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土地稅

未使用土地稅指伊朗對未使用土地徵收的一種稅。以市街未利用土地的所有者為納稅人,按未利用土地的公定估價額為計稅依據,實行比例稅率從價計征,稅率為1%至4%。對100萬里亞爾以下的土地所有者不征未使用土地稅。

未使用土地稅對城市和指定地域的土地上沒有從事建設的、或者有建築物沒有使用的、以及特定的開發地的未使用土地徵收。稅額於每年6月30日由未使用土地評價委員會決定,按照每平方米土地的市場價格的2%計算,1200平方米以內的土地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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