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設計對象

會計制度設計對象是指在整個社會主義再生產過程中各個核算單位範圍內的經濟活動過程,包括本單位再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和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因為會計制度或會計核算組織體系的設計,是利用各種具體形式如會計科目、原始記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來組織核算的,首先,它應該核算再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包括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其次核算企業的資金,包括實物資金、貨幣資金和結算資金。並保證按規定合理使用和維護各種形態資金的安全,提高資金利用率。

一個核算單位的會計制度,基本內容包括:總則、會計科目及說明、會計憑證、帳簿及記帳程式、會計報表、經濟活動過程中的核算組織、資金核算組織及其他內部控制等,也有把機構設定、會計人員配備列入制度範圍,會計制度設計有全面設計和局部設計之分。全面設計是指對所建單位或者企業變動較大需要設計或重新設計一套完整的會計制度。局部設計是指對原會計制度某些個別部分修改補充性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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