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

2015年7月27日,教育部以教職成〔2015〕6號印發《關於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改善專業結構和布局、提升系統化培養水平、推進產教深度融合、強化教學規範管理、完善教學保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8部分26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
  • 印發機關教育部
  • 文號:教職成〔2015〕6號
  • 印發時間:2015年7月27日
情況簡述,主要意見,

情況簡述

2015年7月27日,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

主要意見

教育部關於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
教職成〔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要求,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走內涵式發展道路,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成才需要,完善產教融合、協同育人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構建教學標準體系,健全教學質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以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為核心,加強思想道德、人文素養教育和技術技能培養,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基本原則。
堅持立德樹人、全面發展。遵循職業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關注學生職業生涯和可持續發展需要,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堅持系統培養、多樣成才。以專業課程銜接為核心,以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為關鍵,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緊密銜接,拓寬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通道,為學生多樣化選擇、多路徑成才搭建“立交橋”。
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動教育教學改革與產業轉型升級銜接配套,加強行業指導、評價和服務,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進行業企業參與人才培養全過程,實現校企協同育人。
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突出做中學、做中教,強化教育教學實踐性和職業性,促進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學用相長。
堅持國際合作、開放創新。在教學標準開發、課程建設、師資培訓、學生培養等方面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教育教學改革創新,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訂,提升我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國際競爭力。
二、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三)堅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和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2014年修訂)》,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建設學生真心喜愛、終身受益的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論課程。加強法治教育,增強學生法治觀念,樹立法治意識。統籌推進活動育人、實踐育人、文化育人,廣泛開展“文明風采”競賽、“勞模進職校”等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和主題教育活動,把德育與智育、體育、美育有機結合起來,努力構建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四)加強文化基礎教育。發揮人文學科的獨特育人優勢,加強公共基礎課與專業課間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注重學生文化素質、科學素養、綜合職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培養,為學生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和職業生涯更好發展奠定基礎。中等職業學校要按照教育部印發的教學大綱(課程標準)規定,開齊、開足、開好德育、語文、數學、英語、歷史、體育與健康、藝術、計算機套用基礎等課程。高等職業學校要按照教育部相關教學檔案要求,規範公共基礎課課程設定與教學實施,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群。
(五)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要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系統融入課程和教材體系,在相關課程中增加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內容比重。各地、各職業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資源,開設專題的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有條件的職業院校要開設經典誦讀、中華禮儀、傳統技藝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必修課,並拓寬選修課覆蓋面。
(六)把提高學生職業技能和培養職業精神高度融合。積極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徑,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的職業精神培育機制,重視崇尚勞動、敬業守信、創新務實等精神的培養。充分利用實習實訓等環節,增強學生安全意識、紀律意識,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深入挖掘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先進人物的典型事跡,教育引導學生牢固樹立立足崗位、增強本領、服務民眾、奉獻社會的職業理想,增強對職業理念、職業責任和職業使命的認識與理解。
三、改善專業結構和布局
(七)引導職業院校科學合理設定專業。職業院校要結合自身優勢,科學準確定位,緊貼市場、緊貼產業、緊貼職業設定專業,參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重點設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鼓勵類產業相關專業,減少或取消設定限制類、淘汰類產業相關專業。要注重傳統產業相關專業改革和建設,服務傳統產業向高端化、低碳化、智慧型化發展。要圍繞“網際網路+”行動、《中國製造2025》等要求,適應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實際,既要積極發展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又要避免盲目建設、重複建設。
(八)最佳化服務產業發展的專業布局。要建立專業設定動態調整機制,及時發布專業設定預警信息。各地要統籌管理本地區專業設定,圍繞區域產業轉型升級,加強巨觀調控,努力形成與區域產業分布形態相適應的專業布局。要緊密對接“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圍繞各類經濟帶、產業帶和產業集群,建設適應需求、特色鮮明、效益顯著的專業群。要建立區域間協同發展機制,形成東、中、西部專業發展良性互動格局。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民族特色專業。
(九)推動國家產業發展急需的示範專業建設。各地、各職業院校要圍繞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積極推進現代農業技術、裝備製造、清潔能源、軌道交通、現代物流、電子商務、旅遊、健康養老服務、文化創意產業等相關專業建設。要深化相關專業課程改革,突出專業特色,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師資隊伍和實訓基地建設,重點打造一批能夠發揮引領輻射作用的國家級、省級示範專業點,帶動專業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四、提升系統化培養水平
(十)積極穩妥推進中高職人才培養銜接。要在堅持中高職各自辦學定位的基礎上,形成適應發展需求、產教深度融合,中高職優勢互補、銜接貫通的培養體系。要適應行業產業特徵和人才需求,研究行業企業技術等級、產業價值鏈特點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規律,科學確定適合銜接培養的專業,重點設定培養要求年齡小、培養周期長、複合性教學內容多的專業。要研究確定開展銜接培養的學校資質和學生入學要求,當前開展銜接培養的學校以國家級、省級示範(骨幹、重點)院校為主。
(十一)完善專業課程銜接體系。統籌安排開展中高職銜接專業的公共基礎課、專業課和頂崗實習,研究制訂中高職銜接專業教學標準。注重中高職在培養規格、課程設定、工學比例、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方法、教學資源配置上的銜接。合理確定各階段課程內容的難度、深度、廣度和能力要求,推進課程的綜合化、模組化和項目化。鼓勵開發中高職銜接教材和教學資源。
(十二)拓寬技術技能人才終身學習通道。建立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推進學習成果互認,促進工作實踐、在職培訓和學歷教育互通互轉。支持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職接受繼續教育,根據職業發展需要,自主選擇課程,自主安排學習進度。職業院校要根據學生以往學習情況、職業資格等級以及工作經歷和業績,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實施“學分制、選單式、模組化、開放型”教學。
五、推進產教深度融合
(十三)深化校企協同育人。創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徑與方式,充分發揮企業的重要主體作用。推動校企共建校內外生產性實訓基地、技術服務和產品開發中心、技能大師工作室、創業教育實踐平台等,切實增強職業院校技術技能積累能力和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發揮集團化辦學優勢,以產業或專業(群)為紐帶,推動專業人才培養與崗位需求銜接,人才培養鏈和產業鏈相融合。積極推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一體化育人的現代學徒制試點。注重培養與中國企業和產品“走出去”相配套的技術技能人才。
(十四)強化行業對教育教學的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職業教育行業指導體系,創新機制,提升行業指導能力,通過授權委託、購買服務等方式,把適宜行業組織承擔的職責交給行業組織,完善購買服務的標準和制度。教育部聯合行業部門、行業協會定期發布行業人才需求預測、制訂行業人才評價標準。各職業院校要積極吸收行業專家進入學術委員會和專業建設指導機構,在專業設定評議、人才培養方案制訂、專業建設、教師隊伍建設、質量評價等方面主動接受行業指導。
(十五)推進專業教學緊貼技術進步和生產實際。對接最新職業標準、行業標準和崗位規範,緊貼崗位實際工作過程,調整課程結構,更新課程內容,深化多種模式的課程改革。職業院校要加強與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行業企業的合作,積極推行“雙證書”制度,把職業崗位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和職業素養融入相關專業教學中,將相關課程考試考核與職業技能鑑定合併進行。要普及推廣項目教學、案例教學、情景教學、工作過程導向教學,廣泛運用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充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積極性。
(十六)有效開展實踐性教學。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都要加強實踐性教學,實踐性教學課時原則上要占總課時數一半以上。要積極推行認識實習、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等多種實習形式,強化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實訓考核評價。頂崗實習累計時間原則上以半年為主,可根據實際需要,集中或分階段安排實習時間。要切實規範並加強實習教學、管理和服務,保證學生實習崗位與其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推進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建設。要加大對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六、強化教學規範管理
(十七)完善教學標準體系。教育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定期修訂發布中、高職專業目錄,組織制訂公共基礎必修課和部分選修課的課程標準、專業教學標準、頂崗實習標準、專業儀器設備裝備規範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國家發布的相關標準,組織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專業教學指導方案和課程標準,積極開發與國際先進標準對接的專業教學標準和課程標準。鼓勵職業院校結合辦學定位、服務面向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借鑑、引入企業崗位規範,制訂人才培養方案。
(十八)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各地、各職業院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教學檔案,適應生源、學制和培養模式的新特點,完善教學管理機制。要加強教學組織建設,健全教學管理機構,建立行業企業深度參與的教學指導機構。職業院校的院校長是教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定期主持召開教學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堅持和完善巡課和聽課制度,嚴格教學紀律和課堂紀律管理。要加強教學管理信息化建設和管理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十九)提高教學質量管理水平。各地、各職業院校要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素養、技術技能水平、就業質量和創業能力作為衡量學校教學質量的重要指標。要適應技術技能人才多樣化成長需要,針對不同地區、學校實際,創新方式方法,積極推行技能抽查、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畢業生質量跟蹤調查等。要按照教育部關於建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的有關要求,全面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切實發揮學校的教育質量保證主體作用,不斷完善內部質量保證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
(二十)健全教材建設管理制度。加快完善教材開發、遴選、更新和評價機制,加強教材編寫、審定和出版隊伍建設。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教材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健全區域特色教材開發和選用制度,鼓勵開發適用性強的校本教材。要把教材選用納入重點專業建設、教學質量管理等指標體系。各地要完整轉發教育部公布的《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書目》,不得刪減或增加。各職業院校應嚴格在《書目》中選用公共基礎必修課教材,優先在《書目》中選用專業課教材。
七、完善教學保障機制
(二十一)加強教師培養培訓。建立健全高校與地方政府、行業企業、中職學校協同培養教師的新機制,建設一批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和教師企業實踐基地,積極探索高層次“雙師型”教師培養模式。加強教師專業技能、實踐教學、信息技術套用和教學研究能力提升培訓,提高具備“雙師”素質的專業課教師比例。落實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實行新任教師先實踐、後上崗和教師定期實踐制度,培養造就一批“教練型”教學名師和專業帶頭人。繼續實施職業院校教師隊伍素質提升計畫,加強專業骨幹教師培訓,重視公共基礎課、實習實訓、職業指導教師和兼職教師培訓。各地要制訂職教師資培養規劃,根據實際需要實施職業院校師資培養培訓項目。
(二十二)提升信息化教學能力。要加強區域聯合、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構建全國職業教育教學資源信息化網路。各地、各職業院校要組織開發一批優質的專業教學資源庫、網路課程、模擬仿真實訓軟體和生產實際教學案例等。廣泛開展教師信息化教學能力提升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信息素養。組織和支持教師和教研人員開展對教育教學信息化的研究。繼續辦好信息化教學大賽,推進信息技術在教學中的廣泛套用。要積極推動信息技術環境中教師角色、教育理念、教學觀念、教學內容、教學方法以及教學評價等方面的變革。
(二十三)提高實習實訓裝備水平。建立與行業企業技術要求、工藝流程、管理規範、設備水平同步的實習實訓裝備標準體系。要貫徹落實好教育部發布的專業儀器設備裝備規範,制訂本地區、本院校的實施方案,到2020年實現基本達標。各地要推進本地區學校實訓裝備的合理配置和銜接共享,分專業(群)建設公共實訓中心,推進資源共建共享。要按照技能掌握等級序列和複雜程度要求,在中高職院校差別化配置不同技術標準的儀器設備。
(二十四)加強教科研及服務體系建設。省、市兩級要儘快建立健全職業教育教科研機構,國家示範(骨幹)職業院校要建立專門的教研機構,強化教科研對教學改革的指導與服務功能。要針對教育教學改革與人才培養的熱點、難點問題,設立一批專項課題,鼓勵支持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合作開展教學研究。要積極組織地方教科研人員開展學術交流和專業培訓,組織開展教師教學競賽及研討活動。完善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推廣套用機制。
八、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五)健全工作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職業院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以提高質量為導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把教育資源配置和學校工作重點集中到教學工作和人才培養上來。各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要加強對教學工作的指導、評價和服務,選擇有特點有代表性的學校或專業點,建立聯繫點機制,跟蹤專業教學改革情況。
(二十六)加強督查落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抓緊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對落實本意見和本地實施方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分析,對典型做法和有效經驗,要及時總結,積極推廣。
教育部
2015年7月27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