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帕巴拉呼圖克圖管轄區

明正統二年(1437年)格魯派僧人喜饒桑布在昌都建強巴林寺,通常稱昌都寺,並自任堪布。至第三任堪布採用活佛轉世的辦法繼承,稱帕巴拉活佛。清順冶帝時封帕巴拉活佛為博善禪師、諾門汗。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因帕巴拉活佛協助清軍人藏有功,康熙帝封帕巴拉活佛為呼圖克圖,頒給印、誥,並將昌都封為其香火地,有屬民7000多戶,形成帕巴拉呼圖克圖管轄區,受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領導。昌都寺另有喜瓦拉呼圖克圖、賈熱活佛、滾多活佛,在帕巴拉活佛圓寂或年幼時,從他們中推派一人掌管帕巴拉活佛的政教事務。昌都寺有屬寺50多座,僧人4500多人,亦屬帕巴拉活佛管轄。帕巴拉活佛轄區有昌堆、昌麥、百日、穹波、米加達5個小宗,18個甲本區和昌都城區,均由帕巴拉拉章管理行政事務,拉章由強佐負責。強佐之下設涅欽(大管家)3人,協助強佐工作。另有仲譯3人管文書,協本2人管刑法派差,涅窮3人管征糧收稅。5個小宗由帕巴拉活佛委派宗本。各甲本區設甲本1人,由拉章委派。甲本之下設居本、溪堆各數人。在清代,拉章強佐最初由理藩院任命,後由帕巴拉活佛委派。]918年藏軍占領昌都後,拉章強佐仍由帕巴拉活佛委派,但須報請達賴喇嘛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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