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有關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自治縣公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自治縣運輸物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 行政區域:木壘哈薩克自治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介紹,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介紹

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州黨辦字〔2011〕40號)和自治縣黨委、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木縣黨發〔2012〕18號),設立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是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交通運輸工作的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自治縣交通局的職責劃入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二)增加的職責
1.城市公共客運行業管理。
2.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橋樑的審批。
3.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線、電纜的審批。
4.跨越、穿越公路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審批。

主要職責

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二)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組織領導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內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運輸站場等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管理工作;負責汽車維修市場、車輛技術檢測、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指導自治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三)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自治縣農村公路的建設工作。
(四)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承擔自治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責任。審核並上報農村公路養護建議計畫,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組織培訓養護管理人員,監督檢查養護計畫執行情況和養護質量,指導監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
(五)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自治縣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六)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管轄縣內的縣道、鄉道、村道及專用道路的規劃、管理。負責縣道的建設與養護,協調各鄉鎮與單位對農村道路、專用公路的建設、養護。
(七)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監督檢查自治縣公路建設的資金、小修養護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八)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監督檢查交通運輸市場秩序,建全管理制度。
(九)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自治縣公路、交通運輸的年度統計和各類檔案建立工作以及財務審計工作。
(十)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會同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自治縣公路路網規劃,工程項目論證等公路建設工作。
(十一)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自治縣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橋樑的審批。
(十二)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自治縣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線、電纜的審批。
(十三)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縣內跨越、穿越公路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審批。
(十四)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承辦自治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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