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對象

會計制度對象是會計制度規範的客體。一般認為,會計這裡指財務會計,下同)的對象是指會計所要反映和監督的內容。應該說,這一類概念並沒有指出會計對象的本質,對象與內容並不是同義語。辭書研究中心編《套用漢語詞典》:對象是指“觀察、思考或行動時作為目標的客體”,內容是構成事物一切要素的總和。從內涵與外廷的關係看,對象是內麗,內容是外延,是對象的具體展開邊界。

因此,會計對象應該是會計所反映和監督的客體,會計內容是會計對象的展開和具體化,如果將會計的對象確定為資金運動,那么會計的內容就是資金運動的具體化,即會計對象的要素。由於不同性質單位的資金運動的內容和特點各異,進而產生了不同的會計分支,如營利組織會計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或企業會計、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社會團體會計等,企業會計中又有工業會計、農業會計、商品流通業會計、交通運輸業會計等。因此,會計對象可以分為一般會計對象和特殊會計對象兩類;同樣,會計制度的對象也可以類比分析、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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