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成本制度下產品實際成本計算

標準成本制度下產品實際成本計算在標準成本制度下,有關生產費用轉入“在產品”(即“基本生產”帳戶)是按照標準成本計算的,實際費用與標準成本之間的差異,則應分別計入“材料數量差異”、“材料價格差異”、“人工效率差異”、“工資率差異”、“變動製造費用耗費差異”、“變動製造費用效率差異”、“固定制造費用預算差異”、“固定制造費用產量差異”等帳戶。產品完工時,從“在產品”帳戶轉入“產成品”帳戶,也是按照標準成本計算的。

當月發生的全部差異,調整本月銷售產品成本,因此,標準成本制度下,產品實際成本就是產品標準成本,毋須另作計算,但如果所制定的標準成本與實際成本相關很大,而期末產成品、在產品庫存量較大,且各項期末庫存數量很不穩定,則當期差異原則上應在期末在產品、產成品和本期銷售產品成本之間按比例分攤。在這種情況下,標準成本制度下產品的實際成本,等於標準成本加上該產品應負擔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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