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通俗文學

中國敦煌遺書中的唐五代通俗文學作品。唐五代通俗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敦煌學的一個重要方面。這些流傳於民間的通俗文學作品,主要有以下幾類:①敦煌歌辭。指托於曲調、能發聲歌唱的辭,包括曲子詞和大曲詞。曲子詞,一稱曲子調,除少數為詩人文士所作外,多數是民間作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敦煌通俗文學
  • 類別:學術分類的一種
  • 榮譽:唐五代通俗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 組成部分:歌辭,詩歌,變文,話本小說,賦
簡介,學術意義,①題材多樣化,②語言通俗化,③創作方法理想化,文學地位與成就,文學價值,文學,

簡介

敦煌通俗文學雖然從文學技巧上看還比較粗糙,但所反映的民間現實生活和各種人物的思想感情則往往真切動人。它們為宋詞的發展和繁榮提供了良好的基礎。②敦煌詩歌。其中有古代選本《玉台新詠》、《文選》和唐代詩歌選集、詩集殘卷如《唐人選唐詩》、《詩總集》、《白香山集》、《高適詩集》等,還有一些唐代詩人的詩篇、詩句,如韋莊的《秦婦吟》等。這些雖不屬通俗文學範圍,但可彌補《全唐詩》之不足,也可供校勘之用,為研究唐詩增添了重要的資料。③ 敦煌變文。敦煌遺書保存了許多民間說唱文學的變文作品,如《漢將王陵變》、《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等。變文是唐代佛寺禪門講經同民間說唱文學相結合的產物,大都具有濃厚的民間色彩,因而受到僧俗人等的歡迎。④敦煌話本小說。是唐代民間“說話”藝人講說故事的底本。其特點是以散文敘述為主,間有少數詩詞,並多以歷史故事為題材。其中如《廬山遠公話》、《葉淨能詩》、《韓擒虎話本》、《唐太宗入冥記》等,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當時人民的理想和願望。這類話本小說為研究唐代傳奇小說的發展和宋元話本小說的淵源,提供了新的資料和探索途徑。⑤敦煌賦。包括兩類作品:一是文人賦作,如《文選》中的《西京賦》、《嘯賦》,和王績《元正賦》、劉瑕《駕行溫湯賦》、劉長卿《酒賦》、白行簡《天地陰陽交歡大樂賦》等。二是通俗故事賦,如《韓朋賦》 、《晏子賦》 、《燕子賦》等以“賦”為名的作品,它們已初步擺脫駢詞儷句的形式,語言通俗暢達、明白如話,故事性強,同小說比較接近。由於是流傳民間的作品,故稱為“俗賦”。此外,敦煌遺書內還有以唱詞形式出現的《季布罵陣詞文》,駁詰議論性的雜文《茶酒論》、《孔子項托相問書》,以及屬於宗教文學的押座文和一部分佛贊、偈頌等。

學術意義

敦煌通俗文學的表現手法雖然比較稚拙,但在藝術上仍有可取之處:

①題材多樣化

它們在廣闊的社會領域展現了佛寺禪門和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 ,或揭露矛盾、抨擊現實,或感慨悲懷、觸景興嘆,或勸世警俗、譏諷嘲弄,或多或少地觸及當時社會的某些弊端 ,從而豐富了文學創作的內容。

②語言通俗化

作為民間流傳的通俗文學作品,敦煌通俗文學保存了大量的口語俚詞 ,並具有文學語言的準確精練性。它所創造的散韻結合、詩文並用的語言體式,儘管還不夠完善,但已顯示了後代通俗文學的發展方向。

③創作方法理想化

敦煌通俗文學既注重對現實的客觀描繪,又充分發揮藝術想像來表達人們的意願,這些對後代的詩、詞、小說、戲劇和民間說唱文學都有一定的影響。

文學地位與成就

敦煌通俗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上占有不可忽視的地位。它顯示了詩歌、詞曲、辭賦、小說、講唱文學等多種文學樣式的來蹤去跡,證明了通俗文學同音樂、戲曲、繪畫、雕塑等藝術形式的關係,解釋了文學發展史上長期模糊不清的某些現象 ,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鄭振鐸所著《中國文學史》、《中國俗文學史》中均談到敦煌通俗文學,實為提倡敦煌文學之先河。從20世紀20年代起,中國學者開始採集和整理敦煌遺書內的通俗文學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敦煌通俗文學的研究進入新的時期,先後出版了周紹良的《敦煌變文匯錄》、王重民的《敦煌曲子詞集》、任二北的《敦煌曲校錄》、王重民等編的《敦煌變文集》等專集,發表在報刊雜誌的論文、札記亦為數不少。

文學價值

文學除了擁有外在的、實用的、功利的價值以外,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擁有內在的、看似無用的、超越功利的價值,既精神性價值。
關於精神,可以有諸多不同的定義。我們一般是在這樣的意義上界定精神這一概念的:它是人內在的一種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與感性諸多心理因素的有機統一,是人不斷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種心理活動過程。因而,精神的價值不同於物質的價值,它是內在的、本體的、不斷超越自身的。文學藝術的創造活動是文學藝術家的精神活動,文學作品屬於人類的精神產品,文學藝術的接受鑑賞也屬於人們的精神領域的活動,所以,文學藝術的精神性價值應當是其自身最為內在的、基本的價值所在。正如早期的德國現象學學家Moriz Geiger指出的,“在藝術作品中,存在著一些構成其價值的確定的特性”,那就是藝術的精神性價值的特性,即它並不以為了實現某種目的的服務的手段,那么他就無法理解藝術。這些價值是作為存在於作品之中,作為被包含在藝術作品之中的特性而被人們體驗的。”
藝術,在履行自己的種種“服務”職責時,反而已經忘記了什麼是它自己,而我們在擁有過多“藝術作品”時卻失落了“藝術的精神”。
藝術,並不僅僅是工具,甚至也並不總是“作品”。但是藝術在本質上是一種生存方式,生活態度,生活的內涵,是生命賴以支撐的信仰。

文學

中國現代文學史和作家作品的研究比較重視﹐在現代文藝報刊中﹐它是發表作家專論最多的刊物﹐先後刊載過茅盾的《冰心論》﹑《廬隱論》﹑《落花生論》﹐胡風的《林語堂論》﹐穆木天的《徐志摩論》﹑《郭沫若的詩歌》﹐許傑的《周作人論》﹐蘇雪林的《沈從文論》等較為重要的論文﹐在作家研究方面具有開創作用。對丁玲的《母親》﹑王統照的《山雨》﹑艾蕪的《南國之夜》﹑吳組緗的《西柳集》﹑夏徵農的《禾場上》﹑彭家煌的《喜訊》﹑周文的《雪地》﹑萬迪鶴的《達生篇》﹑蔡希陶的《蒲公英》﹑曹禺的《日出》﹑臧克家的《烙印》﹑艾青的《大堰河》等都作了比較中肯﹑及時的評介。《文學》對新文學運動和創作實踐方面的問題﹐發表過魯迅的《又論“第三種人”》﹑《論諷刺》﹑《“文人相輕”》(一至七論全文)﹑《“題未定”草》(一至三)﹐周揚的《現實主義試論》﹑《典型與個性》﹐胡風的《現實主義底一“修正”》等文﹐著重從作家對現實的態度﹑創作與現實的關係上作了理論剖析。郁達夫﹑金兆梓﹑適夷﹑胡秋原﹑杜衡﹑沈起予等筆談《五四文學運動之歷史的意義》﹐阿英的《中國新文學的起來和它的時代背景》﹐茅盾的《新文學前途有危機么﹖》﹑《論初期白話詩》﹑《敘事詩的前途》﹐朱自清的《新詩雜話》﹑《新詩歌旬刊》﹐屈軼的《新詩的蹤跡與其出路》﹐陳雨門的《中國新詩的前途》﹐張庚的《中國舞台劇的現階段》﹐洪深的《一九三三年的中國電影》等文﹐就中國新文學發展中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探討。這些文章對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歷史發展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文學》還於1934年 7月出了“文學一周年紀念特輯”──《我與文學》。有茅盾﹑巴金﹑鄭伯奇﹑胡風﹑葉紫﹑艾蕪﹑沈從文﹑卞之琳等59人撰稿﹐寫下了他們各自同文學的關係和“親切體驗”﹐“成為文學史的珍貴資料”(《我與文學‧引言》)。1935年 7月又出了“文學二周年紀念特輯”──《文學百題》﹐有蔡元培﹑魯迅﹑茅盾﹑葉紹鈞﹑朱自清﹑郁達夫﹑洪深﹑阿英﹑胡風﹑豐子愷等60人撰稿﹐從多種角度簡要介紹了有關文學特性﹑古今中外的各種文學體裁﹑文學流派﹑創作方法等文學知識(上海書店於1982年複印了上述兩個特輯)。1936年11月﹑12月曾編刊“魯迅先生紀念特輯”(一)﹑(二)﹐茅盾﹑鄭振鐸﹑王統照﹑傅東華﹑郁達夫﹑鄭伯奇﹑夏丏尊﹑歐陽凡海﹑力群等撰文作畫﹐悼念這位新文學奠基人的逝世﹐開展學習和研究魯迅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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