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糖黴素注射液

本品主要成分硫酸核糖黴素,其化學名稱為:O-3-D呋喃核糖-(1—5)-0-[a-2,6-二脫氧-D-吡喃葡糖-(1—4)]-a-去氧鏈霉胺的硫酸鹽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核糖黴素注射液
  • 劑型:注射劑
  • 批准文號:國藥準字H37023144
  • 藥品類型:其它藥物
基本資料,藥理毒理,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注意事項,

基本資料

通用名:硫酸核糖黴素注射液
規格:2ml:0.5g(50萬單位)
批准日期:2002-12-18
本品為無色或微帶黃色。

藥理毒理

本品對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菌、普通變形桿菌、志賀菌屬、沙門菌屬有良好抗菌作用,其活性較卡那黴素稍差,對部分葡萄球菌屬淋球菌腦膜炎球菌亦有較好作用,對鏈球菌屬和結核桿菌有微弱作用、對銅綠假單胞菌、厭氧菌無效。本品與卡那黴素交叉耐藥。

功能主治

本品適用於治療由對本品敏感的大腸桿菌、變形桿菌屬肺炎克雷伯菌、嗜血流感桿菌、志賀菌屬所致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膽道感染等。本品對銅綠假單胞菌、厭氧菌無作用。

用法和用量

肌內注射,一次0.5-0.75g,一日1-1.5g。兒童按體重每1kg每日注射20-40mg,分2次注射。
【不良反應】發生率較高者有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飽滿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數減少或尿量減少,食慾減退、極度口渴(腎毒笥),步頎不穩、眩暈(耳毒性:影響前庭)、噁心或嘔吐(耳毒性:影響前庭,腎毒性)。發生率較少者有呼吸困難、嗜睡或軟弱(神經肌肉阻滯,腎毒性)。停藥後發生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飽滿感,提示可能耳毒性並預引起注意。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一種氨基糖苷類過敏的患者可能對其他氨基糖苷類也過敏。
(2)硫酸核糖黴素可穿過胎盤,在臍帶中達到的濃度約與母血中相近,據報導核糖黴素曾引致人類胎兒聽力損害。妊娠婦女使用本品前必須充分權衡利弊。
(3)老年患者套用氨基糖苷類後可產生各種毒性反應,因此在氨基糖苷類療程中監測腎功能(最好測定肌酐清除率)極為重要。腎功能正常者用藥後亦可能產生聽力減退。此外,老年患者應採用較小劑量,以與年齡、腎功能和第8對腦神經的功能相適應。
(4)下列情況應慎用:
①失水,由於血藥濃度增高,產生毒性反應的可能性增加;
②第8對腦神經損害,核糖黴素可導致聽神經和前庭功能損害
③重症肌無力或帕金森病,核糖黴素可引致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骨骼肌軟弱
④腎功能損害,核糖黴素可引起腎毒性
(5)對診斷的干擾:可使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濃度及血清乳酸脫氫酶濃度的測定值增高;血鈣、鎂、鉀、鈉濃度的測定值可能降底
(6)對患者應注意監測:
①聽電圖,對老年患者須在用藥前用藥過程中定期及長期用藥後,進行聽電圖檢測高頻聽力損害②溫度刺激試驗,在用藥前,用藥過程中定期及長期用藥後用以檢測前庭毒性
③尿常規檢查和腎功能測定,在用藥前,用藥過程中定期測定腎功能,以防止嚴重腎毒性反應。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1)核糖黴素與其他氨基糖苷類同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增加耳毒性、腎毒性以及神經肌肉阻滯作用的可能性。可能發生聽力減退、停藥後仍能進展至耳聾;聽力損害可能恢復或呈永久性。神經肌肉陰滯作用可導致骨骼肌軟弱無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暫停),用抗膽鹼酯酶藥或鈣鹽有助於阻滯作用恢復。
(2)核糖黴素與神經肌肉阻滯劑合用,可加重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肌肉軟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暫停)。與捲曲黴素、順鉑、利尿酸、呋塞米或萬古黴素等使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能增加耳毒性與腎毒性,聽力損害可能發生,且停藥後仍可能發展至耳聾,聽力損害可能恢復或呈永久性。
(3)核糖黴素頭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腎毒性。
(4)核糖黴素多粘菌素類注射劑合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增加腎毒性和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後者可導致骨骼肌軟弱,呼吸抑制麻痹或(呼吸暫停)。
(5)其他腎毒性藥物及耳毒性藥物均不宜與氨基糖苷類合用或先後套用,以免加重腎毒性或耳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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