒適,就像一兩天一樣。為什麼會這樣?因為能夠看形勢,知乎天命罷了,又怎能知道以後的司馬中有沒有與我志同道合的呢?因此寫下我的心得體會,來告訴後來的人。時間是元和十三年七月八日。

創作背景

這篇文章是自居易任江州司馬時所作。元和十年(815),白居易被貶為江州司馬,在江州四年,方轉任忠州刺史。此文即作於白氏任職司馬的第四個年頭。是作者為了表達自己對社會現實的不滿但又無可奈何,只好自我寬慰的複雜心情而作。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作品開篇就直陳當時政事上的弊端,說明自唐初以來,官員權職發揮中的不合理現象,百官都“便宜制事”。這導致上下級職權劃分不清晰,缺乏嚴格的層級遞報制度;也導致一些官職雖有其位卻事務極少,是形同虛設的清閒職位,比如“司馬”一職。在文中,白居易以三個排比句較為簡要而有力地展現出“司馬”這個職位的狀況:該位置似乎誰都可以坐,且很清閒,沒什麼事情,而擔任這職位的也是一些或資格老、或年紀大、或沒什麼能力的“不忍棄者”,而且,上層對任職者也沒有考核。自居易所任的“司馬”這個職位,竟然是這樣一種狀況。難道白居易是“仕久資高耄昏軟弱不任事而時不忍棄者”這樣的人,顯然不是,但他仍被丟到了這個位置。被貶謫到江州的作者,在這部分中,看似在客觀講述這一職位的情況,但遣詞用句暗藏著指責和自嘲,對上層當權者昏腐雜亂的管理進行了鮮明的揭露,同時,也在其中暗暗抒發了被貶謫閒置、不為重用的內心的不滿與苦悶。
接下來,白氏筆鋒一轉,說江州是一個環境非常好的地方,有眾多的風景,並告訴大家,別的官員雖然在此為官,卻都身系職務,無法盡享當地山水風光。可是司馬這個閒職卻可以隨意遊山玩水,言辭中流溢出得意之情。從洋洋灑灑的描寫來看,白氏很是安於這一雖為官,卻如同隱居山水間的職務。
而依據律典,司馬這個職位官品不算低,收入也不錯,還不需要操勞事情或承擔責任。比起管理國家事務的官員,這樣的職位可謂是又好又穩定。這樣來看,似乎“為身謀”更好一些。
“兼濟”還是“獨善”,白氏似乎為自己選擇的是後者,他覺得自己很是“識時知命”,不去奢求那些勞煩身心的高位,而是在這樣一個閒職上謀求到了自身的安穩。
在全文中,白氏談論自己的官職,列舉了兩個理由說明司馬這個職位對自己而言很適合。但這不是事實。在白氏筆下,任職司馬的是昏老無能之人;而根據史料所載,白氏對於天下、現實是有著很強的關心和抱負的,但卻被貶謫於此;明明是當官,可卻如同閒置。這裡所展現出的豁達、安樂實是一種苦悶之下的自我安慰,是欲“兼濟”而不得,無奈轉而為之的“獨善”。
全文前面部分透露著政治上的昏暗色彩,而後面大半又顯現出滿足、安樂的積極情緒。前後文在氛圍上的差別,讓白氏的積極情緒呈現出一種反面的渲染力。文章中的他越是顯得安樂自適,讀者越是可以感受到在這樣一種看似滿足、樂天知命的情緒下,江州司馬自居易的苦悶與無奈。

名家點評

明代歸有光《順德府通判廳記》:“余南人,不慣食黍米,然休休焉自謂識時知命,差不愧于樂天,因誦其語以為《廳記》。使樂天有知,亦以謂乾載之下。乃有此同志者也。”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號香山。太原人,後家新鄭。唐貞元十六年擢進士,十九年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二年召入翰林為學士,遷左拾遺。元和十年宰相武元衡遭暗殺,居易上奏請輯辦兇手,為權貴忌恨,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杭州刺史,太子少傅,刑部尚書等職。著有《長慶集》七十五卷,《六帖》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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