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優利率

最優利率

新凱恩斯學派認為,銀行可以根據利率的選擇效應確定銀行的最優利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優利率
  • 外文名:Optimal Rate of Interest
  • 根據利率的選擇效應確定銀行最優利率
  • 屬於:這時銀行收益達到最大化
確定原則,概述,調節機制,

確定原則

最優利率的確定原則是使此水平利率的正向選擇效應等於反向選擇效應,即正向選擇效應和反向選擇效應相抵消時的利率是銀行的最優利率,這時銀行收益達到最大化。

概述

最優利率(Optimal Rate of Interest)
銀行貸款利率很低,低到所有從事安全項目投資的借款者都願意申請貸款時,偏好高風險的借款者和偏好低風險從事安全投資的借款者都申請貸款,低利率鼓勵借款者從事低風險項目投資以取得可靠的收入。這時,無論是高風險借款者還是低風險借款者都願意從事安全性項目投資,各類借款者還款機率都很高,此時,只有利率的正向選擇效應在起作用。
隨著利率水平的不斷提高,利率的激勵效應誘導借款者去從事有較高風險和較高收益項目的投資,偏好低風險的借款者逐漸退出信貸市場,借款者拖欠貸款的機率增大,銀行貸款風險隨之增大,銀行的預期收益隨之減少,此時,利率的正向選擇效應和反向選擇效應都在起作用。當利率的正向選擇效應大於反向選擇效應時,銀行貸款雖然會因還款機率的下降而受到部分損失,但銀行總收益還是呈上升趨勢,銀行總收益隨利率的提高而遞增。
在利率連續提高的過程中,利率的正向選擇效應遞減而反向選擇效應遞增,銀行總收益的上升勢頭會隨著反向選擇效應越來越大而受到阻遏。當利率提高到某一水平後,偏好低風險的借款者全部退出信貸市場,此時,利率的反向選擇效應超過正向選擇效應,企業拖欠貸款的機率顯著增大,銀行貸款風險劇增,銀行收益將隨利率的增加而遞減。顯而易見,正向選擇效應和反向選擇效應相抵消時的利率是銀行的最優利率,此時,銀行收益達到最大化。

調節機制

銀行獲得最優利率的調節機制
根據上述原則確定的銀行最優利率通常不等於信貸市場出清時的均衡利率,此時的信貸市場將出現信貸配給效應。
信貸市場中對資金的需求大於供給時,市場出清的利率,即均衡利率會提高,市場利率高於銀行最優利率。銀行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會理性地以低於市場利率的最優利率貸款而不是按照較高的市場利率貸款,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按市場利率貸款會增加利率的反向選擇效應,使借款者的還款機率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加大,導致銀行收益下降。而銀行如果以最優利率貸款,雖然利息收入低一些,但是借款者還款機率高,貸款風險小,銀行收益比較高。因而,銀行理性行事的方式是:以低於市場利率的最優利率貸款,同時以配給方式部分滿足市場對貸款的需求,利率機制與配給機制同時發揮作用。實行信貸配給時,銀行優先給那些資信度高的借款者貸款,鼓勵從事低風險投資的借款者多貸款,限制或不給高風險借款者貸款。所以,在信貸市場上有些借款者即使願意支付高於銀行規定的利率也可能得不到貸款
因此,不完全信息信貸市場通常是在利率與配給的雙重作用下達到均衡的。只有在極偶然的情況下,市場出清均衡利率才與銀行最優利率相吻合,信貸市場在利率的單獨作用下處於唯一的均衡狀態。
可見,信貸市場出現配給,是自由信貸市場中銀行依據利率的激勵效應和選擇效應,為實現利潤最大化目標而理性行事的結果,它不是國家干預的產物。利率的提高可能引起銀行和借款者採取相反行動:借款者願意從事高風險項目投資,但刺激銀行對貸款超額需求採取配給,而不是輕易地提高貸款利率。銀行通過信貸配給使信貸市場達到均衡,市場中實際利率已不是使市場出清的均衡利率。實際利率通常小於均衡利率,它不能作為反映信貸市場供求狀況的指標。也正因為此點,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心唯一地定位在利率指標上便有其不合理的一面,信貸配給應該成為貨幣政策發揮作用的另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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