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後勤窩案

2010年12月10日,湖北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對武漢大學後勤保障部原部長江建勤作出一審宣判,同時被判刑的還有原副部長閔啟武。此前,武大後勤服務集團原總經理朱山河、武大後勤服務集團原副總經理何力等相繼落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大學後勤窩案
  • 時間:2010年12月10日
  • 地點:武漢大學
  • 人物:江建勤,閔啟武等
簡介,正副部長的淪落,後勤窩案,評論,事件警示,

簡介

12月10日,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對武漢大學後勤保障部原部長江建勤作出一審宣判,這所全國著名高校里的後勤腐敗窩案將以這名副廳級領導的鋃鐺入獄告一段落。
與江建勤同時被判刑的還有武大後勤保障部原副部長閔啟武;此前,武大後勤服務集團原總經理朱山河、武大後勤服務集團原副總經理何力、後勤集團維修隊長彭烈相繼落馬。
湖北當地政法人士透露,近年來,武大連年有人被判實刑,其中大多出自後勤基建部門。
一所大學的後勤系統里,部長、副部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一般幹部紛紛倒下,即使在高校腐敗案頻發的今天,這份被不斷拉長的名單還是有些駭人聽聞。
透過這一集體腐敗弊案,我國高校後勤腐敗生態也得以讓人一窺究竟。

正副部長的淪落

12月10日,江建勤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以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
武大後勤保障部原副部長閔啟武犯貪污罪,同案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判決書顯示,法院審理認定,1993年至2009年,江建勤在擔任武大學工處處長、武大出版社社長、武大後勤保障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程某、陳某、巴某等14人賄賂總計40.8529萬元、美元0.6萬元,並為他們謀取利益。
2005年至2009年,時任武大後勤保障部部長的江建勤與時任副部長的閔啟武共同貪污公款16.5萬元。江建勤實得贓款5.4萬元,閔啟武實得贓款4.3萬元。
法院另查明,2009年5月5日,湖北省紀委在掌握江建勤收受程某29.5萬元(其中含江建勤妻子已退還的10萬元)後,對江採取“兩規”措施。江建勤在“兩規”及被刑拘期間,主動交待了上述受賄及挪用公款、貪污事實。案發後,江建勤、閔啟武退繳全部贓款。
法院的判決大致勾勒了江建勤的犯罪軌跡,中國青年報記者輾轉獲得的一份起訴書則透露出了更多細節。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08年,江建勤在擔任該校後勤保障部部長期間,先後為十餘下屬評定職級、職務升遷、調換工作崗位謀取利益。
這些下屬分別來自後勤保障部龐大的子系統,包括:維修辦、綜合辦、總務、公房辦等多個部門。
比如,江建勤曾收受武大後勤保障部維修辦一名副主任1萬元賄賂款,為其調換工作崗位事項上謀取利益。江也曾收受武大幼稚園某臨時工教師1.1萬元,幫助其轉為契約代理制教師。
而內部領導沆瀣一氣,對公款集體私分的情節,則暴露了後勤保障部的亂象。
資料顯示,2005年2月,江建勤讓下屬取出特支費5萬元私分,給閔啟武1萬元,給前任部長、主任、副主任數額不等,自己得款1萬元。此後,下屬用一張虛開的5萬元“武大旅行社收款收據”,經閔啟武、江建勤簽批後,在學校財務上核銷。
2007年“五一”節前,江建勤從15萬元對外協調和招待費中拿出3萬元,經與閔商量,以加發獎金的名義分給自己1萬元,閔啟武1萬元、王某1萬元。同年8月,江建勤又拿出1萬元,以加班費名義分給自己4000元、閔3000元、王某3000元。事後,再次用一張虛開的發票找財務核銷。這種貪污公款的做法,他們進行過多次。
閔啟武在庭審中表示,自己的所得是江建勤主動發給他的獎金,他出於對上司的敬畏才被動服從接受這些款項。
事實上,江建勤案是由程發明案引發的,程發明曾擔任武漢大學人防辦負責人,同時也是湖北新紀元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為了轉乾及公司申請貸款,程數次給江送錢,一共送了29.5萬元,但在案發前,江的妻子已退還了10萬元。
知情人透露,程發明牽出了江建勤,江建勤則牽出了武大副校長陳昭方、黨委副書記龍小樂。在武大弊案中,江建勤扮演了關鍵角色。
12月11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分別電話聯繫了其家人。江建勤的妻子莊克萍說了句“沒有什麼好說的”,隨後掛斷了電話。閔啟武的家人則告訴記者,閔外出辦事了,並表示對此事不願多談。程發明也在電話里拒絕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的採訪,表示要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

後勤窩案

事實上,在武漢大學後勤保障部部長、副部長雙雙落馬之前,武漢大學後勤部門已經“坐在了噴發的火山口上”,不斷爆出令人震驚的新聞。
2007年,由武漢大學後勤保障部監管考核的武漢大學後勤服務集團兩名負責人都因受賄被抓。
時任集團總經理的朱山河,利用全面負責後勤服務集團行政管理工作的職務之便,於2002年12月至2004年1月間,先後收受業務往來單位有關人員給付的賄賂總計人民幣20萬元、美金2000元。
2007年11月9日,朱山河被當地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10天后,朱的副手,武漢大學後勤服務集團副總經理何力步其後塵,以同樣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由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部駐教育部監察局主辦的《教育紀檢監察》(2008年第7期)記錄了兩人的貪腐軌跡:
朱山河喜歡打牌,某施工承建單位的老闆投其所好,與其成了“牌友”。這位“牌友”不僅請朱山河打牌,而且在打牌之前還忘不了送給他“底子錢”。
何力則利用負責武漢大學學生公寓和教職工校外住宅建設工作的職務之便,收受5家工程承建單位人員總計21次賄賂,其中一次單筆受賄竟高達人民幣20萬元;這期間平均兩個月就收賄一次,平均每次受賄人民幣3萬元。
何力說,接觸工程承建商、包工頭的機會越來越多,認為“前期是因為他們希望我能在工程方面關照他們,後期是他們出於對我的感謝和感情,慢慢就成朋友了”。他在享用了工程承建商、包工頭安排的茶酒休閒之後,也經常收到“朋友”送的“裝有香菸和人民幣的紙袋子”。
除這兩人外,後勤集團幹部成某也在主管武大校園網三期工程建設中,因收受賄賂落馬。同時落馬的,還有原網路教育學院院長郭某。郭在負責學校網路建設工作期間,先後收受網路工程承建單位、網路設備供應商提供的賄賂款30餘萬元。
在這份落馬長長的名單中,甚至還包括後勤集團的一名維修隊長。
此外,近年來,武大還有採購中心副主任魯某、職工胡某,財務部會計毛某因為貪污、受賄等問題被查處。
對於上述曾在弊案中被判刑的人士,中國青年報記者電話聯繫了其中的幾位,但他們無一例外地不願意接受採訪。
一名在武漢大學後勤集團弊案中曾被判緩刑,目前已退休的人士表示,出了問題,首先當然是個人的原因,“但制度上也有漏洞”。
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致使兩類後勤並存
武大後勤部門頻發的腐敗案件,最為顯著的背景是高校後勤大規模社會化改革。
2000年8月,原武漢大學與原武漢水利電力大學、原武漢測繪科技大學、原湖北醫科大學合併,成立新的武漢大學。而此時,正逢大規模本科擴招,武大規模迅速膨脹。
原有的服務支撐體系顯然無法滿足擴招和並校後的需求,與其他高校一樣,後勤社會化改革勢在必行,武大後勤部門由此迅速膨脹。
武漢大學官網顯示,目前,該校後勤保障部內設機構有:綜合辦公室、總務管理辦公室、維修管理辦公室、住宅管理辦公室、公房管理辦公室。
此外,後勤保障部還有一個掛靠單位:計畫生育委員會辦公室,4個代管單位:水電管理中心、幼稚園、社區居民委員會、家具管理科。
數據顯示,2010年,後勤保障部共有員工290人。
還有更多的人云集在由後勤保障部監管的後勤集團里。據後勤集團相關網頁介紹,集團下轄14個單位,現有員工2841人,業務遍及飲食服務、建築、運輸、勞動服務、酒店、旅行社等領域,系統之龐雜可見一斑。
然而,機構膨脹的同時,後勤保障領域卻存在定位不清、監督不明等問題。
根據制度設計,在定位上,後勤保障部與後勤集團是甲方和乙方的關係,甲方代表學校對乙方行使行政管理職責。然而,乙方的領導其實也是武大幹部,而且級別相當高。
記者在一份2005年年底武漢大學校內公文上發現,時任後勤集團總經理的朱山河甚至進入三級職員推薦名單,同在這一級別的只有當時的武大組織部長、校長助理等寥寥數名重要幹部。
武漢大學的官方網站上對於混雜的定位給予了清晰的描述:後勤集團中的部分單位仍然是為學校的發展服務,以社會效益為主的服務型後勤;另一部分則是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逐步實現自負盈虧的產業型後勤。並稱,“根據我國國情和校情,這兩種類型的後勤,在現在乃至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會長期並存。”
武漢大學後勤服務集團現任總經理陳鑫在中國院校後勤信息網上發文認為,對於後勤保障,現在全國大多數高校實行的是一種“模擬甲乙的校內分開型”體制,“兩個機構同時向學校負責,多數情況下兩個機構都由同一個校領導主管”。
他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其中的弊端,“這種甲乙方關係的主體地位不平等,實際上分而未離。”
據傳校內十來平方米見方的小店一年能賺30萬元
2000年10月8日,武漢大學後勤服務集團成立,一度成為全國的樣板,2000年12月,“第二次全國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會議”在武漢召開,全國兄弟院校500多名代表到武漢大學實地考察。
當時的《人民日報》這樣描述武漢大學宿舍的新景象:電腦、電視、電話“三電”進宿舍;陽台、衛生間、沐浴器一應俱全;衣櫃、書桌和凳子一律是經招標採購的標準家具。
此前,人們對高校宿舍的記憶還是:七八個人上下鋪,共同擠在小黑屋,上鋪下鋪堆滿書,床下還得放雜物。
然而,近年來,武大後勤保障的弊端開始叢生。
“後勤集團呀嘛,嚯嘿!大混蛋呀嘛,嚯嘿!你們的飯菜我吃不飽啊,吃不飽呀嘛嚯嘿!”2005年前後,一首名為《武大之餓得慌歌》開始流行於網路。雖然全國幾乎所有高校的學子對食堂一伙食都有詬病,但武大學子的聲音尤其響亮。
教師也不滿意。2009年,有報導援引武大教師評價校內食堂說,“除了桂園食堂,實行上下層分別承包,一伙食好一點以外,其他櫻園、梅園、楓園3個食堂稀爛”。
武大一位退休教授也告訴記者,武大“後勤壟斷化”現象非常嚴重,許多食堂、超市及其他經營店鋪都被壟斷了,由這些部門及相關部門領導的一些特殊關係人士經營。
校內某些超市的貨品價格遠高於校園外超市,有學生說,桂園、櫻園內一些面積十來平方米見方的小商店、小食堂,校園裡盛傳的說法是一年純收入可達30萬元,以至於很多武大畢業生戲言畢業後的夢想就是“在學校里開一家小商店”。
後勤部門的利益鏈條牽涉甚廣。據報導,在武漢著名的廣埠屯電腦城裡,就有很多物業屬於武大後勤集團,武大九州電腦公司承包經營的珞珈時尚廣場就是其中之一。
2008年9月,100多位商戶經過招租進駐該廣場。但不到兩個月後,廣場就因消防設施驗收未合格即擅自招租而被叫停,物業管理陷入癱瘓,商戶們不得不關門歇業。
這些商戶要求武大九州電腦公司賠償商戶損失,他們在追查中發現,武大九州電腦公司法人代表是武大後勤保障部一位處級幹部,有幾名股東原來是武大資產管理部的人。商戶們曾多次找時任武大後勤保障部部長的江建勤投訴,均沒有結果。
多名武大教師向記者表示,後勤保障部門所牽涉的都是校園的民生問題,而武大的民生問題一度非常嚴重。武大一位副教授認為:“後勤保障部門這么腐敗,什麼都利字當頭,哪有可能考慮提供什麼優質服務。”
他認為,這次弊案之後,後勤部門應該及時理順關係,加強監管。
事實上,近年來,後勤弊案頻發已經引起了許多研究者的重視,有研究者認為,這源於制度設計上的缺失,一方面,學校領導仍然可以運用手中的權力調配後勤資源,決定一切,甚至濫用職權,以權謀私,跌入腐敗的黑洞。另一方面,後勤實體模擬企業化運作,但又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其內部管理既有行政管理又有企業管理,缺乏規範性。“後勤實體的管理者和擁有一定權力的工作人員乘機大撈一把,中飽私囊”。
“最近十餘年,高校人數、規模數倍於以前,卻沒有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健全而完善的財務等管理制度,很多人想不腐敗都很難。”武漢大學一位老教授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嘆息:“是制度害了人。”

評論

2010年12月10日,漢江中級法院對武大後勤窩案進行判決,武漢大學原後勤保障部部長江建勤受賄、貪污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武大原後勤保障部副部長閔啟武犯貪污罪,同案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至2009年,江建勤在擔任武大學工處處長、武大出版社社長、武大後勤保障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程某、陳某、巴某等14人賄賂總計40.8529萬元、美元0.6萬元,並為其謀取利益。2005年至2009年,時任武大後勤保障部部長的江建勤與時任副部長的閔啟武共同貪污公款16.5萬元。江建勤實得贓款5.4萬元,閔啟武實得贓款4.3萬元。這兩位腐敗的後勤部領導,利用工作之便,貪污受賄,雙雙判處有期徒刑,發人深思。
江建勤、閔啟武案是因為他上面的兩個主子被查處而帶出來的:武漢大學副校長陳昭方去年9月3日即新學期開學前被捕的,副書記龍小樂則是十天后被捕,兩人的辦公室也先後被查抄。這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近年揭出的罕有大案,官方高度重視,由湖北省檢察院直接負責,經數月調查、掌握充分證據後,直接予以逮捕。相關部門初步調查發現,陳、龍涉嫌受賄的金額至少有數百萬元,主要案情不僅包括武大的基建工程,還涉及武大和兩家私企投資近十億元合辦的武大東湖分校。案件牽涉多名商人,亦可能還牽涉更高層人士。陳昭方和龍小樂是武大的第三號、第四號人物,都是正廳級幹部,地位僅次於校長顧海良和黨委書記李健。
隨著高考招生的比例越來越大,高等學府基建相繼擴大,繼續教育日益紅火,大學的領導和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直線上升。天天與金錢、招生打招道,勢必讓那些經不起考驗的人掉以輕心,於是就會腐化墮落。陳昭方是武漢大學的常務副校長,龍小樂是武漢大學的常務副書記,他們之所以被查處,就是因為權傾一時,掌握著基建和招生的實權,能夠說一不二。
大學裡面乃至於義務教育界的貪贓枉法者,這幾年被懲治的可以說是“前仆後繼”,讓老百姓一方面拍手稱快一方面又痛心疾首。眾所周知,大學生的學費居高不下,一年幾千上萬,還不包括生活費,讓不少農村學生和家長不望而卻步。一部分家長為送子女上大學而返貧,更為可悲的是少數家長在接到子女的錄取通知書時,因學費特高而自殺!
武漢大學副校長與副書記等系列受賄案表明,教育界的確不再是清水衙門,尤其是存在著的那批大大小小的腐敗蛀蟲,在不斷地威脅著危害著教育的健康發展,在吞併侵奪廣大學生的血汗錢,在擾亂社會的正常秩序破壞國家的穩定,該引起高度重視了。

事件警示

守住“防線”是前提。有一些領導幹部在為官之初,個人的思想防線還比較堅固,可到了後來,卻是節節敗退,為什麼?很大程度上就是守不住清貧,見“富”思齊,睹“財”眼開,面對唾手可得的所謂“好處”,自覺或不自覺地成了金錢的奴隸和別有用心者的獵物。這些腐敗案例說明了,為官者,如果不防微杜漸,那么隨著職務的升遷,貪婪的胃口會越來越大,最後把自己送上不歸路。
敢當“異類”是關鍵。當“異類”,即意味著可能受排擠、遭打擊。要想不與腐敗分子同流合污,當然要頂住這種壓力。敢當“異類”,應有很強的黨性觀念和公僕意識作支撐,原則面前不動搖,誘惑面前不動心,是非分明,站穩立場,守住氣節。
善唱“黑臉”是良方。武大弊案之所以演變成“窩案”,很大程度上與沒有站出來唱“黑臉”的人有關。面對同窩同穴的“蛀蟲”,大家心照不宣。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要么因為自己的屁股不乾淨,要么缺乏應有的膽量,不敢針鋒相對地開展批評,而且表現出一副“老好人”的姿態,與腐敗分子保持一團和氣,甚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有益於滋生腐敗的特殊環境和氣候,最終釀成“窩案”。
要預防像武大這樣的腐敗窩案,作為個人,做到以上幾點固然需要,但更重要的是要針對新形勢下各行各業的新情況新特點,全方位加強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不讓這方面的缺失成為腐敗分子“想不腐敗都很難”的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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