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子

會子

會子,是南宋於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年)由政府官辦、戶部發行的貨幣,仿照四川發行錢引的辦法發行。會子是宋朝發行量最大的紙幣,起源於臨安,也稱作“便錢會子”(即匯票支票),紹興五年(1135年)下詔禁止寄付兌便錢會子出城,因受到反對,次日取消。紹興三十年(1160年)二月,錢端禮為臨安太守,將會子官辦1,“許於城內外與銅錢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會子
  • 所屬年代:公元1160年
發行,貶值,簡介,概貌,來歷,影響,參考書目,參見,

發行

高宗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二月,正式成立行在會子務,發行會子,分一貫、二貫、三貫,在東南各路流通,又稱“東南會子”。由戶部侍郎錢端禮主持該事,會紙取於徽、池,續造於成都、臨安,“仍賜左帑錢十萬緡為本。”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又造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會。洪适在《戶部乞免發見錢札子》中說:“小郡在山谷之間,無積鏹之家,富商大賈足跡不到,貨泉之流通於鄘肆者甚少,民間皆是出會子往來兌使。”
時值宋金戰爭期間,金海陵王完顏亮率領大軍南下,鈔票不斷印製,不數年發生貶值現象。到乾道二年(1166年)十一月十四日為止,共發行一千五百六十幾萬道(貫)。乾道三年(1167年)十二月,下詔出內庫銀二百萬兩以500萬新會收換舊會,收舊會子焚棄。隔年定三年為一界,每界以一千萬貫為限。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杭州會子庫設定監官。開禧三年(1207),南宋發行會子的金額平均相當於其賦稅收入金額的82%。嘉定二年(1209年),會子的流通額度是一億一千五六百萬,已經高達乾道四年的11倍。嘉定十一年(1218年)又增印五百萬道作抗金軍費。
隨著會子發行量的逐漸增多,為防止偽鈔的流通,會子的發行有分界之說,分界即期限。乾道四年始有分界,會子分界發行後,三年為一界,舊會子收回,但未嚴格執行。淳佑七年(1247年)甚至規定第17、18界會子更不立限,取消了分界發行辦法,最後造成了通貨膨脹,十八界會子二百貫甚至買不到一雙草鞋。
另有鉛錫會子,是出賣鉛錫給政府後所得的取錢憑證。史料上載的會子還有錢會子、寄附錢物會子等。

貶值

會子
理宗紹定三年(1230年)以後,有李全之亂,隔年有蒙古帝國兵攻川、陝,到了紹定五年會子高達三億二千九百多萬,增加33倍,偽造紙鈔更多。淳祐五年(1245年)又有大量軍需。淳祐六年(1246年)各界會子總計六億五千萬貫。淳祐七年(1247年),會子已達惡性膨脹的現象。淳祐九年(1249年)會子每貫合銅錢六百文足錢。景定五年(1264年),賈似道當國,又發行“見錢關子”,取代貶值過甚的會子,每貫折合銅錢七百七十文。元兵南下後,會子與關子皆被所取代。

簡介

中國南宋時的一種紙幣。初為便錢會子,即匯票、支票之類的票據。
會子會子
大約在紹興二十年(1150)前後(即12世紀40、50年代),它才發展成兼有流通職能的銅錢兌換券。三十一年,朝廷又置行在會子務。行在會子務之設,雖說是“悉視川錢引法行之”,但最初實未照辦。它不立兌界,不定界額,本錢才10萬緡,面值為一千、二千、三千。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又造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會。不數年,由於作為官府的支付手段,和國家財政相聯繫,已出現膨脹貶值現象。乾道三年(1167)十二月,宋孝宗下詔別造500萬新會收換舊會。
明年,定3年為一界;界以一千萬貫為額,隨界造新換舊,每道收靡費錢二十文足,零百半之。經這番頓,會子之法始臻完備,與四川錢引法大同而小異。但國家財政的困難使得南宋君臣不久便破壞了自己制訂的會子的兌界和界額。至淳祐七年(1247),會子的惡性膨脹使造新換舊已不可能。至此,會子的貨幣職能自難保持。
又有湖會,初名直便會子,即湖北會子、湖廣會子的省稱。因其流通限於湖北、京西路,為湖廣總領所印發,故名。湖會亦以鐵錢為本位,為防止南宋銅錢流入金朝,其功能與淮交同。又有四川會子,簡稱川會,為南宋後期的四川紙幣

概貌

南宋時期通行的“會子”印樣,名為“行在會子庫”。“行在會子庫”中的“行在”,指的是當時的首都臨安,即今之杭州;會子庫即原會子務,是主管會子的機構。該版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為銅質版材,豎長方形版面,長17.4厘米,寬11.8厘米。版面正中橫書“行在會子庫”五個大字。上部左邊刻“大壹貫文省”,右邊刻“第壹佰拾料”,中間方框內刻有“敕偽造會子犯人處斬,賞錢壹阡貫。如不原支賞,與補進義校尉。若徒中及窩藏之家能自告首,特與免罪,亦支上件賞錢,或願補前項名目者聽”五十六個字。印版下方為山泉花紋圖案
南宋會子南宋會子

來歷

“會子”的名稱產生於北宋,是一種取錢物的憑證。見於記載的有會子、錢會子、鉛錫會子、寄附錢物會子等。神宗熙寧八年(1075年)呂惠卿在討論陝西交子時說:“自可依西川法,令民間自納錢請交子,即是會子。自家有錢,便得會子。動無錢,誰肯將錢來取會子?”由此可知會子即是納錢和取錢的憑證。錢會子和會子的意思一樣。鉛錫會子是出賣鉛錫給政府後所得的取錢憑證。
寄附錢物會子可能同寄附鋪有關。唐代長安已有寄附鋪。《霍小玉傳》說霍小玉往往命侍婢將服玩之物托西市寄附鋪侯景先家出賣。南宋初年吳曾說“今世所在市井有寄附鋪”,說明寄附鋪在北宋已相當普遍。寄附鋪對所暫存的錢物開出憑證稱“寄附錢物會子”。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因“諸色人多將京城內私下寄附錢物會子之類出城及於外處行使,有害鈔法(鹽鈔法)”,下詔禁止。寄附錢物會子能出城行使,則具有匯票的性質。紹興末年,知徽州洪适在《戶部乞免發見錢札子》中說:“小郡在山谷之間,無積鏹之家,富商大賈足跡不到,貨泉之流通於鄘肆者甚少,民間皆是出會子往來兌使。”這會子又是一種民間的紙幣了。
南宋會子南宋會子
臨安(杭州)在南宋初年即有民間發行的“寄付兌便錢會子”,“寄付”當即寄附,“兌便錢”即便錢,意為匯兌。高宗紹興五年(1135年)曾下詔禁止寄付兌便錢會子出城,受到居民的反對,次日即取消了禁令。紹興三十年二月錢端禮臨安府,將原由富戶主持的便錢會子收為官營,“許於城內外與銅錢並行”。七月錢端禮為產部侍郎,會子亦由戶部接辦,於次年二月設立行在會子務進行管理。行在會子務後來改名為“行在會子庫”,故潛說友《鹹淳臨安志》和吳自牧《夢粱錄》中都有會子庫而無會子務。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都說紹興三十一年“置行在會子務,後隸都茶場”。後隸都茶場的應是會子庫。《夢粱錄》卷九《監當諸局》說:“會子庫,在榷貨務置,隸都茶場……以務門(榷貨務門官)兼職,以都(都茶場)司官提領。”會子庫一度撤併,理宗紹定三年(1230年)恢復,紹定五年因毀於火而重建。
會子“悉視川錢(引)法,行之東南諸路,凡上供軍需並同見錢”,以左藏庫錢10萬貫為準備金。紹興三十一年七月將會子推廣到淮、浙、湖北(治今湖北荊州)、京西(治今湖北襄樊)路各州、軍行使。會子初分一貫、二貫、三貫三等,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增加五百文、三百文和二百文三等。會子因由行在會子庫發行,故稱“行在會子”:因主要在東南流通,故又稱“東南會子”。行在會子雖由中央政府發行,但並不是全國通用的紙幣
呂惠卿《日錄》:知熙寧間已有之。《日錄》載,熙寧八年(1075)八月,宋神宗趙頊、王安石、呂惠卿議論陝西交子事,呂惠卿說:“自可依西川法,令民間自納錢請交子,即是會子。自家有錢,便得會子。”可知當時會子有支付手段職能,其它則不能詳。在此後文獻中還有提及會子的,但都難於斷言它是否已經發展成為具備貨幣諸職能的紙幣。
南宋高宗紹興六年(1136),用張澄議,置“行在交子務”,將行交子。以無本錢,旋罷,復為關子。這裡沒有提及會子,可能是在當時的觀念中,它還不能與交子同日而語。紹興末,杭州作為南“行在”已三十餘年,成了當時最發達的都會。活躍的﹑巨額的商業貿易,使銅錢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於是,百餘年前成都產生交子的過程又在臨安府出現(見交子、錢引)。《宋會要輯稿·食貨》十之九載,紹興二十八年七月八日,右正言朱倬言:“訪聞諸邑多有違法。凡民戶入納,第令櫃頭給會子用領,未肯給鈔。”此所謂“櫃頭”,蓋即櫃坊為首之人。
他們所給的會子,應當就是當時已經在行用的“便錢會子”,即可以兌換銅錢的文券。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六《東南會子》條說:“當時臨安之民,復私置便錢會子,豪右主之,錢處和(端禮)為臨安守,始奪其利,以歸於官。既而處和遷戶部侍郎,乃於戶部為之。三十一年春,遂置行在會子務(二月丙辰),後隸都茶場,悉視川錢引法行之。東南諸路,凡上供軍需並司見錢。仍賜左帑錢十萬緡為本。”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八十七紹興三十年十二月乙巳條說:“初,命臨安府印造會子,許於城內外與銅錢並行。至是,權戶部侍郎兼知府事錢端禮乞令左藏庫應支見錢並以會子分數品搭應副。從之。東南用會子自此始。”《宋史》卷三百八十五《錢端禮傳》,謂“端禮嘗建明用楮為幣。於是專委經畫,分為六務,出納皆有法,幾月易錢數百萬”。由以上所錄可見,歸官之前的會子叫做“便錢會子”,是市場自發產生的。“便錢”即匯兌。“便錢會子”當是匯票、支票之類的票據。大約在紹興二十年前後(即12世紀40、50年代),它才發展成兼有流通手段職能的銅錢兌換券。
行在會子務之設,雖說是“悉視川錢引法行之”,但最初實未照辦。它不立兌界,不定界額,本錢才十萬緡,面值為一千、二千、三千。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又造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會。不數年,由於作為官府的支付手段,和國家財政相聯繫,已出現膨脹貶值現象。《文獻通考·錢幣考》載,宋孝宗幹道三年(1167)正月,度支郎中唐琢言:“自紹興三十一年至幹道二年(1166)七月,共印過會子二千八百餘萬道。止幹道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以前,共支取過一千五百六十餘萬道。除在官司樁管循環外,其在民間者有九百八十萬道。自十一月十四日以後措置收換,截至三年正月六日,共繳進過一百一十八萬九千餘貫,尚有八百餘萬貫未收。大約每月收換不過六七十萬。緣諸路綱運依近指揮並要十分見錢。州縣不許民戶輸納會子,是致在外會子往往商賈低價收買,輻輳行在,所以六務支取擁並。”孝宗下詔出賣度牒和諸州助教帖,全以會子入納,欲盡收會子。六月,曾懷言,尚有四百九十萬貫在民間,乞存留行使。這大約就是當時市場上不可少的會子流通量。從這個數量可知,會子是不能廢的,必須加以整頓。這年十二月,宋孝宗下詔別造五百萬新會收換舊會。明年,定三年為一界﹔界以一千萬貫為額,隨界造新換舊,每道收靡費錢二十文足,零百半之。經這番整頓,會子之法始臻完備,與四川錢引法大同而小異。
國家財政的困難使得南宋君臣不久便破壞了自己制訂的會子的兌界和界額。《通考.錢幣考》載,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詔第三﹑四界各展限三年,並續印第四界會子二百萬。宋光宗紹熙元年(1190),詔第七、八界會子各展三年。臣僚言:“會子界三年為限,今展至再則為九年矣,何以示信?”詔造第十界,立定年限。宋寧宗慶元元年(1195),詔會子界以三千萬為額。當時二﹑三界同時行使,依照這個界額,會子已經惡性膨脹,然而還不止於此。嘉定二年(1209),十一、十二、十三界會子,除已收換燒毀外,尚有一萬一千五百六十餘萬貫,以致“數多,稱提無策”。紹定五年(1232),又高至二萬二千九百餘萬。至嘉熙四年(1240),據袁甫奏議,十六、十七兩界會子竟達五億。宋廷雖以十八界會一貫準十七界會五貫的辦法縮減流通量,但為數仍甚巨。淳佑七年(1247),規定十七、十八兩界更不立限,永遠行使。這表明會子的惡性膨脹使造新換舊已不可能。至此,會子的貨幣職能自難保持。
又有湖會,初名“直便會子”,即“湖北會子”、“湖廣會子”的省稱。因其流通限於湖北、京西路,為湖廣總領所印發,故名。這種會子的創始,《文獻通考·錢幣考》敘述較詳:“孝宗隆興元年,湖廣餉臣王珏言,襄陽、郢(今湖北鐘祥)、復(今湖北天門)等處大軍支請,以錢銀品搭。令措置於大軍庫堆垛見錢,印造五百並一貫直便會子,發赴軍前當見錢流轉,於京西、湖北路行使。乞鑄勘會子、覆印會子印,及下江西、湖南漕司根刷舉人落卷及已毀茶引故紙應副抄造會子,從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六《湖北會子》條謂直便會子發“凡七百萬緡”。淳熙間,先後通行於湖廣和京西。淳熙十三年(1186)始詔立兌界,以三年為一界,但未嚴格按期易界收兌。新舊相因,故流通數額亦不可確考。從《宋史·食貨志》記載看來,這種會子直流通到南宋末期。湖會亦以鐵錢為本位,為防止南宋銅錢流入金朝,其功能與淮交同。
又有四川會子,簡稱川會,為南宋後期的四川紙幣。宋理宗寶佑四年(1256),將四川紙幣錢引改為會子,歲額定為五百萬貫。

影響

對物價的影響
紹興六年(1136年),政府廢止交子以後,暫時放棄了發行紙幣的打算,直到二十餘年後才重新在臨安府發行紙幣。紹興三十年(1160年)二月,“初命臨安府印造會子,許於城內外與銅錢並行,至是權戶部侍郎兼知府事錢端禮乞令左藏庫,應支現錢,並以會子分數品搭應副。從之。東南會子自此始。”“置行在會子務,後隸都茶場,悉視川錢引法,行之東南諸路,凡上供軍需,並同見錢,仍分一千、二千、三千,凡三等。蓋權戶部侍郎錢端禮主行之,仍賜左帑錢十萬緡為本,初命徽州造會子紙,其後,造於成都”(《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87、卷188)。
南宋會子發行初期,由於政府措施得當,發行謹慎,尚能維持其幣值。當時宋孝宗曾對大臣說過:“朕以會子之故,幾乎十年睡不著”(洪邁《容齋三筆》卷14)。一代帝皇對發行紙幣如此重視,從中可見封建統治者對紙幣發行的小心態度。起初,紙幣並無分界發行的制度,隨著會子發行量的逐漸增多,也為了防止偽鈔的流通,政府改革會子的發行制度。在乾道四年(1168年),議定立界限額發行會子,“三年立為一界,界以一千萬緡為額”(《宋史·食貨志》卷181)。自乾道四年第一界會子發行之後,各界會子的發行雖有定數,但從淳熙四年(1177年)。第四界開始,會子發行額便大幅度上升,至第九界以後已無法控制數額,茲將各界會子的發行數額摘錄於後,以供讀者作參考。
南宋各界會子的發行數額
界 分 發 行 年 份 發行額 流通期限
第一界 乾道四年(1168年) 1000萬 3年
第二界 乾道五年(1169年) 1000萬 3年
第三界 乾道七年(1171年) 1800萬 6年
第四界 乾道九年(1173年) 1800萬 6年
第五界 淳熙四年(1177年) 1800萬 3年
第六界 淳熙六年(1179年) 1800萬 6年
第七界 淳熙十一年(1184年) 2323萬 9年
第八界 淳熙十三年(1186年) 2400萬 9年
第九界 淳熙十五年(1188年) 3000萬 3年
第十界 紹熙元年(1190年) 4000萬 9年
第十一界 嘉泰元年(1201年) 3633萬 9年
第十二界 嘉泰三年(1203年) 4759萬 6年
第十三界 開禧元年(1205年) 5548萬 9年
第十四界 嘉定二年(1209年) 11263萬 22年
第十五界 嘉定四年(1211年) 23000萬 20年
第十六界 紹定五年(1232年) 32900萬 9年
第十七界 端平元年(1234年) 42000萬 30年
第十八界 嘉熙四年(1240年) 50000萬
淳祐六年(1246年) 65000萬
景定四年(1263年) 每日增印15萬
早期的會子,由臨安府印造,有10萬緡銅錢作為發行準備金。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二月,政府成立行在會子務,並委派戶部侍郎錢端禮主持該事,“仍賜左帑錢十萬緡為本。”因此,會子在立界之初,幣值堅挺,會子與銅錢的比價基本上保持在每緡值770文左右。乾道以後,會子發行額大增,而會子的發行準備金卻分文未有增加,故會子的價值低落,二、三界會子每緡值銅錢600文。為了維持紙幣的信用,政府遂用白銀1000萬兩專門來收兌會子,以後在乾道四年(1168年),又出內庫白銀200萬兩,將收兌來的會子焚毀處理。
隆興二年(1164年),臨安府米價每升僅25文左右(《宋會要輯稿》食貨卷63),乾道初,米價增至每升50文銅錢。淳熙元年(1174年),流通中的會子數額高達2400餘萬緡,幣值大跌,政府再次以金銀銅錢收兌會子。除此之外,政府還出賣官爵、度牒、官田甚至實物及有價證券來收兌會子,“支撥度牒五萬道,四色官付身三千道,紫衣師號二千道,封贈敕誥一千道,副尉減年公據一千道,發下諸路監司、州郡廣收”(《續文獻通考·錢幣考》)。為穩定會子的貨幣信用,政府規定百姓向官府交納稅賦時,以“錢會中半”(即以銅錢與會子搭配份額)的辦法,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會子的幣值逐漸回升。淳熙三年(1176年),會子每緡又可兌換到銅錢770文以上,淳熙末年,浙江、湖南一些地區甚至“軍民不要見錢卻要會子”的現象。
淳熙三年(1176年),戶部令三界、四界會子各展期三年,以後,乃至展期十年、二十年之多者,新舊會子同時流通,無形加劇了流通中貨幣的膨脹。“楮以太多而賤,楮以太多而輕”(《真文忠公文集》卷18)。淳熙十六年(1189年),臨安府會子一緡尚值700餘文銅錢,至寧宗慶元元年(1195年),會子每緡跌至620文,嘉定三年(1210年),會子一緡只值400餘文,端平三年(1236年),剛發行不久的十七界會子,每緡僅值300文,到寶年間(1253-1258年),十八界會子每緡只能兌銅錢192文,至德元年(1275年)“以更易關子以來,十八界二百不足以貿一草履,而以供戰士一日之需……饑寒窘用,難責死斗。”(《桐江集》卷6)。
南宋自寧宗開禧年(1205-1207年),朝廷命韓胄率兵伐金,嘉定十年(1217年),宋金之間又進行了長達十餘年的戰爭。金亡以後,端平元年(1234年),又屢與蒙古軍隊作戰,長期的戰爭使得國庫空虛,財政窘迫,政府為了籌措軍費,除了增加百姓的稅收外,再就是採取通貨膨脹的政策,加緊榨取人民的血汗錢財,為維持搖搖欲墜的封建統治服務。而朝廷有識之士紛紛呼籲建議:“欲重楮,自節費始。欲節費,自省兵始。軍實核而不濫,邊釁窒而不開,謹之重之,皆以高孝兩朝為法。此救楮幣之第一義也”(王邁《癯軒集》卷1)。
對於南宋政府採取大量印造紙幣,來維持國用的措施,不少大臣更是力陳其弊。“主兵,大臣之責也,國家版圖日蹙,財力日耗,用度不給,尤莫甚於邇年。闖之主計主臣,歲入之數,不過一萬二千餘萬,而其所出,乃至二萬五千餘萬,蓋鑿空取辦者過半,而後僅給一歲之用,其取辦之術,則亦不過增楮而已矣。嗚呼!造幣以立國,不計其末流剝爛糜滅之害,而苟然以救目前之急,是飲鴆以止渴也”(高斯得《恥堂存稿》卷1)。
貨幣的發行有一定的自身規律,流通中的紙幣供給量過多,其本身的價值必然下跌。“自邊烽未撤,楮券印造之數,不啻數十倍。而錢監所鑄之錢,比祖宗盛時,僅二十之一,上下百費,悉抑於楮。昔也,楮本以權錢之用;而今也,錢反無以濟楮之輕,錢日荒而楮日積。端平初,謀國者不思所以變通之宜,而但拘以一易一之說。循至於今,楮價之損,幾不可言”(《杜清獻公集》卷9)。
南宋時期學者戴埴,曾經在其的著作《鼠璞》中,用貨幣數量學說來論述紙幣發行與通貨膨脹的關係,“錢多易得,則物價貴踴,此漢唐以後議論也,……今日病在楮多,不在錢少,如欲錢與楮俱多,則物益重矣。且未有楮之時,諸物皆賤。楮愈多,則物愈貴;計以實錢,猶增一倍。蓋古貿通有無,止錢耳。錢難得,則以物售錢,而錢重。錢易得,則以錢售物,而錢輕。復添楮以佐錢,則為貿通之用者愈多,而物愈貴”。
造成通貨膨脹
物價增升的情況,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寧宗時期(1195-1224年)
南宋的通貨膨脹始於寧宗開禧年,因為宋金作戰,軍費損耗極大。而到了嘉定年間,每於會子發行過多,政府另外發行新會子,以舊會子二換易新會子一的比率,收兌舊會。引起米價、田價及物價的上漲。
“承平時,錢重物輕,本業俱舉,故粒米狼戾之價,與今率不侔,而田之直亦隨之翔庳。……太宗平河東,輕民租稅,而戍兵甚眾,命和糴糧草以給之。當是時,人稀物賤,米一斗十餘錢,草一圍百錢,民樂與官為市。其後人益眾,物益貴。而轉運司常守舊價,不肯復增;或更折以茶布,或復支以折變。歲飢,租稅皆免,而和糴不免,至今為膏肓之疾。又熙寧八年八月戊午……一貫錢典得一畝田,歲收米四五六斗;然常有拖欠,僅如兩歲一收。上田得米三斗,斗五十錢,不過直百五十錢。而今收堤岸所率,每畝二百錢,有千畝田,即出二百千,如何拚得?觀太平興國至熙寧止百餘年,熙寧至今亦止百餘年,田價米價乃十百倍蓰如此!”
縱觀寧宗嘉定年間的物價,比前代有較大的增加,這時期的紙幣發行量已達二億三千萬緡,但是與後期的惡性通貨膨脹相比較,還是十分輕微。
理宗時期(1225-1264年)
理宗於公元1225年即位,改年號寶慶。寶慶年間承襲嘉定遺留下來的通貨膨脹,物價不十分昂貴。到端平年間,這種楮輕物貴的現象更為嚴重,“谷貴尤艱於和糶,楮輕尚費於稱提。凡此數端,莫非當今之急務。錢幣久壅而未通,谷價方踴而未艾”(洪咨夔平齋文集》卷14)。因通貨膨脹而造成物價急劇上升的問題,在端平年間無法解決。到了嘉熙年間,水旱為災,農田失收,米價騰貴,而其它百物亦受米價影響,而一致上漲。“嘉熙庚子(1240年)大旱,京尹趙存耕科敷巨室糶米,始官給三十六千一石。未幾,粒價增四五倍,豪民百姓破家蕩產,氣絕縊死者相踵。至今父老痛之……”(俞文豹吹劍錄外集》)。到了淳寶祐年間,因農田失收惡性通貨膨脹引起的物價飛漲,不但未能遏止而且更為嚴重。
“(淳祐)八年,監察御史陳求魯言:議者謂楮便於運轉,故錢廢於蟄藏。自稱提之屢更,圜法為無用。急於扶楮者,……不思患在於錢之荒,而不在於錢之積,夫錢貴則物宜賤,今物與錢俱重,此一世之所共憂也”(《宋史·食貨志》卷180)。“寶祐二年(1254年),更印銀會,以一當百,一時權以濟用,將以重楮,然自此而楮益輕,蓋楮之紙昂,物亦隨之,楮之輕,物之貴也。楮之立價非不重,而印造乃愈多,物價乃愈甚,支用乃愈不繼。視而弗救,長此安窮。姑舉一二言之,銀價去春每兩僅三千引,今每兩七千五百引矣。糴價去春每石僅二千引,今每石五千引矣,其它百貨增長者稱是”(李曾伯《可齋續稿後》卷3)。
度宗時期(1265-1274年)
鹹淳初年,度宗採用佞臣賈似道建議,發行一種新的紙幣——“金銀關子”(見錢關子),“使物價漲升到新的高度,達到南宋時期的最高峰。“先帝(理宗)宮車晏駕,四海臣民,方舉首企俟新政,似道乃敢於矯詔廢十七界會子,而行關子,以楮賤,作銀關,以一準十八界會子三。物價踴,楮益賤。關子之不便於民,匪但川蜀荊襄為然,吳越閩廣俱不便也”(區仕衡《九峰先生集》卷1)。賈似道“造金銀見錢關子,以一準十八界會子之三。出奉宸庫珍貨收弊楮,廢十七界不用。其關子之制:上刻印如‘西’字;中紅印三,相連如‘目’字;下兩傍各一小長黑印,宛然一‘賈’字也。關子行,物價頓踴”(《宋季三朝政要》卷3)。
按照貨幣流量學說,物價過於低落,百姓的購買力不高,經濟蕭條將引發經濟危機。而在適當的時候,政府採取輕微的通貨膨脹政策,物價上漲並不是一件壞事。但是,當通貨膨脹呈現惡性化,紙幣貶值,物價急劇飛漲以後,貨幣制度紊亂甚至破壞,最終將導致經濟崩潰。南宋政權滅亡的原因之一,就在於此。

參考書目

  • 宋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六“東南會子”“湖北會子”“兩淮會子”“關外銀會子”“鐵錢會子”
    中華書局,2000年7月第一版。
  • 汪聖鐸:《宋代的關子》,《宋遼金史論叢》第1輯,中華書局,北京,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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