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種學

教育人種學是指以人種學的方法和技術研究學校教育和其他教育過程而形成的方法論和研究領域。狹義指對學校教育和其他教育過程所進行的實地研究。廣義包括人類學對文化涵化與文化類型的研究,社會學對社會化過程和制度化教育的研究,心理學對兒童和成人發展的社會文化學習與認識的研究。英文文獻中,常與“教育民族學”(educational ethnology)通用。兩者的差別在於,前者把某一教育現象當作單個實在加以研究;後者則是對多種實在的比較分析。在屬性上,國外尚存分歧。

1982 年,美國教育人類學家喬治.D.斯平德勒認為,這種涉及任何或全部教育過程的研究,是實質性研究領域;1984年,戈茨和勒孔特則認為,這既非一門獨立的學科,也非界限嚴密的研究領域,而是一種研究教育問題與教育過程的途徑,一種研究人類行為的方法,一種探究的過程和模式,其目的是為教育情景的參與者提供背景、活動和信仰的描述性資料。20 世紀 20 年代,英國人類學家布·馬林諾斯基和美國人類學家弗朗茲·博厄斯創立的整體人種學為之奠定理論基礎後,70 年代中期與 80 年代初,分化為批判教育人種學和學校教育人種生態學。主要著作有沃爾科特的《行使校長職權的人:一種人種學觀》、喬治.D.斯平德勒的《學校教育的人種學研究:教育人類學套用》和《國內外教育解釋人種學》、朱迪斯.P.戈茨和瑪格麗特.D.勒孔特的《人種學與教育研究的定性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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