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區行政服務中心

2003年5月18日,柯城區行政服務中心建立,是區政府派出機構,正科(局)級單位,內設綜合科、督查科。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中心”管理機構職責是履行對進駐中心的職能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實施督辦和協調;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服務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和調整。進駐“中心”各視窗主要承擔全區範圍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辦理、企業註冊等職能,面向申辦對象公開辦理有關政府部門的運行審批、審核、核准及其相關的綜合性服務事項。集中公開辦理全區範圍內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房地產開發、外商投資等行政審批事項;辦理企業註冊登記和企業註冊登記相關的前置審批事項;辦理“中心”常駐部門行政職責範圍內除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審批、審核、核准事項;受理各類投資政策及政府部門現行檔案(除國家規定保密的以外)的諮詢、查閱、釋疑等;負責對鄉鎮行政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指導。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科
1、負責中心日常政務和有關事物的聯絡工作;聯繫落實內外事物活動;做好日常會務準備工作。
2、負責中心文印、公文收發及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編印中心簡報,起草中心綜合性文字材料及對外宣傳工作。
4、負責中心計算機、網路、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及水電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5、負責管理中心印章、介紹信。
6、負責管理中心的人事、財務、工資和福利等工作。
7、負責中心的後勤、衛生、安全保衛工作。
8、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督查科
1、督促檢查中心各項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視窗及視窗人員調整、管理及日常考核工作。
3、負責進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及管理辦法的制定和調整。
4、負責聯辦事項的組織協調和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檢查落實聯辦結果。
5、受理服務對象對視窗工作的投訴,做好與投訴受理中心收交案件的銜接工作,並對投訴情況進行調查落實。
6、收集、整理視窗上報報表,並做好統計、歸檔工作。
7、受理相關部門的委託申辦事項。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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