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的通知

教高函[20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有關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時間:2013年4月9日
  • 相關檔案:教高函[2013]4號
簡介,詳情,

簡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對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研究、諮詢、指導作用,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經認真研究並廣泛徵求意見,決定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學指導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情

一、教學指導委員會性質
教學指導委員會是教育部聘請並領導的專家組織,具有非常設學術機構的性質,接受教育部的委託,開展高等學校本科教學的研究、諮詢、指導、評估、服務等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組織和開展本科教學領域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二)就高等學校的學科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學實驗室建設和教學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諮詢意見和建議。
(三)制訂專業規範或教學質量標準。
(四)承擔有關本科教學評估以及本科專業設定的諮詢工作。
(五)組織教師培訓、學術研討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六)承擔教育部委託的其他任務。
三、教學指導委員會組成
本屆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是在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行業部門(協會)和上屆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基礎上,經我部認真遴選並廣泛徵求意見選聘的(見附屬檔案)。各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由我部頒發聘書聘任,任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每個教學指導委員會(含分教學指導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長1人。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由主任委員主持,副主任委員協助,秘書長協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員處理日常工作。秘書長原則上在主任委員所在高校聘請。建立秘書長聯席會議制度,相關工作由我部高等教育司綜合處負責協調。
四、各高校和有關單位要積極支持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委員所在單位應為委員提供參加教學指導委員會工作的必要支持。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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