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超

林振超,男,1961年8月出生,漢族,廣東珠海人,大學學歷,1979年9月參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珠海市農業農村局調研員。

2019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取消其退休待遇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振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珠海
  • 出生日期:196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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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珠海市農委副主任科員;
1996年12月至1997年9月,歷任珠海市海洋水產局辦公室副主任、資源環境科科長;
1997年9月至2007年11月,歷任廣東省漁政海監檢查總隊珠海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
2007年11月至2018年12月,歷任珠海市農業局、珠海市海洋農漁和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珠海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珠海市農業農村局)調研員;
2019年2月退休。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5月,據珠海市紀委監委訊息: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原調研員林振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日前,經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紀委監委對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原調研員林振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林振超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私自攜帶含有嚴重政治問題等內容的違禁出版物入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股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供其親屬使用,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林振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置黨紀國法於不顧,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珠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振超開除黨籍處分;由珠海市監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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