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群補償調節計算

水庫群補償調節計算是利用各庫水文特性、調節性能及地理位置等條件的差別,來為為水利電力系統規劃或單項工程參數選擇,以及為擬定調度運用計畫提供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庫群補償調節計算
簡介,徑流補償調節計算,洪水補償調節計算,

簡介

水庫群補償調節計算
compensation regulation computation of reservoir group
兩個或兩個以上水庫聯合工作,利用各庫水文特性、調節性能及地理位置等條件的差別,在供水量、發電出力、泄洪量上相互協調補償,以提高總的水利效益的徑流調節計算和洪水調節計算。補償調節計算的目的,在於確定多庫聯合工作條件下總的和單項工程的水利動能指標,為水利電力系統規劃或單項工程參數選擇,以及為擬定調度運用計畫提供依據。

徑流補償調節計算

包括徑流(電力)補償調節計算和反調節計算。
徑流(電力)補償調節計算的目的在於擴大庫群總的供水、供電能力。以被補償水庫(電站)的徑流缺額為補償目標的調節稱徑流補償。以被補償電站的出力缺額為補償目標的調節稱電力補償。通常,將其中調節性能高的、規模大的、任務單純的水庫(電站)作為補償水庫(電站),而以調節性能差、用水部門多的水庫作為被補償水庫(電站),考慮不同水文特性和庫容進行補償。計算時,可先對各被補償水庫按其本身要求的運行方式採用時曆法進行調節計算,求得發電出力或供水量過程,再以庫群總的替代容量(保證出力)或供水量最大為原則,逐時段對各補償水庫進行試算,解出其相應的補償出力或供水量過程。
反調節計算
反調節計算,指下游水庫對上游水庫(電站)泄流再調節而進行的計算。上游水電站因擔負日調節使泄放的非恆定流不能滿足下遊河道航運和引水要求,或上游水庫因本身任務要求(如發電)使下泄過程不能適應其他部門需水過程(如灌溉)時,均需在其下游設定反調節水庫進行這類調節。通常多以上游水庫(電站)的泄量過程為入流,以滿足下游有關部門要求的需水過程為出流,進行逐時水量平衡計算,以推求所需的調節庫容。若給定調節庫容,可仿此求出能儘量滿足下游要求的供水過程。

洪水補償調節計算

庫群共同擔負下游防洪任務時,所進行的調洪計算。目的是擬定庫群間的防洪庫容分配和統一的調度方案,使相互協調補償,以提高防洪的整體效益。計算方法是:首先根據各庫的地形、地質、淹沒損失等技術經濟條件,以及各庫控制洪水的比例、距下游防護區的距離等因素,進行防洪庫容分配,然後根據各庫上下游洪水組合特性,擬定庫群統一調度和相互補償方式,再結合下遊河道的具體條件進行調洪和洪水演進計算,以驗證方案是否已滿足防洪要求。由於以上幾個步驟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這項計算一般要反覆多次才能得出滿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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