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實用主義

概念必須與現實中的知識相結合,否則就會望文生義。

概念的實用主義(conceptual pragmatism)亦稱“概念論的實用主義”(conceptualistic pragmatism)。美國劉易斯關於實用主義的理論。在《心靈和世界秩序》一書中提出,後在《對知識和價值的分析》中加以發揮。他認為一切關於事實的知識是用先驗的概念和範疇對直接經驗加以創造製作而成的。直接經驗只是某種“所與”,即感官所直接接受的東西。先驗的概念和範疇則是構成知識的系統。認識對象不是經驗以外獨立自在的本體,而是隨著認識的行動,即主體的活動出現的,如果沒有主體的活動,就不可能有作為其對象的事實的存在,因此事實或對象只有在經驗上得到驗證。但單純的直接經驗還未構成知識,它無所謂真假對錯。只有將它納入概念和範疇的系統,使之交織在一起,才能構成知識。概念和範疇不能從經驗中找到,只能通過對我們自己所意謂的意義進行分析才能找到,因此它們屬於先驗的分析判斷。儘管它們只是形式的,不包含經驗內容,但如果沒有它們,就無法把握經驗的真理。該理論與康德的不同之處在於強調了概念和範疇的效用性:人們之使用概念和範疇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實際效果,即把它們當作達到某種目標的工具。因此這些概念和範疇形式具有假設的性質,可以由人們按照自己的需要加以選擇。該理論不同於邏輯經驗主義之處在於不把概念和範疇當作純形式即當作只是相對於形式語言系統而存在的形式結構。而試圖給它們找到邏輯內涵,即指人們具有“共同的世界”,如一種語言形式的邏輯內涵是了解這種語言的一切人們都同意的東西,從而是客觀的。由於人作為人總是相似的,具有同樣的需要和興趣以及識別能力,他們面前又有著同樣的現實事物,因此他們也可以有共同的、具有實在性的範疇和邏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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