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批覆答覆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批覆答覆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批覆答覆解析》是2011年9月1日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主要對一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批覆答覆內容進行了分析和講解。

基本介紹

  • 書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批覆答覆解析
  • 頁數:  418頁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外文書名: Application of Laws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叢書名: 全國審判業務專家文庫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ISBN: 978-7510-902888
尺寸: 22.8 x 16.8 x 1.8 cm
重量: 540 g

內容簡介

《行政訴訟中的法律適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批覆答覆解析》,行政訴訟及行政賠償編,實體總論編,實體部門編……

目錄

行政訴訟及行政賠償編
一、受案範圍
行政機關出具介紹信的行為是否屬於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
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作出的非法採礦及破壞性採礦鑑定結論是否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關於土地管理部門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與之相關的拍賣、拍賣公告等行為的性質問題
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競得人簽署成交確認書行為的性質及監督救濟方式
不予受理複議申請決定是否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二、管轄和訴訟當事人
關於不服國有資產界定決定的管轄問題
土地實際使用權人對行政機關出讓土地行為具有行政訴訟原告資格
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否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
三、起訴與受理
《關於適用行政複議法第三十條第一款有關問題的批覆》的理解與適用
不知道行政行為內容的,起訴期限應如何計算
四、審理
關於審理房屋登記行政案件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應如何處理的問題
五、行政賠償
監獄就罪犯在勞動中致傷、致殘所作的醫療費、補償金等處理行為是否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警察以其機關的名義與罪犯共同詐欺的行為所引起的賠償
應如何定性
在看守所被同監房人致殘應適用行政賠償程式予以賠償
六、執行
行政處罰的加處罰款在訴訟期間不應計算
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應以行政機關申請非訴執行方式執行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後標的物的移交問題
實體總論編
一、行政職權
部門職權的一般規定與特別規定的判斷與適用
部門規章之間有關部門職權規定衝突的選擇適用
部門職權的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的區分
關於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是否有權對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予以行政處罰問題
有關層級職權的行政解釋是否合法的審查與判斷
複議機關有權改變複議決定,造成損害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行政程式
沒收較大數額財產應當聽證,沒收財產只能由法律、法規設定
複議機關對不屬於複議範圍的複議申請作出終止複議決定的審查認定問題
三、法律規範衝突與選擇
地方性法規的行政處罰規定是否與上位法的規定相牴觸的判斷與適用
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中有關行政處罰幅度規定不一致的選擇與適用
關於雷電防護設施檢測執法中法律與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規定不一致時的法律適用問題
應當根據社會的發展需要解決法律規定中有關部門職權的衝突
經營工業用鹽無需辦理準運證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的法律效力的判斷與適用
實體部門編
一、公安
因不滿十四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屢教不改”是對盜竊行為人實施勞動教養的必要條件
公安交警部門不能以交通違章行為未處理為由不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關於交通警察支隊下屬的大隊能否作為行政處罰主體等問題
二、社會保障
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
職工外出學習休息期間受到他人傷害應否認定為工傷
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進行工傷認定
國家機關聘用人員工作期間死亡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認定工傷
關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的理解與適用
設區的市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否具有勞動保障監察職權
職工無照駕駛無證車輛在上班途中受到機動車傷害死亡應否認定工傷
三、工商管理
關於學校向學生推銷保險收取保險公司佣金人賬的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設定行政處罰應遵循法律優先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和處罰公開原則
責令改正是否屬於撤銷登記的前提條件問題
頒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否適用法律規定的環保評價前置許可
關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否有權對建築契約轉包行為進行處罰的問題
關於學校附設的內部網路教室為校外公眾提供收費上網服務能否適用《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問題
四、其他
房地產管理機關能否撤銷錯誤的註銷抵押登記行為
長期未予徵收補償的城市規劃區原集體土地上房屋應參照國有土地房屋進行補償安置
參照民事法律規範認定涉及民事問題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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