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清
光緒二十二年(1896)十二月十二日,孫中山與鄧廷鏗的談話時說到“我素重西學”,“欲將中國格外振興”,首次把學習西方和振興中華聯繫起來,以前者為手段後者為目的。次年初,與《倫敦被難記》
俄譯者等的談話時,明確提出“對歐洲文化採取開放態度”。光緒三十一年八月十三日,在東京中國留學生歡迎大會的演講中,挑明文化開放的原因是為了“改革”能“取法乎上”。宣統三年(1911)
武昌起義成功,孫中山回國途經歐洲時發表演說,具體說明文化開放的的內容是“取歐美之
民主以為模範”,與中國的“舊文化”相“融貫”。孫中山晚年,比較強調“發揚”本國的民族文化,以振興
民族精神,但仍不忘文化開放,於民國13年(1924)1月2日《
中國革命史》一文中再次明確文化開放以民族振興為目的,“發揚吾固有之文化,且吸收世界之文化而光大之,以期與諸民族並驅於世界”。
主要內容
兼收眾長與益以創新
清光緒二十三年二月十三日(1897年3月15日),孫中山與《倫敦被難記》俄譯者等的談話中,在提出“對歐洲文化採取開放態度”時,強調對西方文化“不是說,我們要全盤搬過來”。
宣統三年(1911)十一月,在歐洲的講話,首次提出中西文化兼容,即“取歐美之民主以為模範,同時仍取數千年舊有文化而融貫之”。民國12年(1923)1月1日,在《
中國國民黨宣言》中,明確提出“兼收眾長,益以創新”八字方針。同年12月21日,在廣州
嶺南學生歡迎會的演說中,論及了“兼收眾長”的具體內容,即“取古今中外人的知識才學”融於一爐。次年“
三民主義”的講演中,孫中山多次談論各國的文化差異,中國文化也有自身的優勢,要把固有的道德文化恢復起來,但“恢復一切國粹之後,還要去學歐美之所長”,“要學習外國”。
孫中山認為,文化開放的具體途徑是“兼收眾長”,不論是古還是今,是中還是外,只要有用便兼而收之。孫中山又認為,“兼收眾長”則須“進行比較、選擇”,文化比較是文化開放的前提。孫中山通過文化比較檢視了各種文化的特點及各自的優長,發現雖然
文化進步有先後,但不管什麼文化,總是先進中有落後,落後中有先進,沒有絕對的好或絕對的壞。文化開放應是取他人之長補己之短。因而“比較”之後便是“
選擇”,對外國的“長”、“對我有用的東西”,才去學,而不是“全盤搬過來”;對中國固有的文化,也要古為今用,“能用古人而不為古人所惑”,“能役古人而不為古人所役”。“兼收眾長”的目的,是“益以創新”,在文化的“比較”和“選擇”之後,進行吸取、消化諸家之所長,最後達到“創新”,走自己的路的目的。所以學古人必須超乎古人,學西人要“駕於歐美”,終究要“作成一
中西合璧之中國”。孫中山的“兼收眾長,益以創新”,可以用一簡單
公式表示:“比較”—“選擇”—“兼收”—“融貫”—“創新”。
復我國粹與學習西方
孫中山十分關注中西文化的關係問題,早年便提出要把
西方文化與
中國文化相融貫。清宣統三年(1911)在歐洲的演說中便提出,“將取歐美之民主以為模範,同時仍取數千年舊文化而融貫之”。這種看法持續了很長時間,成為孫中山融會中西方文化的一貫思想。然而,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相融貫時,二者間是否有一個主體與基礎問題,隨著孫中山對振奮民族精神的愈加關切,以及對西方文化的更深入的了解,到了晚年,孫中山逐漸認識到,中西文化的融會,必須以
中國文化作為“基礎”。他於民國13年(1924)的“三民主義”演講中,強調“恢復”和“發揚光大”民族固有的道德精神,指出“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後固有民族地位才可以圖恢復”,並明確主張“恢復我一切
國粹之後,還要去學習歐美之所長”。同年11月28日,孫中山對
神戶商業會議所等團體的演說時,談論了“
大亞洲主義”,並認為“大亞洲主義”“就是文化問題,就是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的比較和衝突問題”,明確提出要造成大亞洲主義,“就應該用我們固有的文化作基礎”,“有了這種好基礎,另外還要學歐洲的科學”。
孫中山素來肯定
中華文化的優長,認為“自古教養之道,莫備於中華”,中國有“四千餘年的文明”,“道德文明比外國人高若干倍”,“我們道德上文明,外國人是萬萬趕不及我們大”。孫中山晚年,進一步把民族文化作為中西文化交融的“基礎”。
對新文化運動的態度
一種觀點認為,孫中山對
新文化運動的態度經歷了從不支持到支持到懷疑幾個階段。一種觀點認為,孫中山對新文化運動的態度是比較矛盾的,一方面曾對“五四”新文化運動予以很高評價,另一方面又對“五四”新文化運動中受到批判的封建道統作了肯定的評價,甚至認為新文化運動對中國舊道德的批判過火了,這與孫中山沒有對傳統道德的精華與糟粕加以具體分析和區別有關。
關於孫中山文化觀與新文化派的異同,論者大都肯定新文化運動和孫中山的文化觀都具有鮮明的愛國反帝內容。但在不同點方面,論者的視角則有所不同:有論者認為孫中山與新文化派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不同,前者是由政治而文化,後者則是由文化而政治。有論者認為更主要地表現在對傳統文化的態度上,新文化派認為要使民主
共和制度真正實現,就必須以新的道德規範代替舊的
道德規範,孫中山則褒揚諸如“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之類“固有的道德”,主張在改造的基礎上繼承下來。有論者認為表現在對民眾的
啟蒙方式上,新文化派重視思想啟蒙,但反對文化運動與政治運動相結合;孫中山不反對思想啟蒙,但堅持文化運動必須與政治運動相結合;新文化派主張通過反傳統來啟蒙,孫中山不同意這種做法,但他也不是主張通過復古來啟蒙,而是將新的(西方的科學文明)同舊的(中國古代的優秀文明)相結合,啟迪國民在維護優秀文化傳統的基礎上革新。還有論者認為二者的不同還表現在對儒家思想與孔學的不同態度上,新文化派堅決主張批孔,廢除儒學的思想統治地位;孫中山雖反對儒學的獨尊地位,極力主張廢除封建的專制主義和
三綱五常,但對於
孔子及其思想則十分尊崇。
文化復歸
有論者提出,孫中山從青少年到晚年,對
傳統文化有一個由離異到回歸的過程,從離異開始,以回歸終結,離異之中常有回歸,回歸之中繼續有離異。他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疏離,是因為接受了西方近代文明的
洗禮;而晚年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復歸,是因為看到了
西方文化的弊端,為了避免在中國現代化過程中出現這些問題,於是提出恢復中國固有的道德。類似的觀點認為,孫中山文化觀是動態的。它的發展經歷了從對西方文化的“認同”,到對傳統文化的“尋根”的過程,是一個從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過程,是辯證發展的升華。
反對“離異回歸”論者則認為,孫中山早年並沒有受到系統的中國傳統文化的教育,所以對中國傳統文化並不存在“離異”,更談不上“回歸”。孫中山晚年的文化取向以西方文化為基準,轉向以傳統文化為主導,表面上看好像是“文化復歸”,實質上是“重構以中華民族為主體的新文化”。類似觀點認為,孫中山晚年對傳統文化的重視,與其說是傳統文化的回歸,倒不如說是孫中山努力尋求合乎中國
國情的道路的合乎
邏輯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