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標

正商標(original trademark)是指最先創設使用的商標。相對於可以只註冊不使用的聯合商標和防禦商標而言,企業必須履行實際使用義務的主要商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商標
  • 外文名:original trademark
  • 釋義:最先創設使用的商標
  • 相關辭彙:聯合商標
  • 意義:企業必須履行實際使用義務
正商標概述,正商標與聯合商標,

正商標概述

例如某公司因其“樂口福”享有盛名而又申請註冊了“樂福口”、“口福樂”、“口樂福”等商標。在這組近似商標中,“樂口福”為正商標,余則為聯合商標。

正商標與聯合商標

一般說,申請聯合商標註冊需要具備以下條件:主體方面,申請人與正商標所有人為同一人,唯此才可保證相近似商標為同一人所有而不致使消費者發生誤認和混淆;商品方面,聯合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應與正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類似;商標方面,聯合商標須與正商標近似,即音、形、意各要點相近似。註冊聯合商標是為了防止他人以近似商標侵犯和損害自己的商標權益,故與正商標近似是聯合商標註冊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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