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書名,簡稱《通考》,宋元之際馬端臨撰。348卷。因“引古經史謂之‘文’,參以唐宋以來諸臣之奏疏,諸儒之議論謂之‘獻故名曰《文獻通考》”(《自序》)。記載上古至宋寧宗時的典章制度的沿革門類較杜佑《通典》分析為詳,計有田賦考、錢幣考、戶口考、職役考、征榷考、市糴考、土貢考、國用考、選舉考、學校考、職官考、郊社考、宗廟考、王禮考、樂考、兵考、刑考、經籍考、帝糸考、封建考、象緯考、物異考、輿地考、四裔考等24門。

除因襲《通典》外,兼采經史、會要、傳記、奏疏、論及其他文獻等,資料較《通典》豐富,於宋代典章制度尤稱詳備。其中刑考分為刑制徒流、詳讞、贖刑、赦宥等。可供研究中國法制史參考。

基本介紹

  • 書名:文獻通考
  • 作者馬端臨
  • 類別典章制度
  • 簡稱:《通考》
  • 寫作時間:元
  • 卷數:348卷
簡介,評價,作者簡介,貢獻,內容精要,專家點評,四庫提要,

簡介

《文獻通考》是宋元時代著名學者馬端臨的重要著作。
文獻通考文獻通考
馬端臨,字貴與,號行州,江西樂平人,生於南宋理宗寶祐二年(1254年),卒於元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年)。《宋史》和《元史》都沒有給予他立傳,《通考·自序》也沒有敘述事跡。《南宋書》和《新元史》中雖有傳,但記事十分簡單。
所幸《通考》的《進書表》和《抄白》以及清初修的《樂平縣誌》中保存了幾點有關的材料,大致可知他是南宋後期宰相馬廷鸞仲子,以蔭補承事郎,曾漕試第一。廷鸞為人正直,不肯附和姦賈似道鹹淳九年(1273年)被迫辭職,居家17年,元世祖至元二十六(1289年)去世。
廷鸞曾任史官,家中極富藏書。馬端臨隨其父家居,讀書頗廣。父親去世後,他曾短期間內出任慈湖書院、柯山書院院長、教授及台州路學教授等學職,一生主要時間都在家鄉隱居著書。縣誌本傳稱他“門弟甚眾,有所論辯,吐言如泉涌,聞者必有得而返。”可知他是一位學識淵博的學者。端臨在其34歲左右時,即開始其著書工作。而《文獻通考》的編寫用時20餘年。
李謹思《通考序》稱全書著成於丁未之歲,即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年),馬氏是年54歲。仁宗延祐五年(1318年),其書被一位道士訪得,次年奏之於朝。至治二年(1322年)官家為之刊行,至泰定元年刊成。《通考》編法類《通典》。
《文獻通考》全書分為24門,348卷。自《經籍》至《物異》等5門為《通典》所未有者,此外19門均為《通典》的原目或子目。書的內容起自上古,終於南宋寧宗嘉定年間。就其體例與內容來看,實為《通典》的擴大與續作,這是本書的第一個特點。
該書的取材中唐前以《通典》為基礎,並進行適當補充。中唐以後則是馬端臨廣收博採的結果,尤其是宋代部分,當時《宋史》尚未成書,而馬氏所見到的宋代史料最豐富,所以其所收之材料多有為《宋史》所無者。取材廣博,網羅宏富,可以說是本書的第二個特點。
此外,《通典》以《食貨》為首,說明杜佑對國家經濟的重視;鄭樵《通志》移之於《選舉》、《刑法》之後;而馬端臨更將之列於全書之首,且增加為8門之多,可知馬氏對經濟的重視更超過杜氏、鄭氏。《通典》之《禮典》100卷,占去全書1/2,而《通考》之《社郊考》則3門才60卷,不及全書1/5。又《兵考》一門,詳列古今兵制沿革,使《兵典》只敘用兵方法的偏差得到改正。這些都是《通考》的優點。

評價

歷代學者對二書的看法是:《通典》以精密見稱,《文獻通考》以博通見長,各有獨到之處,應互相參證而不可偏廢。《四庫提要》論之云:“大抵門類既多,卷繁帙重,未免取彼失此。然其條分縷析,使稽古者可以案類而考。又其所載宋制最詳,多《宋史》各志所未備,案語亦多能貫穿古今,折衷至當。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贍實為過之,非鄭樵《通志》所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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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通志》和《文獻通考》三書都以貫通古今為主旨,又都以“通”字為書名,故後人合之稱為“三通”。“三通”在中國古代史籍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行的刻本為清乾隆年間在武英殿校刊的三通合刻本,附有考證,其後復刻者多以此為底本,重要者為江西崇仁謝氏及浙江書局等本。

作者簡介

馬端臨,字貴與,號竹洲。饒州樂平(今江西樂平)人。生於南宋理宗寶祐二年(1254年)。其卒年史志無載。一般根據《扶風馬氏宗譜》所載其子馬尚志的行狀里“父已耄”推定其卒年為元順帝至元六年(1340年)。根據余謙《文獻通考序》透露的信息馬端臨應該在至元元年(1335年)以前已經死了。其實“耄”在古意里特指具體年齡時,可以有三解:70歲、80歲、90歲。70更合適一些,他應該卒在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享年77歲。
馬端臨是宋代著名的史學家之一,他發展了杜佑所創立的新史書體裁,即以事類為中心敘述歷史發展的典志體,又推進了鄭樵所倡導的會通之義。
作者生平
在馬端臨77年的人生旅途中,大半生活在元代。他23歲時南宋就滅亡了,從此他以宋代遺民自居,念念不忘故國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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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端臨家學淵源深厚。他的父親馬廷鸞字翔仲是南宋末年的丞相。馬廷鸞早年喪父,家境貧寒。刻苦攻讀登進士第,鹹淳五年(1269年),出任右丞相樞密使。馬廷鸞為官正直,對於權臣丁大全賈似道的拉攏,他不為所動。還上書請求皇帝: “遏惡揚善以順天,舉直錯枉以服民。”矛頭直指當時惡貫滿盈的權奸賈似道。但個人力量難有作為,他感到孤掌難鳴,九次上疏辭職。鹹淳九年(1273年),馬端臨隨父親回原籍居住。
馬端臨
《文獻通考》與《通典》相比,從內容到形式都有了擴大和提高;《通志》只做到舊史書的粗略總和,《文獻通考》則予以重新組織,表達了若干新思想、新看法。如商鞅變法楊炎兩稅法,對古代封建社會發展均具有重大作用,馬氏明確指明其重要歷史意義,而不因自己對二人的否定態度而否定其經濟政策。又如五代時期,參加過唐末農民起義的張全義,對恢復洛陽一帶經濟生產起過有利作用,歐陽修作《五代史記》,因他出身於“群盜”,僅略記數語。而馬端臨不僅詳記其事,而且加按語云:“全義本出‘群盜’,乃能勸農力本,生聚教誨,使荒墟為富實。觀其規劃,雖五季之君號為有志於民者,所不如也。賢哉!”作了有力的頌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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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氏著《文獻通考》,在《自序》中反覆說明,一方面為續補杜佑《通典》天寶以後之事跡,一方面要配補司馬光的《資治通鑑》,略如紀傳體史書中的紀和志。總起來說,是使“有志於經邦稽古者,或有考焉”。這就形成了這部書的消極面,雖有同情人民之處,但主要是為統治階級立言。又因全書規模宏大,某些部門便容易失於疏略,如《職官考》全錄《通典》之文,於五代部分則敘述寥寥;又如《經籍考》內容雖豐富,而主要依據不出於晁公武陳振孫二家,自不能完備;《輿地考》多本於歐陽忞《輿地廣紀》一書,無甚訂補。
馬端臨編纂《文獻通考》的目的,是為了彌補《通典》的不足。他認為“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但“時有今古,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因此,他以嚴肅的態度另行撰寫。“凡敘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以歷代會要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徵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記錄,凡一語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采而錄之”。如果“載之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辯而未當者”,他就“研精覃思”,“竊以己意而附其後”,這樣,他就完成了一部既有翔實豐富的史料又有深思獨到的觀點的史學名著。

貢獻

馬廷鸞馬端臨的影響是巨大的。馬廷鸞20歲時就在家鄉當“童子師”,考取進士後,先後做過池州教授、史館校勘樞密院編修官、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等一系列文教和編史職位。辭職還鄉後,過了17年隱居生活,始終勤於讀書和著述。先後著有《六經集傳》、《語孟會編》、《楚辭補記》、《洙泗裔編》、《讀莊筆記》等書。這對馬端臨有深刻的潛移默化的作用,也為他展示了一條精神充實而富足的生活方式。使馬端臨立志做一個唾棄功名利祿,專心治學的學者。馬廷鸞的座右銘是: “留有餘不盡之巧以還造化,留有餘不盡之祿以還朝廷,留有餘不盡之財以還百姓,留有餘不盡之富以還子孫。”
馬廷鸞還親自指導馬端臨讀書。在父親的指導下,馬端臨對各種體例的史書,都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斷。而且廣泛涉獵,以“通儒”自許。由於馬廷鸞自身就非常好學,而且博學多才,所以家中藏書十分豐富,使馬端臨能夠方便地接觸到很多的書籍和資料,也為他著《文獻通考》提供了有利條件。馬端臨在《通考·自序》里說:“自念業紹箕裘,家藏墳索,插架之收儲,趨庭之問答,其於文獻蓋庶幾焉。”
在《文獻通考》的編撰過程中,馬端臨也得到了馬廷鸞的悉心指導。從全書的指導思想到編寫體例,以及一些具體問題的處理,都貫穿著馬廷鸞的辛勤勞動與深思熟慮。可以說《文獻通考》凝結了父子兩代的心血。在歷史方面,馬廷鸞也著有《讀史旬編》,這是一本普及性歷史讀物,主要供給孩子教授歷史用。馬廷鸞的許多歷史見解被馬端臨以“先公曰”的形式收錄在《文獻通考》里。
另一位對馬端臨著書產生影響的是他的老師曹涇。曹涇是朱熹的血脈傳人,宗奉朱熹。這使馬端臨的《文獻通考》里很多見解都接近朱熹。但馬端臨對“心學”也有所涉及,《通考》里不少地方就夾雜著“心學”的痕跡。這正是南宋後期理學變化中朱陸門人相互出入的反映。
馬端臨在鹹淳九年(1273年)漕試第一,但他決心不做官。隨父親歸隱。在父親死後,他做過慈湖書院、柯山書院的山長,台州路儒學教授。在《文獻通考》外,馬端臨還有《多識錄》153卷、《義根墨守》3卷、《大學集注》等,可惜都已失傳。《文獻通考》是他一生最大的成就。

內容精要

《文獻通考》,共348卷。分為24門(考):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輿地、四裔。各門下再分子門,制度史的體例更加細密完備。
《文獻通考》是以《通典》為藍本,兼采經史、會要、傳記、奏疏、議論等多種資料,擴大和補充內容。在內容上比《通典》更加廣泛,在分類上比《通典》更加精密。對於《通典》的體例和內容,馬端臨都有深入的研究。馬端臨認為《通典》條目設定未為明備,史料取捨頗欠精審,留下了許多缺陷失誤和遺憾。在《文獻通考·自序》里他對《通典》做了詳盡的分析。取其得,補其失。終於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體例設計首先在思路上,他就不同於《通典》,《通典》是為了對行政事務有所助益,始終圍繞這箇中心展開。作為亡國遺民,馬端臨考慮更多的是宋朝為什麼會滅亡。潛心探索歷代典章制度發生髮展的來龍去脈,渴求找出規律,掌握歷史的經驗教訓。
在有些條目的設計上也顯示了時代的進步。如《通典》禮部分多達100卷,占了全書的一半。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把禮進行了大規模的壓縮。僅為其書的六分之一。還將“邊防”改為“四裔”,從“邊防”看多少帶有敵意,包含戰爭的氣氛, “四裔”表達了各民族的友好共存。其內容也比《通典》相關部分增加了36倍。
對於經濟內容他也很重視。在他之前,鄭樵編《通志》把“食貨”部分放到了14位。馬端臨又把它放到了首位。在他的24門中,食貨占了8門;在348卷中,也占到了27卷。在職官部分也著重記述了一大批財政官,如戶部尚書、太僕卿司農卿將作監、度支營田使、租庸使兩稅使戶口使轉運使等等,還有祿秩職田以及兵門中的馬政等。在字數上,總共470餘萬字,比《通典》多了283萬字。總字數雖不及《通志》,但《通志》中紀傳占了很大比重,《文獻通考》專考制度,在這方面其成績遠遠大於《通志》。
《文獻通考》的具體體例是:每門有小序,合載於卷首。每門之下又分為若干子目(類),每一目的內容按時間先後排列。《文獻通考》除了排比材料,還有敘述以及考證和論斷。《通考》的每一條目,凡是頂格排行的,就是“敘事”部分,這也就是《文獻通考》中的所謂“文”。馬端臨說:“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文獻通考》中凡是低一格排行的,就是“論事”的部分,就是《文獻通考》中的所謂“獻”。對於這一部分,馬端臨的設計是“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記錄”。《通考》中凡是低兩格排行的,是馬端臨自己的議論,“其數之史傳之記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辭而未當者,研精罩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後焉”。一般認為這一部分就是《文獻通考》中的所謂“考”。
對於歷史研究者來說,可能《通考》的“敘事”部分的史料價值最高。因為它主要根據的是現已失傳的宋代國史和現已殘缺的會要。
其實其“論事”部分,也很有意思,匯集百家思想,不僅收集前人議論,對當時的同輩學者也積極收集。當然作為史料來說也非常的重要,其引用的前賢議論及著作,有些現今已經不傳了;即使現存的,也可作為校勘資料。但是這種就某一專門問題匯集百家看法的編撰方式是很有意義也很有意思的。等於各門各派,穿越時間和空間,一起跑到你面前討論爭吵辯論,讓你有機會兼聽各門各派的各種思想各種想法。也讓你有機會在思想的碰撞中得出自己的想法。如沙隨程氏(程迥)、石林葉氏(葉夢得)、致堂胡氏(胡寅)、山齋易氏(易祓)、止齋陳氏(陳傅良)、水心葉氏(葉適)、東萊呂氏(呂祖謙)、巽岩李氏(李燾)還有馬端臨的“先公馬廷鸞都一起來和你討論。他還引用了不少宋人的筆記,如吳曾的《能改齋漫錄》、洪邁的《容齋隨筆》、沈括的《夢溪筆談》等。
最後是“考”,是馬端臨自己的看法。由於其綜合百家,眼界開闊,往往能有獨到的見解。這一部分也非常值得一讀。這些見解並沒有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消逝,反而隨著時代的進步發展,更顯其價值。

專家點評

馬端臨治史的方法主要有綜合分析法、比較法等。綜合分析法是綜合諸家認識,層層剖析,追根溯源,既有批駁之論,又有獨立的見解。他用綜合分析法解決了五服之制與封禪等久懸不決的問題。比較法,是從文獻典籍入手比較同一事物的不同記載,或者以歷史事件為綱,比較其演變過程中不同時期的特徵。從比較異同中,發掘歷史的底蘊和脈絡。在比較中他發現了“官品”與“人品”的區別,將“孝廉”產生、演變、名存實亡的過程展示了出來,別開生面。通過比較他發現唐宋十六衛雖名稱有異,職責則是一致。
馬端臨治學不信怪力亂神,反對道聽途說。因為他敢於破除迷信,包括對鬼神的迷信,包括對前輩學者的迷信,所以在糾謬正誤方面能夠屢建奇功。在糾謬正誤過程中,他圍繞主題,由點及面,對相關問題一一進行清理。對於自己有疑惑的地方,不隨便下判斷,而是指出可疑點,註明“當考”。
《文獻通考》時間斷限從遠古一直寫到南宋寧宗嘉定五年(1212年)。對宋以前的歷史做了全面的總結,把歷史分成三個時期。第一時期是太古時期,是指三代以前;第二個時期是夏商周三代;第三個時期是秦漢以後。他還對三個時期的特點做了總結,認為,第一、第二時期的社會“有公天下心”;第三時期“無公天下心”,所謂“秦既滅六國,舉宇內而郡縣之,尺土一民,皆視為己有”。雖然這種“公”、“私”分期方法不太妥當,但是這種巨觀的觀察分析歷史的方法在當時還是顯示了其進步性。
對於歷史的發展, 馬端臨認為是受“勢” 的支配, “不容不然”,“不容不如此”。而“勢”又是受“利”的支配。所以他認為像井田制封建制等已經成為過去,要想返回去是很困難的,後世不能幻想靠照搬古代的某種“良法”來解決現實政治問題和當前的社會危機。在這個認識基礎上,他贊同變法。對於兩稅法,他認為是“亂離之後,版籍既已隳廢,故不容不為權時施宜之舉”。他破除了那種理財之臣都是聚斂之臣的偏見。對王安石變法,他雖有批評,但基本還是肯定的。
他極力讚賞漢文帝隋文帝躬履儉約,輕徭薄賦。而且對隋文帝為完成統一,建新都、平陳、平叛花費大量錢財,毫不吝惜也做了充分的肯定。並且認為漢文帝的黃老無為之治與隋文帝重視法律,賞信罰必,是暗合孔孟之道的。
馬端臨編撰《通考》始於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成書於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年),歷時22年。元仁宗延祐六年(1319年),道官王壽衍訪得此書進呈。此書得以流傳。自刊刻以來一直得到好評。元人評價他:“行履端純,詞章雅麗,家傳鼎鼐之譜,幼館閣之儲,知前代之典章,識當世之體要。” “凡於治道有關者,無不彪分匯列,井井有條,治國安民,特舉而措之耳,此可謂濟世之儒,有用之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雖對《文獻通考》頗多指責也還是肯定它:“然其條分縷析,使稽古者可以按類而考;又其所載宋制最詳,多《宋史》各志所未備;按語亦多能貫穿古今,折衷至當。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贍實為過之,非鄭樵《通志》所及也。”
後人對馬端臨在南宋滅亡後獨善其身的做法也有所批評。特別是他為了不觸及元宋交兵,而把《文獻通考》截斷在嘉定五年(1212年),使宋代典章制度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
《文獻通考》問世後,代有續作,形成了一套前後連貫自成系統的《文獻通考》系列。
續文獻通考》有兩種。
明代王圻所撰。比《文獻通考》增加了節義、諡法六書道統、氏族、方外等門,發展成30 門。共254卷。年代上與《文獻通考》相銜接,上起南宋寧宗嘉定,下至明萬曆初年,輯宋末、遼、金、元、明史事議論,明代部分最為豐富。但因記載議論有關對金和後金(滿洲)之事,觸犯清的禁忌。《四庫全書》沒有收錄,也不在“十通”之列。
一是清三通館在乾隆十二年(1747年)編撰。後經紀昀等校定。體例基本與《文獻通考》同,只是從郊社宗廟兩門中分出群社、群廟。合計26門。記載從宋寧宗嘉定年間至明末四百多年政治經濟制度的沿革。對《文獻通考》所未詳的地方也有所補正。食貨部分占到了33卷,比重大大超過了《文獻通考》。
《清文獻通考》,《續文獻通考》的續編。乾隆時官修。成於乾隆五十二年。記事上起清初,下斷於乾隆五十年。體例與《續文獻通考》同,分26 門,共300卷。增加了前代所無的八旗田制等。
《清續文獻通考》, 《清文獻通考》的續編,近人劉錦藻纂。從1894年開始編,完成於1921年,首尾28年。共400卷。體例在《清文獻通考》基礎上又增加了外交、郵傳、實業、憲政四門,共三十門。年代與《清文獻通考》相銜接,包括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以後到清末。其書還記載了很多清末新疆石油史料。
《文獻通考》最初刻於元泰定元年(1324年),有西湖書院刊本,現已不存。現存的有元後至元五年(1339年) 余謙補修本, 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慎獨齋劉洪刊本,嘉靖四年(1525年)馮天馭刊本,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武英殿刊“三通”合刻本,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浙江書局刊本。比較易見的是商務印書館1936年的萬有文庫“十通”本。其中以晚出的浙江書局本錯誤較少。中華書局浙江古籍出版社都有影印本出版。2011年9月,中華書局以清乾隆十二年校刊的武英殿本為底本出版點校本。

四庫提要

《文獻通考》·三百四十八卷(內府藏本)
馬端臨撰。端臨字貴與,江西樂平人,宋宰相廷鸞之子也。鹹淳中,漕試第一。會廷鸞忤賈似道去國,端臨因留侍養,不與計偕。元初起為柯山書院山長。後終於台州儒學教授。
是書凡《田賦考》七卷,《錢幣考》二卷,《戶口考》二卷,《職役考》二卷,《征榷考》六卷,《市糴考》二卷,《土貢考》一卷,《國用考》五卷,《選舉考》十二卷,《學校考》七卷,《職官考》二十一卷,《郊祀考》二十三卷,《宗廟考》十五卷,《王禮考》二十二卷,《樂考》十五卷,《兵考》十三卷,《刑考》十二卷,《經籍考》七十六卷,《帝系考》十卷,《封建考》十八卷,《象緯考》二十七卷,《物異考》二十卷,《輿地考》九卷,《四裔考》二十五卷。
其書以杜佑《通典》為藍本。《田賦》等十九門,皆因《通典》而離析之。
《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五門則廣《通典》所未及也。
自序謂“引古經史謂之‘文’,參以唐宋以來諸臣之奏疏,諸儒之議論,謂之‘獻’。故名曰《文獻通考》。”
中如《田賦考》載唐租庸調之制,而據《唐會要》,則自開元十六年以後,其法屢改。載五代田賦之制,而據《五代會要》,尚有天成四年戶部奏定三京諸府夏秋稅法一事,乃一概略之。楊炎兩稅法奏疏,最關沿革,亦佚不載。
《職役考》載口算之制,而《漢書》永建四年除三輔三年逋租過更口算芻稿詔書不載。
《征榷考》詳載鹽鐵,而《五代會要》後唐長興四年諸道鹽鐵轉運使奏定鹽鐵條例不載。又《雜稅》載果菜之稅。而《漢書》永元六年流民販賣勿出租稅詔不載。
《國用門》載漕運興廢,而《後漢書》建武七年罷護漕都尉,建初三年罷常山諸處河漕不載。其載唐代東都及鄭州諸處漕運措置,亦不及《唐會要》之詳。歷代賑恤,於漢既載本始四年之詔,而略三年郡國傷旱甚者民毋出租賦之詔。
《選舉考》詳載兩漢之選舉,而《漢書》元封四年詔舉茂才異等,始元元年遣廷尉持節行郡國舉賢良,永光元年詔舉樸質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官,俱不載。
《學校考》辨先聖、先師之分,而《唐會要》貞觀二十一年詔以孔子為先聖顏回等為先師之制不載。
至《職官考》則全錄杜佑《通典》。五代建置,尤敘述寥寥。核以王溥五代會要》、孫逢吉《職官分紀》,僅得其十之一二。
《郊祀考》多引經典,而《尚書》之肆類於上帝不載。《逸周書》、《白虎通》、《三輔黃圖》所載周明堂之制最詳,亦不及徵引。又載歷代明堂之制,而梁武帝改作明堂,詳於《隋書·禮儀志》者不載。地祇之祭只引《周官》及《禮記·郊特性》,而禮運、祭地、瘞繒,及《考工記》玉人兩圭五寸祀地之文不載。漢祀后土之制,只載《漢舊儀》祭地河東,而《漢官儀》北郊壇在城西北諸制不載。又雩祭引《左傳》、《周禮》註疏,而《禮記·祭法》雩宗祭水旱也,《爾雅》舞號雩也,皆不載。祭日月,只引《禮記》、《周禮》,而《大戴禮》天子春朝朝日,秋暮夕月,及《尚書大傳古者帝王以正月朝迎日於東郊,皆不載。於漢制既載宣帝時成山祠日、萊山祠月,而建始時罷此祠,復立於長安城事,又不載。
《社稷門》引各經註疏所論社制,而《周書·作雒篇》建社之制,及蔡邕《獨斷》所載天子大社之制,皆不載。祀山川亦引經傳,而《儀禮·覲禮》祭山丘陵升、祭川沈,《爾雅》祭山曰庪縣、祭川曰浮沈,皆不載。又分代詳載,而獨略北齊天保元年分遣使人致祭於五嶽四瀆。《宗廟考》載後魏七廟之制,只引《禮志》改七廟之詔,不知興建沿革詳於《孫惠蔚本傳》。又唐初建七廟,《新唐書·禮樂志》多略,而不參用《舊唐書·禮儀志》。
《王禮考》載周之朝儀,而不引《周書·王會解》。又詳載歷代朝儀,而不載《史記·秦本紀》始皇三十五年營作朝宮。載漢代朝儀,而不載《續漢書·禮儀志》所載常朝之制。又輿服之載於史志者,必詳敘卿士大夫,如漢制二千石車朱兩轓之類,所以明差等也,而一概從略。
《樂考》載五代廟樂,不如《五代會要》之詳。
《兵考》載晉兵制至悼公四年而止,其後治兵邾南,甲車四千乘不載。載魯兵制自昭公蒐紅始,而成公元年丘甲,襄公十一年作三軍,昭公五年舍中軍,俱不載。
《經籍考》卷帙雖繁,然但據晁、陳二家之目。參以諸家著錄,遺漏宏多。
《輿地考》亦本歐陽忞輿地廣記》,罕所訂補。
大抵門類既多,卷繁帙重,未免取彼失此。然其條分縷析,使稽古者可以案類而考。
又其所載宋制最詳。多《宋史》各志所未備。案語亦多能貫穿古今,折衷至當。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贍實為過之。非鄭樵《通志》所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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