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容積

散裝容積

散裝容積也稱為散裝艙容(grain capacity,bulk capacity),是指船舶可供裝載散裝固體貨物的容積,這一術語主要用在雜貨船和固體散貨船上。對於某一具體貨艙而言,散裝艙容量至內底板或艙底板之頂面、艙壁板表面、甲板或外板內面,艙內的支柱、骨架、貨艙護條、通風筒等所占空間應扣除。

船舶的散裝容積也列在船舶資料中,散裝艙容比包裝艙容大5%~1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散裝容積
  • 外文名:grain capacity,bulk capacity
  • 別稱:散裝艙容
  • 定義:指容納散裝貨物的貨艙容積
  • 一級學科:船舶工程
  • 二級學科:船舶術語
船舶容積有關概念,貨物的積載因素,型容積利用係數,散裝艙容與包裝艙容,包裝貨與散裝貨,貨艙的散裝艙容與包裝艙容,

船舶容積有關概念

貨物的積載因素

貨物的積載因數,是每噸貨物裝船時所占據的貨艙容積,以μc表示(m2/t)。
貨物的積載因數隨貨物的種類、產地及裝運方式的不同而異,如鐵礦石散裝運輸時.其積載因數μc=0.33~0.42;而小麥散裝運輸時μc=1.22~1.34,袋裝運輸時,μc=1.34~1.45。表1列舉了部分常見貨物的積載因數。
積載因數小的貨物,如鐵礦石、鋼材、砂等,習慣稱為重貨,重貨對船舶艙容要求低;積載因數大的貨物,如棉紗、黃麻、布匹等為輕質貨,輕質貨對船舶艙容要求高。因此,積載因數是貨物塒貨艙艙容要求高低的一個重要數據。在貨船的設計任務書種如果沒有給定要求的貨艙艙容,則勢必等效地給出貨物積載因數。

型容積利用係數

型容積(或稱毛容積)系指按型線圖計算所得的艙內容積(m3)。
實際上,船艙內總是含有骨架的(如肋骨、橫樑、縱桁以及艙壁護強材等),而艙內骨架及護條、墊板等總要占據一定的空間;當貨物、油、水等裝載時扣除掉這部分空間後所剩餘的有效裝載容積稱為淨容積;艙內淨容積與型容積之比稱為型容積利用係數,或稱為結構折扣係數,用kc表示。顯然,kc的大小表明了艙容利用率的高低。
各類貨艙的kc值一般取:對於包裝貨艙,為0.88~0.92;對於散裝貨艙,為0.98~0.99;對於貨油艙,為0.95~0.96;對於冷藏貨艙,為0.7~0.8(因絕緣與管系占去較多容積)。
各類液艙的kc值可取為:首尖艙與雙層底艙0.97~0.98;尾尖艙0.96~0.97;深艙0.98~0.99。對於裝載燃油、成品油等的液艙,由於油料受熱會膨脹,需預留2%~3%的膨脹空間;裝載重油的燃油艙,因為敷設加熱管系,需再計入0.99的折扣係數。
應當指出,設計時kc值最好參考相近母型船的資料,比較分析加以修正。如船小,通常kc應小些;甲板層數多kc也小些。如果設計時將kc值取大了,則相應實船裝不下預定數量的貨物,將影響船的使用效能及經濟性。一般船東對貨艙容積十分重視,設計中要給予保證。

散裝艙容與包裝艙容

包裝貨與散裝貨

船舶所運輸的貨物種類很多,按其載運形式可分為兩大類:包裝貨和散裝貨。載運時用箱、桶或袋子包裝起來的,稱包裝貨,如成箱裝運的水果、食品、家具、五金,桶裝的各種酒、油類,袋裝的化工產品、麵粉、水泥、食糖等。還有一些貨物雖然運輸時不用包裝,但它們本身已進行了整理,如裝配好的機器、汽車等,也屬於包裝貨。另一類貨物如礦石、煤炭、穀物、散裝水泥等,運輸時不用包裝,而是直接裝在貨艙里,此類貨物稱為散裝貨。同一類貨物有時既可採用包裝,也可採用散裝運輸,如穀物、食鹽、水泥等,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貨艙的散裝艙容與包裝艙容

由於裝運的貨物分為散裝貨和包裝貨,由此貨艙容積也分為散裝艙容與包裝艙容。
所謂散裝艙容,是裝載散裝貨物時貨艙的有效容積,此時,貨物裝載可達甲板橫樑(或縱骨)的上緣、肋骨外緣和艙底板的頂面。
貨艙的散裝艙容=該艙型容積×型容積利用係數kc(kc=0.98~0.99)
所謂包裝艙容,是裝載包裝貨物時貨艙的有效容積,此時,貨物裝載一般只能達到甲板橫樑(或縱骨)的下緣、肋骨及貨艙護條的內緣和艙底鋪板的頂面。貨艙的包裝艙容為該艙型容積的0.88~0.92。通常,同一貨艙,其包裝艙容約為散裝艙容的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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