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綜合事業局

水利部綜合事業局

水利部綜合事業局是水利部直屬事業單位,受水利部委託,承擔水利科技推廣、人才資源開發、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 利用外資、水利水電機電產品製造、水利多種經營等方面的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部綜合事業局
  • 外文名:Bureau of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 性質:水利部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情況,主要職能,組織機構,辦公室(外事處),黨群工作辦公室(監察處),發展戰略處,人事勞動教育處,計畫處,財務資產處,多種經營管理處,水利機械管理處,總工程師辦公室,直屬單位,直屬企業,

基本情況

水利部綜合事業局是水利部直屬事業單位,受水利部委託,承擔水利科技推廣、人才資源開發、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 利用外資、水利水電機電產品製造、水利多種經營等方面的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

主要職能

受部委託,綜合事業局承擔以下職能:
(一)承擔相關業務的政策、規章的調研及規劃的編制工作;承擔相關業務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的調研及擬定工作。
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喬遷揭幕儀式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喬遷揭幕儀式
(二)負責水利行業重大科技成果管理;組織科技推廣與獎勵工作;負責水利水電重大裝備和技術的研製開發和引進工作;承辦水利行業智慧財產權、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管理工作。
(三)組織實施水利人才資源開發、人才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水利人才國際合作培訓項目的實施;承擔水利人事勞動工資統計工作;承擔水利人才開發服務體系建設、人事代理和人才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利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水利系統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執行管理工作,參與利用外資項目立項審查和前期準備工作;負責水利系統國外智力引進工作;負責水利部機電產品進出口的立項預審、編報計畫和監督實施工作;承擔水利部出國人員護照簽證辦理、外事教育、成果管理等工作。
(五)承辦水資源管理、保護、節約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國水資源統計工作;開展與水資源管理、保護、節約有關的社會化服務工作。
(六)負責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水土流失生態環境狀況普查和動態監測;承擔水土保持建設諮詢與管理工作;承擔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資質、監測資質的審查和管理工作。
(七)承擔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監管和工程質量監督有關業務工作;承辦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髮展戰略研究工作;承擔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資質及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評審的業務工作;承擔全國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管理業務工作。
(八)負責水利水電機電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發放水利水電機電產品生產(使用)許可證工作;負責機電設備監造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負責水利水電機電新產品鑑定及推廣。
(九)承擔部委託的國有資產股權及收益管理工作,並行使出資人權利;受部委託管理有關資金;負責擬定有關資產運營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系統技術改造項目的評審和諮詢工作。
(十)承擔水利系統多種經營規劃編制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綜合經營開發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國沙棘種植示範基地建設;承擔沙棘資源普查及管理工作;承擔沙棘產品科研、開發和諮詢工作。
(十二)開展與綜合事業局業務有關的有償服務及經營活動。
(十三)承擔水利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水利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機構

綜合事業局內設9個職能部門,職能如下:

辦公室(外事處)

(1)負責組織局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協助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和直屬單位有關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催辦。
(2)負責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會議計畫;負責組織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全局大會等會務工作;負責會議接待和重要活動接待工作。
(3)負責政務信息、對外宣傳、對外聯絡等工作。
(4)負責公文運轉等工作。
(5)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
(6)負責外事工作。
(7)負責保密和信訪工作;
(8)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9)負責後勤、交通、房地產、物業管理安全生產保衛工作;
(10)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黨群工作辦公室(監察處)

(1)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日常工作。
(2)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日常工作。
(3)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日常工作。
(4)負責全局監察日常工作。
(5)負責全局統戰、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日常工作;
(6)協調掛靠單位的有關管理。
(7)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發展戰略處

(1)負責研究制定全局發展戰略,指導局屬事業、企業單位研究制定單位發展戰略;
(2)負責研究全局事業發展戰略,制定調整改革的框架性方案;
(3)指導研究全局經濟規劃與產業發展方向,擬訂經濟體系的框架性方案;
(4)負責研究擬訂全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戰略性調整方案;
(5)負責全局與國內外相關機構開展戰略性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6)承辦局領導交辦發其他事項。

人事勞動教育處

(1)負責對全局組織機構、職能設定和人員編制進行歸口管理;
(2)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管幹部的歸口管理工作;
(3)負責全局職工聘用管理工作;
(4)負責全局人才開發工作,並組織實施職工培訓計畫;
(5)負責全局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6)負責全局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
(7)負責全局人事勞動工資教育統計工作;
(8)負責職工社會保險歸口管理工作;
(9)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0)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管理制度制定工作;
(11)負責全局職工出國出境的政審工作;
(12)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畫處

(1)負責組織研究、制定綜合事業局全局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
(2)負責組織編制全局綜合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
(3)負責全局水利基本建設及前期項目前期工作;
(4)負責全局基本建設和前期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編制、報批、執行及監督管理;
(5)負責研究制定綜合事業局投資、計畫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及監督執行;負責全局計畫統計工作;
(6)負責重大基建項目、前期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資產處

(1)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部門預算編制、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2)承擔國有資產、股權及收益監管工作,並行使局作為出資人的管理職能;
(3)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對資產運營及收益管理實施監督;
(4)管理全局非經營性資產;
(5)負責全局的內部審計工作

多種經營管理處

(1)負責全局綜合經營開發項目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2)負責全國水利系統經營管理統計工作;
(3)負責國家水利風景區的評審及管理工作;
(4)負責水利系統多種經營工作的行業管理;
(5)承擔水利系統多種經營規劃及水利旅遊、水利漁業等專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水利機械管理處

(1)負責水利水電機電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電設備製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2)負責發放水利水電機電產品生產(使用)許可證工作,負責水利水電機電新產品鑑定及推廣工作;
(3)負責水利水電機電產品技術標準、技術規範擬定和申報工作;
(4)承辦水利水電工程機電設備招投標、契約簽約及機電設備成套等管理工作;
(5)中國水利企業協會機械分會的工作

總工程師辦公室

(1)負責全局技術業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局技術業務發展規劃;
(3)負責制訂局有關技術業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4)負責組織對局屬科技成果的審定、推薦和申報;
(5)負責協調局屬單位承擔國家部委委託的重大科研項目的組織實施;
(6)協助做好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技術工作;
(7)完成部交辦的其它與技術業務有關的事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綜合開發管理中心
水資源管理中心
產品質量監督總站
科技推廣中心
人才資源開發中心
沙棘開發管理中心
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中心
建設與管理總站
水土保持監測中心
水土保持植物開發管理中心
水利部北戴河培訓中心
水工金屬結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產品質量標準研究所
長春機械研究所

直屬企業

新華水利水電投資公司
中國水務投資有限公司
新華國際工程諮詢公司
北京國泰新華實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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