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貢貿易

朝貢貿易

朝貢貿易亦稱“隨貢貿易”、“貢舶貿易”。宋代以後中國政府準許外國使節在進貢的前提下,隨所乘船舶、車馬攜帶商貨來中國進行的貿易。源於宋代市舶司的“抽買”、“抽解”和“進奉”。對海舶輸入商貨中的禁榷品,由中國政府全部收買;對非禁榷品,除抽分一部分外,又收購一部分,其餘許民間買賣。收購的部分,除供宮廷消費和賞賜外,也有再行出售的。元代行抽分。明代實行貢舶制度,在通商口岸設市舶提舉司,管理朝貢和朝貢貿易。朝貢貿易是封貢體系的衍生物,也是海禁政策催生的產物,以厚往薄來為原則的官方貿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貢貿易
  • 分類進貢和回賜關係
  • 背景:很多國家前來同中國建立友好關係
  • 備註:歷史延伸
  • 地點:廣州
簡介,歷史延伸,朝貢本質,朝貢心理,

簡介

屬國的設定始於戰國,如秦兵器銘文中已有屬邦一詞。漢避漢高祖劉邦諱而改稱屬國。據《漢書》卷6《武帝本紀》記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以其地為武威、酒泉郡”。《漢書》卷6《武帝本紀》顏師古注曰:“凡言屬國者,存其國號而屬漢朝,故曰屬國。”《後漢書》卷118《職官志・百官五》又雲:“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見“屬國”是中央王朝為安置歸附的邊疆民族而依緣邊諸郡設定的一種行政建制,“主蠻夷降者”,與郡同級。從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漢末為止,北、西、東三邊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為廣漢蜀郡張掖居延、遼東都有屬國的設定,大者領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邊遠縣置屬國,如割廣漢北部都尉所治為廣漢屬國,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為蜀郡屬國,割犍為南部都尉所治為犍為屬國,割遼東西部都尉所治為遼東屬國。小郡則屬國置於本郡之內,不另標名稱,如龜茲屬國只作為上郡的一個縣而存在。
屬國設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譯令,又有屬國長史、屬國且渠、屬國當戶等官。各官由漢人或內屬胡、羌的首領充任。屬國都尉秩比二千石,與西域都護同一級,直屬中央,其治民領兵權如郡太守。
屬國官掌屬國兵,稱屬國騎或屬國胡騎,又稱屬國玄軍(玄軍即鐵軍)。張掖屬國有精兵萬騎。

歷史延伸

唐朝廷對來朝貢的國家一般都有相當豐厚的回賜。這種"貢"和"賜"的關係實際是不等價的,對朝廷來說是得不償失的。朝廷之所以明知虧本而樂此不疲。
唐代"安史之亂"後,唐朝元氣大傷,已經無力再做這種虧本生意,朝貢貿易萎縮不振。於是改變經營方式,產生了市舶貿易。市舶貿易是社會的一大進步。
但是到了明朝,推行閉關鎖國政策,絕對禁止私人對外貿易,所有的外貿又以朝貢形式進行。隨朝貢而來的船舶,稱為貢舶。朝廷並規定,東南亞國家一西洋諸國在廣州登入,日本在浙江寧波登入等。廣州是指定貢舶靠岸最多的港口。這種朝貢貿易制度,從明代後到清代,又延續了一百多年。
唐中後期,市舶貿易已經取代了朝貢貿易。
什麼叫市舶貿易?市舶貿易就是中外商人的商業等價交換,相當於今天的市場經濟,不再是朝廷說了算的不等價的貿易經營。這種貿易,朝廷和地方都要賺到錢。要管好,必須設立一個專門機構朝廷管理。
唐開元二年(714年),在廣州首次設立了市舶使,管理對外貿易。
市舶使的職責有四條:一是向前來貿易的外國船舶徵收關稅;二是代表朝廷採購一定數量的舶來品;三是代表朝廷管理海外各國朝貢事務,管理外國商人向皇帝朝貢的物品;四是總管海路通商,對市舶貿易朝廷監督和管理。
唐代廣州海外貿易的最大成就是,確立起一套全新的市舶管理制度與經營方式,並為後世所沿用,在中國外貿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
廣州是唐代惟一設定市舶使的城市,為整個國家履行對外貿易的管理職能,具有特殊的地位,在海外享有聲譽。當時各國到唐朝進貢,都必須先到廣州,廣州再選擇首領一人隨員兩人進京,其餘隨員留在廣州。那時,外國人稱長安為摩訶支那,梵文意思是大中國,稱廣州為支那,意即中國。
唐代是中國古代海外貿易的重要轉折點,唐朝廷在廣州設立了市舶貿易制度,由海道來廣州貿易的國家大為增加。
到了宋代,與廣州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不少於五十個。廣州成了"萬國衣冠,絡繹不絕"的著名對外貿易港。大批船舶貨物從海外運到廣州,再從廣州運送全國各地。廣州的舶貨物從海外運到廣州,再從廣州運送全國各地。廣州的舶貨除了部分朝廷直接北運外,其餘全部在廣州貿易,形成廣州巨大的舶貨市場。中外商人在這舶貨市場中獲得高倍利潤。
1080年,宋朝廷正式修訂了《廣州市舶條》,並向全國推行。條文主要是關於海舶出入港的管理,徵稅的新規定,專賣專買的規定等。
優待外商是廣州市舶貿易發達的一個因素。如長居廣州的阿拉伯船主蒲希密父子和一阿拉伯一百三十歲老人,先後受到宋朝高官的友好接待。
廣州市舶貿易量最大的仍是阿拉伯,其次是蘇門答臘島和爪哇。
元代,中國海上絲綢之路大發展,同中國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由原來的五十多個增加到一百四十多個。

朝貢本質

利瑪竇《利瑪竇中國札記》:“儘管中國人擁有裝備精良的部隊和海軍,要征服鄰邦,輕而易舉。但皇帝和人民,都不曾考慮,對外發動反侵略戰爭。從這個角度看,中國人和歐洲人真是截然不同。歐洲人成天只知道對外擴張。老想著獲得至高無上的權利。但是利瑪竇也發現了中國人的世界觀存在著致命的畸形。中國幅員如此遼闊,邊界線如此悠遠綿長。但他們缺乏認知和見識。對天朝之外的事物一無所知。以至於,人人都認為,天朝上國,無奇不有。”
對於朝貢本質,當時有個義大利“中國通”利瑪竇,一針見血地指出:不是世界向中國朝貢,而是中國向世界朝貢。
利瑪竇是個傳教士,在中國前後逗留了28年,對中國國情可謂駕輕就熟。
一踏上中國的土地,利瑪竇就強烈感受到中國人根深蒂固的中國中心論,“他們把自己的國家誇耀成整個世界,並把它叫做天下”。正如他所指出:“中國人聲稱並且相信,中國的國土包羅整個的世界”。顧及素來秉持天圓地方說的中國人“深信他們的國家就在它的中央,他們不喜歡我們把中國推到東方一角上的地理概念”,在獻給明代皇帝的世界地圖中,利瑪竇特意把中國置於世界中央,照顧了一下中國中心論的虛榮心。
在利瑪竇看來,正是這種中國中心論,導致中國人“對海外世界的全無了解卻如此徹底,以致中國人認為整個世界都包括在他們的國家之內”,而對絕大多數外國,“完全沒有察覺這些國家的存在”。據他的觀察,“與他們國家(指明帝國)相鄰接的少數幾個王國,———在他們知道有歐洲存在之前就僅知道這幾個國家———在他們的估計中幾乎是不值一顧的”,這些不值一顧的鄰國,包括朝鮮、日本、安南、占城等。
以外人的眼光看中國的癥結,往往切中要害。利瑪竇的冷眼旁觀,外國朝貢體制純粹是中國中心論妄自尊大、凸顯中心的外在政治形式需要。他發現,在向明朝納貢的國家中,“來到這個國家交納貢品時,從中國拿走的錢也要比他們所進貢的多得多,所以中國當局對於納貢與否已全不在意了”。
利瑪竇在他的著述中寫道:“所謂進貢倒是有名無實的”,“中國人接納來自其他很多國家的這類使節,如交趾支那、暹羅、琉球、高麗以及一些韃靼首領,他們給國庫增加沉重的負擔。中國外交官知道整個事情是一場騙局,但他們不在乎欺騙。倒不如說,他們恭維他們皇帝的辦法就是讓他相信全世界都在向中國朝貢,而事實上則是中國確實在向其他國家朝貢。”
如果說朝貢體制從制度層面支撐了中國中心論,那么中華文化優越論則從精神層面滿足了中國中心論。利瑪竇說:“總的說來中國人,尤其是有知識的階層,直到當時對外國人始終懷有一種錯誤的看法,把外國人都歸入一類並且都稱之為蠻夷。”他說得一點不錯,中國人“偶而在他們的著述中,有提到外國人的地方,他們也會把他們當作好像不容置疑地和森林與原野里的野獸差不多。甚至他們表示外國人這個詞的書面語彙也和用於野獸的一樣,他們難得給外國人一個比他們加之於野獸的更尊貴的名稱。”中國歷代正史的《蠻夷傳》與《外國傳》,可以為利瑪竇的觀察提供充足的證據。
在利瑪竇看來,這種超過閾度的中華文化優越感,使得當時中國人“不知道地球的大小而又夜郎自大,所以中國人認為所有各國中只有中國值得稱羨。就國家的偉大,政治制度和學術名氣而論,他們不僅把所有別的民族都看成是野蠻人,而且是看成沒有理性的動物。他們看來,世上沒有其他地方的國王、朝代或者文化是值得誇耀的。”他批評中國人,“他們的驕傲是出於他們不知道有更好的東西以及他們發現自己遠遠優勝於他們四周的野蠻國家這一事實。”據利瑪竇的實地考察,當時中國人“為了表示他們對歐洲人的蔑視,當葡萄牙人初到來時,就被叫做番鬼,這個名字在廣東人中仍在通用。”儘管過了4個世紀,“番鬼”這詞至今仍在廣東話中流行。
與中華文化優越感如影相隨的,就是當時中國人對外部世界抱有盲目的疑懼與反感,以致“從不與他們國境之外的國家有過密切的接觸。”正如《中國札記》所說,“中國人害怕並且不信任一切外國人。他們的猜疑似乎是固有的,他們的反感越來越強,在嚴禁與外人任何交往若干世紀之後,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利瑪竇認為,中國人“不是出自任何個人考慮才起來反對外國人的,他們聲稱他們的動機是基於保全國家的完整,維護他們祖先的法制。”明朝這種誓死捍衛“祖先法制”的做法,不啻是當今某些鼓吹者的異代知音。
利瑪竇發現,正是出於這種超閾度的文化優越感,“中國人是那樣地固執己見,以致他們不能相信會有那么一天他們要向外國人學習他們本國書本上所未曾記載的任何東西。”在他看來,這種對外來文明的頑固拒斥,使得“他們甚至不屑從外國人的書里學習任何東西,因為他們相信只有他們自己才有真正的科學與知識”。
利瑪竇來華的年代,正是西方文明迅速反超中華文明的關鍵時期。由於拒絕外來文明中的先進因素,以推動中華文明的與時俱進,中國在世界之林中的地位自此以後日漸低落,利瑪竇也成為中華帝國文明夕照的最後目擊者之一。他在華長達28年,以外人的眼光看中國的癥結,往往切中要害。這裡列舉的,只是他對明朝人中國中心論與中華文化優越感的細微觀察,已讓400年後的國人有入木三分的感慨。
《中國札記》英譯本序言指出:“古老的文明可能走到一定的盡頭,但是無論在中國建立什麼樣的政體,或者強加給它什麼樣的政體,這個民族的基本特徵是不會改變的。”這一論斷,褒貶俱有。從貶的角度說,卻讓人如芒在背。難道在超閾度的中國中心論與中華文化優越感上,利瑪竇所擿發的痼疾仍會舊病復發嗎?但願國人不要讓這段話不幸而言中!

朝貢心理

縱觀各朝史書記載,中國皇帝最得意最榮耀的一句話,大約就是“八方來貢 ,萬國來朝”。即便是亡國之君,也喜歡在這方面大做文章。譬如隋朝亡國之君隋煬帝楊廣,他在位時,“朝貢式貿易”搞得轟轟烈烈。每到大年正月,總要在都城大肆鋪張。陪都洛陽大演百戲,招待西域商人,前後達一個月之久。所有店鋪都用帷帳裝飾,讓西域的商人們免費吃飯,免費住宿。
中世紀以後,雖然中國在政治文化上於世界漸漸失去影響力,但“朝貢”卻一度發展到高峰。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就迅即派出使者出使周邊鄰國,如:朝鮮,日本,占城,安南等國,通知諸國明繼元統,宣揚大明國威。朝鮮,日本等國紛紛遣使進呈賀表以示臣服,一時間出現了“大明統一萬方,天子文武聖神,以仁義禮樂君師億兆,故凡華夏蠻貊,罔不尊親。際天極地,舉修職貢。自生民以來,未有如今日之盛者”的局面。
明成祖朱棣時,鄭和七下西洋,出訪國家遍布亞洲和非洲,中外交往盛極一時,大明國威“聲聞四海”。據《明史》記載明朝時來華朝貢的國家多達150多個,中國式“宗主國—附庸國”體系在地理範圍上達到了最大。但是,就像有人看穿隋煬帝“朝貢貿易”的本質一樣,大明所謂“萬國來朝”也都是中國皇帝“陪賠本賺吆喝”的面子工程,其實質是“假朝貢、真賠錢”。史書記載,隋煬帝免費招待“萬國賓客”,這些費用一旦皇家結不了賬,就要落在店家頭上,這簡直是皇帝拉著店家一起“賠本賺吆喝”。他死要面子讓百姓活受罪,只為換得“名義上的尊重”而毫無實際利益,結果得不償失。
利瑪竇揭示中國式朝貢的本質,已經失去“宗主——藩屬”的實質意義,那不是領導世界的組織,而是“夕陽國家”最大的面子工程。
然而,都知道中國皇帝“好面子”,不惜重金鑄造外交“面子工程”,但他們這么做的原因在哪裡呢?僅僅用“面子文化”能解釋全面嗎?
像朱棣這樣的中國皇帝,並不像如楊廣那般“智商”有恙,為什麼也喜歡“假朝貢”、對外“倒貼”呢?他應該知道,外國對他沒有什麼實際的幫助,為什麼還是大把銀子砸在外國人身上不心疼呢?
從心理學角度分析,一個人花誰的錢不疼?一是花別人的錢,二是花祖先的錢(中國民間有句諺語:崽花爺錢心不疼)。而這兩種心態,中國皇帝全占。
中國雖是“家天下”,但國民在皇帝眼裡,絕對不屬於家庭成員,準確定位是“家蓄”,在皇帝眼裡,與其說子民向皇帝納稅,不如說是他們向皇帝上貢。“取之於民”是真諦、“用之於民”是胡扯。至於“愛民如子”的說法,其含義與“鱷魚的眼淚”差不多。
在“家天下”體制下,真正的“出活兒”、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上貢者乃是家蓄家奴,這才是中國君主的食物鏈下線,至於國外,大多是處在食物鏈上層的野獸,中國君主安敢寄望名副其實的朝貢呢?
從“夷狄”的角度設身處地想一想,“假朝貢”也在情理之中。這個一貫奉行“尚德抑武、不治夷狄、不干涉他國內政”大國,從未真正征服過我們、只是名義宗主國,我們何必誠惶誠恐“奉獻”、真正納貢呢?給足他們虛榮,換來我們的實際經濟利益,你情我願,一拍即合。
花別人的錢,交自己的友。出於這種心態,中國歷代皇帝對於“假朝貢”樂此不疲。打腫臉充胖子,打腫的是“家畜”的臉,“光耀”的則是自己的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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