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嘆黃犬

典故名,典出《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指李斯被誣腰斬,臨刑前,他自嘆再想牽黃狗去打獵,但已經不可能了!後以此典比喻仕途險惡、蒙冤而死,追悔莫及,或形容對自由生活的嚮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斯嘆黃犬
  • 解釋:指蒙禍受害,追悔莫及
  • 典源:《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
  • 拼音:lǐ sī tàn huáng quǎn
釋義,典故,

釋義

指李斯被誣腰斬,臨刑前,他自嘆再想牽黃狗去打獵,但已經不可能了!後以此典比喻仕途險惡、蒙冤而死,追悔莫及,或形容對自由生活的嚮往。

典故

出處:《史記·李斯列傳》:“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是秦朝有名的丞相。秦始皇東巡死後,李斯和趙高逼死太子扶蘇,擁立胡亥做了二世皇帝,自己則做了丞相。他先是阿諛秦二世胡亥和趙高,獲得了相位,而後為了爭權,又反對趙高專橫獨斷。於是,趙高就誣陷他和他的長子李由陰謀造反,並把李斯及其家人關進監獄。獄中,李斯被打得皮開肉綻,痛苦難忍,被迫承認企圖造反,他想:“姑且承認,等皇上派人審訊時,我再說明真相。”
趙高明白李斯的想法,派了十多個心腹,裝成皇上派來的人輪流審訊李斯,李斯不知是計,便說出實情,得到的當然又是一頓毒打。後來秦二世真派人來驗證口供時,李斯卻承認有罪,並寫了供詞。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李斯被判腰斬,在都城鹹陽大街上示眾。蓬頭垢面的李斯看看身後一家子人,不禁仰天長嘆,對二兒子說:“兒啊,我和你牽著黃狗,到東門外去追逐野兔的日子恐怕永遠不會有了啊!”說罷,父子二人抱頭痛哭起來。
由於受到牽連,李斯的三族親人全被殺害。
後來,“李斯嘆黃犬”這一典故,比喻仕途險惡、蒙冤而死,追悔莫及,或形容對自由生活的嚮往。
此典又作“悲東門”、“上蔡逐獵”、“上蔡蒼鷹”、“嘆黃犬”、“上蔡牽黃犬”、“悼上蔡”、“東門逐兔”、“黃犬悲”、“黃犬嘆”、“李斯犬”、“東門黃犬”、“東門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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