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能力結構

教師能力結構

教師能力結構:指教師為了成功地進行教育活動所必須具備的各種能力組合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師能力結構
  • 外文名:teacher's ability structure
  • 拼音名:jiao shi neng li jie gou
教師的能力結構
教師的教育能力是一種特殊能力,是教師從事教育活動(教育教學工作)所需要的能力。一般認為,教師應具備的教育能力包括:全面掌握和善於運用教材的能力,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善於了解學生個性心理特徵和學習情況的能力;敏感,迅速而準確的判斷能力;組織領導課內外活動的能力;獨立思考和創造性地解決教育問題的能力;因材施教的能力;教育機智等。國內外的研究者都對教師應具有的能力進行過很多探討。例如,國內學者(李紹依等)指出,教師為了順利完成教育任務,不但在道德品質方面要做學生的榜樣,而且在業務方面也必須具備一些特殊的教育能力,這些能力包括:
  
(1)善於組織和運用教材的能力;
(2)高超的語言表達能力
(3)敏銳的觀察能力;
(4)迅速而準確的組織能力。
孟育群認為教師的基本教育能力應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認識能力。這主要表現為敏銳的觀察力,豐富的想像力和良好的記憶力,尤其是邏輯思維能力等認識能力。
(2)設計能力。這主要表現為教師的教學設計能力,與此相關尤須注意下述幾點:①明確教學目標;②悉心鑽研教材;③搞活教學活動;④講究教學策略;⑤實施教學評價。
(3)傳播能力。這主要包括:①語言表達能力;②非語言表達能力;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能力。
(4)組織能力。這主要包括:①組織教學能力;②組織學生各種課外活動的能力;③組織,培養優秀學生參與集體的能力;④思想教育能力;⑤協調內外部各方面教育力的能力;⑥組織管理自己學習,工作與生活的能力。
(5)交往能力。這主要指在教育教學中的師生交往能力。
申繼亮等人則採用內隱理論的研究範式,對教師的教學能力進行了一系列研究。根據研究,他們把教師的教學能力分為四個方面,即教師的認知能力,操作能力,監控能力和動力系統。
(1)教師的認知能力是指教師對所教學科的定理法則和概念等的概括化程度,以及對所教學生的心理特點和自己使用的教學策略的理解程度,它包括以下四個方面:①概念,指揭示出概念的本質特徵;②類同,指概括出兩者的共同特徵;③運算,指關係轉化和推理;④理解,指對學生的動機水平,年齡特點,個體差異以及教學策略的理解。
(2)教師的操作能力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策略的水平,其水平高低注意看他們是如何引導學生掌握知識,積極思考,運用多種策略解決問題的,它是教師課堂教學能力的集中體現。它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教學策略:①制定教學目標的策略。重點是具備制定課堂教學目標的能力,即能制定個教學單元的具體目標,並且生成一堂課的教學目標。②編制教學計畫的策略。教師要編一個課程,教學單元以及各堂課的教學計畫,都要有一定的策略。③教學方法的選擇及運用。在教學中要安排各種具體的活動,各種教學活動都要求教師有一定的方法和策略。④教學材料和教學技術的選擇設計。教師要能夠正確地對所教的教材做分析評價,看到其內容序列和結構等方面的優劣,並幫助學生選擇合適的輔導教材。⑤課堂管理策略。不管教師控制學生的能力如何,他總是要在課堂教學中對學生進行一定的管理,要激發學生的學生興趣,組織學習小組,調控教學進程以及學生的合作討論等活動,並處理課堂中的偶發事件。⑥對學習和教學進行測試和評價的策略。教師要根據教學目標教學內容,選擇或編制一定的測驗,並恰當選擇測驗的各種形式,在測驗的基礎上,對學生的學習給予恰當的反饋評價。
(3)教師的教學監控能力表現在教師為了保證教學達到預期的目的而在教學的全過程中,將教學活動本身作為意識對象,不斷地對其進行積極主動的計畫,檢查,評價,反饋,控制和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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