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史

概念史是來指代歷史科學研究中的一種構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概念史
  • 外文名:conceptual history
概述,任務,概念之義,交錯現象,批評爭議,捍衛,難題,

概述

任務

20世紀50年代以來,人們用“概念史”(英文conceptual history)來指代歷史科學研究中的一種構想。它不再把語言視作所謂真實性的附帶現象(即卡爾·馬克思所言,“存在決定意識”),而是認為,在對世界或社會不擁有任何體驗與知識的前提下,語言是在方法論上不可追問的最後要素(Gareth Stedman Jones,1983;Hayden White,1978)。對於概念史而言,語言一方面是此前已被發現的“事實”的指示器,另一方面又是發現這種事實的因素。概念史既非“唯物主義的”,又非“唯心主義的”。它關注的問題既包括哪些體驗與實情被帶入到概念中,又包括這些體驗或實情是如何被概念化的。在這一意義上,概念史斡旋於語言史與事件史之間。它的任務之一就是分析歷史進程中所產生的概念與實情之間關係的一致性、偏移性或差異性。

概念之義

概念(如“國家”)不僅具有字面意義。它綜合了眾多獨特意義(區域、邊界、公民司法軍事稅收與立法),並且關注更高層次的意義,針對哲學體系、政治形式、歷史條件、宗教信條、經濟緒構與社會分層等。只要這些概念不可替換或交換,那么它們就成為基本概念。沒有這些基本概念,任何政治共同體和語言共同體都不會產生。同樣,它們不存在爭議,因為不同的言語者希望確立唯一的意義。在上文提到的例證中,“國家”這一概念具有一系列附加規定:國家被定義為法律國家、民族國家、社會國家、福利國家、元首國家、邦國等。極其複雜的基本概念是不可替換,因而有爭議地區別於其他概念。而且,每個基本概念都包含著歷史性的轉變潛力。

交錯現象

此外,即便重現意義地帶,基本概念也無法在跨越時代的觀念或問題上得到確立。概念史首先詢問的是:什麼時候、什麼地點、由誰、為了誰、出於何種目的或者哪種形勢、如何進行了定義。概念史經常追問那個唯一的要求——正是這種要求出於具體的語言需求,在語言上用概念的方式進行了回答。期聞,所有的概念不僅帶來了共時性的、唯一的詮釋作用,而且還總是同時呈現歷時性的等級序列。在語用學上,即便仍然受到修辭方面的規範,但是它們集中於當時的需要,以尋求贊同。相反,在語義學上,上百年的體驗經常被保存下來,以致某種概念的說服力既得到擴展,又受到局限。最後,在句法和語法上,一種概念運用的活動空間雖然長期重複,但仍處於緩慢的變化中(Eugeniu Coseriu,1958)。根據問題意識的不同,在每一段概念史中,共時性與歷時性都被交疊於各種方式中,而不可分離。
因此,所有的概念都包含了一種時間上的聯繫結構。根據有多少此前存在的體驗被融入其中,根據有多少創新型的期待內容被納入其中,每一個概念都有著不同的、歷時性的價值。這些概念包括:回顧性概念,即保存了舊體驗,反對意義轉換;展望性概念,即搶先行動,以創造新的或其他未來。在術語學上,人類的概念有:經驗性概念、運動性概念、期待性概念和未來性概念。
由於存在各種不同的共時性與歷時性交錯現象,使得每一段概念史都不得不通過跨學科的方式得到書寫(Gunter Schohz,2000)。如同從法學神學哲學經濟學等事件史中借用那樣,概念史也從語言史中借用隱喻和修辭的方法。它們各自的重要性則根據歷史條件的不同有所變化。老觀點認為,歷史科學只能反映其方法與知識的語言情況,以便了解它們談了什麼。但是在20世紀70年代初的美國,這種老觀點到達發展的轉折點,即被稱作語言轉向(lingusticturn)。

批評爭議

捍衛

雖然《歷史的基本概念:德國政治一社會語言的歷史辭典》(Otto Brunner[u.a.],9卷本,1972--1997)從理論上支持了概念史,但是它仍然受到了批評。羅爾夫·E.賴夏特(Rolf E.Reichardt)等人在《法國政治一社會基本概念手冊,1680—1820》(1985年以來已出版20卷)更多收入了系列性與象徵性的史料,並特別批評了那種以為可以獨立研究概念的推想(Dietrich Busse,1987;Hartmut Lehmann/Melvin Richter,1996)。對此,反駁者認為,每一個概念事實上(eoimo)都同它的上下文有關。特別是,假如沒有反義概念、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同義概念與相近概念,任何概念都無法得到分析。每一個概念必然指向更大的文本整體,但它並不因此喪失自己的身份,在邏輯上繼續成為必然引發爭議的符號學進程的前提。除了符號學追問的單義詞義外,平行概念還特別迫使人們從專名學的角度詢問相同形式實情的不同命名。在跨越到所謂話語分析後,產生了對於概念自身的分析。概念總是處在被繃緊的概念網路中;這取決於研究者在哪種層次上拷問史料:是否拷問概念的共時性與歷時性?是否根據句子、段落、章節、書本與相關的反駁文本來分析更大的文本整體?或者是否整個地調查事實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語言內容——連帶其他語言的相應表述?假如歷史應該得到定義的話,那么我們不得不對概念進行擴大或縮減,以便在概念的轉換中,考慮到它在創設意義與索取意義方面的作用。

難題

不過,長久存在的改變思考與寫作的難題仍然存在:歷史並不僅僅是概念上所定義的那種形式——正如語言也不僅僅是在真實歷史中所產生的那種作用而已(Reinhart Koselleck,1999)。因此,1995年以來每年出版的《概念史檔案》(Archiv far Begriffsgeschichte)和1998年倫敦開始舉行的年度國際會議“政治與社會概念史研究群”(Histor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Concepts Group)還有不少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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