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意見

中等職業教育是我國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培養數以億計高素質勞動者的重要任務,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當前,我國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相對緩慢,是整個教育中的薄弱環節。2004年,全國普通高中招生820萬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550萬人,中等職業教育在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總數中的比例僅占40%,有些地方不足30%。一些地方對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把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片面理解為就是發展普通高中,在經費投入、資源配置等方面忽視乃至削弱中等職業教育。必須看到,在我國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條件下,如果不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必將影響我國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目標的實現,制約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解決“三農”問題和城鎮化建設的進程,不能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的需要。為此,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最佳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努力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意見
  • 時間: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 部委:教育部
  • 屬性:管理條例
意見全文
教職成〔200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近年來,我國高中階段教育有了很大發展,但是在高中階段教育的發展中,出現了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不協調現象。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推動中等職業教育快速健康持續發展,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現就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明確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目標
今後一個時期,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力爭2005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人數在2004年的基礎上增加100萬,達到650萬,經過幾年的努力,到2007年,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規模大體相當,實現中等職業教育快速健康持續發展。普通高中教育總體上要把握髮展節奏、控制發展規模,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質量上。
為實現快速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目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東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城市和農村職業教育的統籌力度,把工作重點放在推進中西部地區和農村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上,努力把每年未能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500至600萬農村國中畢業生中的相當一部分,吸收到中等職業學校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對生產服務一線高素質勞動者的需求,按照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分解並落實中等職業學校擴大招生規模的分年度任務目標
三、採取切實的政策措施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
(一) 進一步提高和增強中等職業教育培養能力
要穩定現有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嚴格執行中等職業學校不再升格為高等職業院校、不得併入高等學校或改辦成其他類型的學校的政策規定。今後幾年,每個縣重點辦好一所起骨幹作用的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教育中心),每個市(地)重點辦好若干所骨幹中等職業學校。鼓勵和支持中等職業學校辦出特色、提高質量,創建一批一流水平的中等職業學校。
採取聯合、連鎖、集團化等辦學模式,提高和增強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能力。推動骨幹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發揮輻射作用,與相關職業學校聯合辦學,實現優勢互補,以強帶弱,共同發展;與有條件的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連鎖辦學,擴大招生規模,降低學習費用,方便農村國中畢業生和青壯年農民就近接受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和培訓;有條件的學校和地方可以組建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集團;積極引進國(境)外優質職業教育資源,開展中外合作辦學。
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較快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任務較重、中等職業教育資源短缺的地區,要擴建、改建、新建一批中等職業學校;還可以利用普通中學舉辦中等職業教育班;獨立設定的高等職業院校可繼續舉辦中等職業教育。
積極發展遠程中等職業教育。充分利用中央農廣校、電視中專等遠程教育機構,舉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培訓;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舉辦遠程學歷教育和培訓,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辦學規模。
改善辦學條件,增強培養能力,擴大辦學規模。通過實施 “推進職業教育發展專項建設計畫”,重點扶持建設1000所起骨幹示範作用的縣級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教育中心);通過實施“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重點建設400個裝備水平較高的實訓基地。各地也要採取切實措施加強縣級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教育中心)和實訓基地建設。
(二)大力發展民辦中等職業教育
要把大力發展民辦中等職業教育作為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新的增長點,認真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把民辦中等職業教育納入整箇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加快發展。同時,要依法加強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管理,規範其辦學行為。
積極探索國有民辦、民辦公助、公辦轉制、股份制和中外合作等多種辦學模式。在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中引入民辦教育的運行機制,積極推進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人事制度、分配製度改革和運行機制創新,使職業學校真正成為面向社會、面向市場自主辦學的實體。
(三)積極推進東部對西部、城市對農村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
充分利用東部地區和城市優質職業教育資源,面向西部地區和農村跨地區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東部地區和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鼓勵支持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與西部和農村的中等職業學校合作辦學。合作辦學雙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此項工作與各地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教育扶貧、促進就業緊密結合。
實施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的職業學校要採取靈活的辦學模式和機制,實行“2+1”、“1+2”、“1+1+1”等多種模式,推動校企合作、訂單培養。西部地區和農村的職業學校要重點安排好文化和專業基礎學習,東部地區和城市的職業學校及相關企業要重點安排好專業知識和技能訓練、企業實習,為畢業生在當地就業提供幫助。
東部地區和城市中等職業學校到西部地區和農村招生的收費標準,由雙方省級財政、價格和教育等有關部門協商制定。各地特別是東部地區和城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主動會同有關部門在經費扶持方面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按生均經費標準和招生數撥付經費,對聯合招生合作辦學規模較大、給學生補貼力度大的學校予以適當補助。
(四)充分依靠行業和企業發展中等職業教育
行業和企業是舉辦職業教育的重要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依靠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充分發揮該行業資源、技術、信息優勢,積極舉辦中等職業教育,特別是要承擔該行業專門的技能型人才培養的責任。要辦好現有中等職業學校,不能將所辦中等職業學校剝離、解散或併入高等學校和普通學校。
鼓勵支持企業單獨舉辦職業學校,進行所需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和培訓,對於舉辦職業學校的企業,各地要在土地使用、教師待遇等方面給予與政府舉辦的學校相同的政策,並予以稅費等方面的優惠,對企業收取的教育費附加要按有關規定返還企業用於職業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將行業企業舉辦的職業教育納入地方職業教育事業的招生和管理範圍。積極支持行業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實行產教結合,企業可依託職業學校建立培訓中心。要制定和完善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相關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接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的制度。接收學生實習的企事業單位,有責任向頂崗實習的學生支付相應的報酬或補貼。
(五)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
中等職業學校要進一步確立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指導思想,面向社會、面向市場辦學,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大膽進行辦學模式和辦學機制的改革和創新。
要根據經濟結構調整和就業市場需要,調整專業結構,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相關專業,開發新的課程和教材。中等職業教育實行以三年為主的基本學制,其中一年到企業實踐。改革中等職業學校教學管理制度,逐步實行學分制,建立“學分銀行”,允許學生半工半讀,分階段完成學業。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產教結合、校企合作,實行“訂單”培養。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文化技術學校要積極主動面向進城務工人員開辦夜校,採用多樣化的教育教學方式滿足進城務工人員的學習需求。
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切實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學生的綜合職業素質。要堅持正確的質量觀,把畢業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勝任工作崗位要求,順利實現就業,作為衡量中等職業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
(六)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
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促進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是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關鍵措施。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動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和職業介紹機構緊密結合,並利用勞務市場、人才招聘會和網際網路等渠道及時向畢業生髮送本地和異地的勞動力需求信息,為畢業生就業或創業提供諮詢指導和各種便利條件。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小城鎮、農村就業或自主創業。教育部門要積極爭取勞動保障、商務等部門的協助,幫助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到國(境)外就業。
對於農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回鄉從事種植、養殖、畜牧等產業規模經營的,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工商、稅務部門減免有關費稅,金融機構安排所需貸款,農資供應機構在價格方面給以優惠等的落實工作,職業學校要在技術、信息等方面提供跟蹤服務。
各地要對在就業崗位做出突出業績或者在自主創業中成績顯著的職業學校畢業生予以一定的表彰和獎勵。
(七)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建立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相應工作機制,統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畫,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確定招生專門機構,打破學校歸屬部門和類別的界限,統一組織實施招生工作。對應屆國中畢業生實行一考多分流,給考生升入高一級學校提供多樣化的選擇機會。對往屆國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人員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註冊入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部門要加強招生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
(八)多渠道增加對中等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
各地要認真落實《職業教育法》、《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關於多渠道籌措職業教育經費的各項規定。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單位和社會共同分擔、多種所有制並存和多渠道增加職業教育經費投入的新機制。要根據當地實際,調整教育經費投入結構,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經費在本地區教育經費投入中的比例,保證中等職業教育財政性經費、生均經費和生均公用經費相應增長。
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助學制度,可採用教育券、貸學金、助學金、獎學金等辦法,對家庭貧困學生提供助學幫助。國家和地方扶貧資金要安排一部分用於資助農村貧困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學校要採取半工半讀、勤工儉學等多種形式為家庭貧困學生學習提供方便。鼓勵行業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積極探索吸收國(境)外資金和民間資本發展職業教育和培訓的途徑和機制。
四、加強領導,推動中等職業教育快速健康持續發展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責任。要結合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實際,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實行目標責任管理,把完成目標任務情況與年度工作業績考核和獎勵結合起來。要加強對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取得顯著成績的地方、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建立和完善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發展情況年度報告制度。每年招生結束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本年度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發展和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就業情況及時報告教育部,教育部將以適當形式進行通報。中央財政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的投放與各地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情況掛鈎。
(三)加大對職業教育的宣傳力度。各地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重要性,大力宣傳優秀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與突出貢獻,大力宣傳中等職業教育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人物。在全社會弘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的風尚,努力營造有利於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和技能人才培養與使用的良好環境。
教 育 部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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