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辦公廳

最高行政法院辦公廳是法國最高行政法院負責管理日常事務、輔助副院長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由秘書長和5個組的組長構成,秘書長在一般行政事務管理方面有代替副院長簽名的權力,最高行政法院的書記官、圖書員、各組與各小組辦公室人員等行政工作人員均受秘書長的領導與管轄。

但鑒於訴訟組工作的特殊性,該組和行政管理工作由其秘書負責,與其他各組不同。訴訟組的每一小組設助理秘書一人,負責本小組的行政管理,受訴訟組秘書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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